舒城县城关中心校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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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关中心校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第二批次)

2024-06-29 11: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深入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思想,促进教育公平,强化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舒城县城关镇中心学校于2023年秋学期起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实行集中统一招生。现将辖区内公办园招生预登记工作(第二批次)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幼儿出生日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预登记时间及安排

(一)7月17日上午:07:30-11:30

城关幼儿园、城关第三幼儿园、城关金墩幼儿园。

(二)7月17日下午:14:00-18:00

县直机关幼儿园、城关第二幼儿园、城关第四幼儿园、城关陶因路幼儿园。

三、预登记地点

城关三小桃溪中路校区(舒城三中)。

四、预登记流程

领取、填写登记表→提交到相应窗口审核→退还原件。

五、须提交材料

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审核结束后退还原件。

(一)幼儿父母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幼儿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须提供:(1)现役军人有效证件;(2)主管部门出具的援疆和援藏证明;(3)父母结婚证。

(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至少有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在城区有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入园;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且有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有固定场所,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入园。

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已参加第一批次预登记的幼儿不得重复进行预登记,后期经查重发现,将取消该幼儿辖区内公办园录取资格。

(二)首先保证覆盖范围内的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足龄幼儿入园;其次,接受随迁人员足龄幼儿到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受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入园。

(三)预登记可选择服从调剂或不服从调剂,若出现幼儿园预登记人数超过学位数,该幼儿园招生工作将启动摇号程序。服从调剂的在参与摇号后未能入园的,可有一次调剂机会,到有学位的公办园入园;不服从调剂的在参与摇号后未能入园的,辖区内公办园将不再录取。

(四)相关招生工作由城关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说明。

 

附件:第二批次招生预登记公办园及其招生区域划分

 

舒城县城关镇中心学校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第二批次招生预登记公办园及其招生区域划分

 

一、城关幼儿园、县直机关幼儿园

招生范围:飞霞路、古城路以西,春秋路以东,龙舒路以北,桃溪路以南。

二、城关第二幼儿园

招生范围:龙津大道以西,春秋路以东,南溪路以北,桃溪路以南。

三、城关第三幼儿园

招生范围:远大中央公园小区、远大南溪公馆小区。

四、城关第四幼儿园

招生范围:沙埂家园小区、远大中央公园小区,沙埂村等。

五、城关金墩幼儿园

招生范围:金墩小区、金墩康居点及周边小区。

六、城关陶因路幼儿园

招生范围:龙泊湾小区、龙泊府小区、书香门第小区、润丰南湾小区及周边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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