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职人员违规获外国国籍将被撤职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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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职人员违规获外国国籍将被撤职或开除

2024-07-17 1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加强对公职人员国籍问题的管理。中国立法机构近日审议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官员违规获外国国籍将被撤职或开除。 

解决“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现象

综合新华社、香港《文汇报》报道, 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其中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2018年3月施行的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政务处分法明确: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政务处分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公职人员不服处分可申请复审

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专设一章,对政务处分的程序进行明确。其中,政务处分法对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政务处分”等。

同时,政务处分法还设置了“复审、复核”专章,明确“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公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规定“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

处分被撤应恢复相应级别薪酬

此外,政务处分法还明确了对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公职人员的救济途径,规定: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没收、追缴财物错误的,应当依法予以返还、赔偿。

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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