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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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0: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NBICS 27.140P 5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PNB/T 10333-2019代替 DL/T 5134-2001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n- site Access Roads in Hydropower Projects2019-12-30 发布2020-07-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n- s i te Access Road s in Hydropower ProjectsNB / T 10333-2019代替 DL/T 5134-2001主

2、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 家 能 源 局施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0北 京库七七 提供下载国 家 能 源 局公告2019 年 第 8 号国家能源局批准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152 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 1)、Code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of On shore Wind Power Projects等 39 项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附件 2),现予以发布。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2. 行业标准英文版目录附件 1: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2019 年 12 月 30 日序号标准编号

3、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8NB/T 10333-2019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规范DL/T 5134-20012019-12-302020-07-01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09 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 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2 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326 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场内交通道路规划,路线,路基与路面,桥涵, 隧道,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本

4、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术语。增加了路线,路基与路面,桥涵,隧道,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设计的有关规定。增加了“附录 A 特种验算荷载作用效应组合”。删除了原设计基本资料和对外交通有关规定。删除了原附录 A附录 D。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 2 号,邮编:100120)。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

5、草人员:傅支黔曾建军聂大丰肖长清龙薇何伟青华彬张丹李毅毛穗丰游选成马建新陈炜韬刘智勇周春根洪文何俊乔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魏志远 余 奎 卢兆钦 石青春 任金明 春光魁黄列夫 谢春生 李宏祥 代振峰 汤飞熊 胡建华罗 林 丁 燕 杨鹏飞 周绍红 周政国 张国良卢昆华 马治国 尹显俊 赵 轶 李仕胜I库七七 提供下载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场内交通道路规划33.1 一般规定33.2 场内主要道路规划33.3 场内非主要道路规划43.4 道路等级43.5 建筑限界54 路线74.1 道路平面74.2 道路纵断面84.3 道路横断面95 路基与路面125.1 路基设计125.2 路面设计146桥涵

6、166.1设计要求166.2作用187隧道217.1 隧道布置217.2 隧道结构设计227.3 隧道附属设施228 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248.1 安全设施248.2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24附录 A特种验算荷载作用效应组合26本规范用词说明29引用标准名录30附:条文说明31II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On-site Access Road Planning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On-site Major Road Planning33.3 On-site Minor Road Plannin

7、g43.4 Road Classification43.5 Design Clearance54 Route74.1 Horizontal Alignment74.2 Vertical Alignment84.3 Cross Section95 Subgrade and Pavement125.1 Subgrade Design125.2 Pavement Design146 Bridge and Culvert166.1 Design Requirements166.2 Action187 Tunnel217.1 Tunnel Layout217.2 Tunnel Structural De

8、sign227.3 Tunnel Appurtenance228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248.1 Safety Facilities248.2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24Appendix ARegulations of Accidental Action Combination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9List of Quoted Standard

9、s30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1III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工作,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1.0.3 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应统筹规划、合理布置,满足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交通运输需要。道路设计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降耗的要求。1.0.4 水电工程场内交通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9库七七 提供下载2 术语2.0.1 场内交通道路on-site access road为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行管理修建的,联系

10、枢纽建筑物及工程区内部各主要施工作业区、料场、渣场、生产生活区,承担工程区内部施工交通运输和电站运行管理交通运输的道路。2.0.2 场内主要道路on-site major road连接水电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及主要施工作业区、料场、渣场、生产生活区的场内交通道路。2.0.3 场内非主要道路on-site minor road连接主要道路和施工作业面的场内交通道路。2.0.4 车列荷载vehicle line load水电工程建设期交通运输的主要车型按一定方式排列的车辆荷载。3 场内交通道路规划3.1 一般规定3.1.1 场内交通道路规划应根据水电工程枢纽布置、施工总布置、施工总进度对场内交通运输

11、的要求,合理布置建筑物施工、料场、渣场、主要施工附属设施、生产生活区等道路,并合理利用现有交通道路。3.1.2 场内交通道路规划应满足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施工机械等重大件的运输要求,并与对外交通合理衔接。3.1.3 与地方交通相结合的场内交通道路,应同时符合地方公路的相关要求。3.1.4 场内交通道路可根据其任务、功能及运输量等情况,分为场内主要道路和场内非主要道路。3.2 场内主要道路规划3.2.1 场内主要道路应根据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案统筹规划布置、合理连接。根据使用功能,场内主要道路可分为料场运输道路、渣场及转存料场运输道路、上坝道路、进厂道路、生产生活区的连接道路、其他主要建筑物和主要

12、施工作业区连接道路等。3.2.2 料场运输道路应根据自然条件、料场规划、开采方式、运输方式合理布置, 并考虑料场开采道路接入要求。3.2.3 渣场及转存料场运输道路应结合其位置、容量、有用料回采及后期利用要求统筹考虑,合理布置。3.2.4 上坝道路应满足大坝施工及后期运行管理运输要求,综合考虑各工作面施工干扰及交通需要,统筹规划。混凝土坝的上坝道路宜考虑与混凝土进料线相结合, 满足混凝土浇筑强度和温度控制要求。当地材料坝的上坝道路应考虑各高程坝体填筑道路的连接要求。3.2.5 进厂道路应满足厂房施工及后期运行管理运输要求,并结合其他主要道路统筹考虑,合理布置。3.2.6 生产生活区的连接道路应

13、根据生产生活区位置及其任务功能,并结合其他主要道路统筹考虑,合理布置。3.2.7 枢纽工程区连接两岸的场内主要道路的跨河桥梁,应根据交通运输任务、功能,选择地形地质条件好、桥梁规模小、运输路线短的桥位。永久交通桥宜规划布置在电站泄洪雨雾区外。3.2.8 当地形陡峻、边坡稳定问题突出时,场内主要道路宜考虑隧道布置方案。3.3 场内非主要道路规划3.3.1 场内非主要道路可分为导截流工程施工道路、基坑开挖道路、大坝施工道路、料场开采道路、其他连接道路。3.3.2 导截流工程施工道路应根据导截流建筑物施工要求,与场内主要道路衔接, 合理布置。3.3.3 基坑开挖道路应根据基坑开挖方式和出渣要求,结合

14、地形地质条件、上下游围堰布置等统筹规划,合理布置。3.3.4 大坝施工道路可采用坝坡式、岸坡式、混合式等型式,应结合大坝坝型、坝料运输方式,衔接场内主要道路,合理布置。3.3.5 料场开采道路应结合料场运输道路、集料平台、开采方式、地形条件等统筹规划,合理布置。3.4 道路等级3.4.1 场内主要道路的年运量和行车密度应根据水电工程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的交通运输量、运输强度和运输设备,分路段、分时段分析确定。3.4.2 场内主要道路按年运量或行车密度可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 场内主要道路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4.2 的规定。表 3.4.2场内主要道路等级划分道路等级一级道路二级道

15、路三级道路年运量(104t)12002501200250行车密度(辆单向小时)85258525注:当按年运量、行车密度确定道路等级不同时,按高等级确定。3.4.3 同一条道路可根据使用功能、年运量、车型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道路等级,但其相互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3.4.4 道路设计速度应符合表 3.4.4 的规定。表 3.4.4道路设计速度(km/h)道路等级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设计速度40302015注:1 当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时,场内非主要道路宜采用场内主要道路中的三级道路标准进行设计。2 场内主要道路受条件限制路段可降低设计速度,但降低后的设计速度不应低

16、于下一级的设计速度。3.5 建筑限界3.5.1 道路设计车辆宽度分类应按表 3.5.1 确定。表 3.5.1道路设计车辆宽度分类(m)车宽分类一二三四五六总宽2.53.03.54.04.55.03.5.2 道路宜采用整体式路基,道路建筑限界(图 3.5.2)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道路侧向宽度应为 0.5 m、二级道路侧向宽度应为 0.25 m;三级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侧向宽度可为 0 m;隧道内侧向宽度 L 左或 L 右不应小于 0.25 m。2 检修道或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 0.75 m。3 建筑限界顶角宽度不应小于 0.25 m,并不应大于侧向宽度与余宽之和。4 余宽不应小于 0.25 m

17、。5 检修道高度不宜小于 0.25 m。(a)整体式道路(b)隧道图 3.5.2道路建筑限界W-行车道宽度;L-侧向宽度;J 或 R-检修道或人行道宽度;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H-净空高度; C-余宽;h-检修道高度3.5.3 当设置有紧急停车带、错车道、人行道时,建筑限界应包括相应部分的宽度。3.5.4 道路净空高度应按行驶车辆的最大高度或车辆装载物料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25 m0.50 m 的安全间距确定,并不应小于 4.50 m。需通行大型施工机械、重大件的场内交通道路,应满足居中行驶时对建筑限界的要求。3.5.5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侵入。4路线4.1 道路平面4.1.1 场内

18、交通道路平面线形宜由直线、圆曲线和回旋线三种要素组成。4.1.2 道路平面无论转角大小,均应设置圆曲线,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 4.1.2的规定。表 4.1.2圆曲线最小半径设计速度(km/h)40302015最小半径(m)45251512注:受条件限制时,场内非主要道路圆曲线最小半径可按施工及运行期通行车辆最小转弯半径确定。4.1.3 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的道路,宜设置回旋线与直线连接。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表 4.1.3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设计速度(km/h)403020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m)250150100注:1 场内非主要道

19、路可不设置超高。2 不设回旋线的圆曲线,需设置超高时,应设置超高缓和段。4.1.4 回旋线最小长度应按道路等级、设计速度确定,回旋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4.1.4 的规定。三级道路和场内非主要道路可不设置回旋线。表 4.1.4回旋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403020回旋线最小长度(m)3525204.1.5 圆曲线半径小于 150 m 的双车道场内主要道路宜结合主要车型设置加宽,双车道场内主要道路路面加宽值宜符合表 4.1.5 的规定。表 4.1.5 双车道场内主要道路路面加宽值(m)圆曲线半径1501001007070505030302525加宽值0.91.21.52.02.53.0注:1

20、 单车道路面加宽值为表中所列值的一半。2 不设回旋线的圆曲线,需设置加宽时,应设置加宽缓和段。4.1.6 每一条车道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 4.1.6 的规定。表 4.1.6停车视距设计速度(km/h)403020停车视距 (m)403020注:积雪冰冻路段的停车视距宜增长。4.1.7 会车视距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 2 倍,受条件限制路段的会车视距,在采取分道行驶措施时可采用停车视距。4.1.8 回头曲线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1.8 的规定。场内非主要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可按施工及运行期通行车辆最小转弯半径确定。表 4.1.8回头曲线技术指标主线设计速度(km/h)403020回头曲线最小设计速度

21、(km/h)252015圆曲线最小半径(m)201512回旋线最小长度(m)252015最大超高横坡度(%)6.06.06.0双车道路面加宽值(m)轴距加前悬(m)5.01.31.71.76.01.82.42.47.02.02.52.58.02.53.03.08.52.73.33.3最大纵坡(%)4.04.54.5停车视距(m)252015会车视距(m)504030注:1 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宜为表中所列值的一半。2 表中轴距加前悬为 7.0 m、8.0 m、8.5 m 的双车道路面加宽值是按表列最小圆曲线半径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后算得的。3 受条件限制时,主线设计速度为 20 km/h 的

22、回头曲线最小半径可按主要车型的最小转弯半径确定。4.1.9 路线交叉设计应采用水电工程施工时段主要运输路线优先的方式,宜采用平面交叉。4.2 道路纵断面4.2.1 纵断面上的设计标高应为路基设计标高,宜采用未加宽前的路面中线标高。4.2.2 道路的最大纵坡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表 4.2.2道路的最大纵坡设计速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最大纵坡(%)8.09.010.012.0注: 1 在受条件限制路段,地形陡峻、边坡开挖和稳定问题突出时,采取相应措施后,最大纵坡可增加。2 海拔 3000 m 以上的高原地区,最大纵坡宜折减 1.0%3.0%。3 连续 3

23、km 路段场内主要道路平均纵坡不应大于 6.0%,场内非主要道路不宜大于 7.0%。4 积雪及冰冻地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场内主要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 8.0%。4.2.3 道路的最小坡长宜符合表 4.2.3 的规定。表 4.2.3道路的最小坡长设计速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最小坡长(m)1008060504.2.4 道路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 4.2.4 的规定。表 4.2.4道路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m)设 计 速 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3.04.01100110012005.09009001000纵6.070070080

24、0800坡7.0500500600600坡度8.0300300400400(%)9.020020030030010.015020020011.015015015.0注:道路连续上坡或下坡时,应在不大于表 4.2.4 所规定的纵坡长度范围内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不应大于 3.0%,其长度不应小于 50 m。4.2.5 道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的形式宜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与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4.2.5 的规定。表 4.2.5竖曲线最小半径与最小长度设 计 速 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凸形竖曲线半径(m)450250100100凹形竖曲线半径(m

25、)450250100100竖曲线长度(m)352520154.3 道路横断面4.3.1 道路宜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的标准横断面应由路面、路肩等部分组成。4.3.2 道路的路面宽度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表 4.3.2道路的路面宽度设计速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双车道车宽分类(m)一2.57.57.06.56.0二3.08.58.07.57.0三3.59.59.08.58.0四4.010.510.09.59.0五4.512.011.511.010.0六5.015.014.013.012.0单车道车宽分类(m)一2.54.003.753.503.00二3.05

26、.04.54.03.5三3.55.55.04.54.0四4.06.05.55.04.5五4.56.56.05.55.0六5.08.07.57.06.0注:1 双车道当实际车宽与计算车宽的差值大于 10 cm 时,宜调整路面的宽度。2 双车道当采用车宽超过第六类时,其路面宽度应按实际车宽计算确定。3 单车道需双向行车时,应设置错车道。4.3.3 道路的路肩宽度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表 4.3.3道路的路肩宽度设计速度(km/h)场内主要道路场内非主要道路40302015双车道车宽分类(m)一2.50.500.500.500.25二3.00.50.50.50.5三3.50.750.750.

27、500.50四4.00.750.750.750.50五4.51.000.750.750.75六5.01.251.000.750.75单车道车宽分类(m)一2.50.750.500.500.50二3.00.750.750.500.50三3.51.001.000.750. 50四4.01.001.001.000.75五4.51.251.001.000.75六5.01.501.251.001.00注:1 场内主要道路的路肩宜硬化处理。2 当路肩上需要设置路侧护栏或交通沿线设施时,其边界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内。3 有条件时,宜增加单车道路肩宽度。4.3.4 单车道道路宜在不大于 300 m 的距离内选

28、择有利地点设置错车道,并使驾驶者能看到两错车道之间的车辆。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应小于相应等级的双车道道路路面宽度,有效长度不应小于 20 m。5 路基与路面5.1 路基设计5.1.1 路基应根据场内交通道路的任务、等级、运输车型、施工方法,结合沿线水文、气象、地形、地质及路用材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路基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应满足水电工程建设施工交通运输要求。5.1.2 路基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基处理、路基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防护工程、排水系统以及关键部位路基施工技术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相协调,避免因高填、深挖造成不良影响。中心填方高度超过 20

29、 m、挖方深度超过 30 m 的路基,宜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作方案比选。2 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应查明其规模,分析研究对场内交通道路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治理措施。3 位于电站泄洪雨雾区内的永久道路路基设计应考虑泄洪雨雾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5.1.3 临时道路路基可不考虑抗震设计。5.1.4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 5.1.4 的规定。表 5.1.4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道 路 等 级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设计洪水频率2%5%5%10%10%注:1 永久道路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电站运行管理要求。2 场内非主要道路设计洪水频率宜根据使用功能和时段确定。5.1.5 路基设计标高

30、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沿河及可能受水浸淹的场内交通道路,按设计标高推算的最低侧路基边缘标高,应高出本规范表 5.1.4 规定洪水频率计算水位加壅水高度、波浪侵袭高度和0.5 m 的安全高度。2 在洪水泛滥范围内的大桥、中桥桥头引道段的路基最低侧边缘标高,应高于包括壅水高度和波浪侵袭高度的桥梁设计洪水位至少 0.5 m;小桥涵附近的路基最低侧边缘标高应高于桥涵前不计波浪侵袭高度的壅水水位至少 0.5 m。5.1.6 路床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床填料应均匀,路床应分层铺筑,碾压密实,路床填料最小承载比和路床压实度应符合表 5.1.6 的规定。表 5.1. 6路床填料最小承载比和路床压实度项目路面

31、底面以下深度(m)填料最小承载比(CBR)(%)压实度(%)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上路床00.3655959494下路床0.31.2433959494注:1 压实度系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 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2 场内主要道路的中、轻载道路及场内非主要道路可采用三级道路的路床填料最小承载比和压实度,下路床可降低为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0.3 m0.8 m。2 路床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 100 mm,路床顶面横坡应与路拱横坡一致。5.1.7 填方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质路堤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土质路堤填料最小承载比和压实度应符

32、合表 5.1.7-1 的规定。表 5.1.7-1土质路堤最小承载比和压实度项目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填料最小承载比(CBR)(%)压实度(%)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上路堤1.21.9433949393下路堤1.9 以下322929090注:1 压实度系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 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2 路堤采用特殊填料或处于特殊气候地区时,压实度标准可根据试验路的状况在保证路基强度要求的前提下,可降低1%2%。3 场内主要道路的中、轻载道路及场内非主要道路可采用三级道路的土质路堤最小承载比和压实度,上路堤可降低为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33、0.8 m1.5 m,下路堤可降低为路面底面 1.5 m 以下。4 填方路基与桥涵通道相邻路堤压实度不宜小于 94%。2 填石路堤压实质量控制标准宜用孔隙率作为控制指标,并应符合表 5.1.7-2的规定。表 5.1.7-2填石路堤压实质量控制标准石料类型路基部位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摊铺层厚(mm)最大粒径(mm)压实干密度(kgm3)孔隙率(%)硬质石料上路堤1.21.9400层厚 2/3由试验确定23下路堤1.9 以下600层厚 2/3由试验确定25中硬石料上路堤1.21.9400层厚 2/3由试验确定22下路堤1.9 以下500层厚 2/3由试验确定24软质石料上路堤1.21.9300层

34、厚由试验确定20下路堤1.9 以下400层厚由试验确定22注:1 石料类型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的岩石分类表确定。2 填石上路堤的铺筑层厚不得大于 0.4 m,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50 mm,小于 5 mm 的细料含量不应小于 30%。3 场内主要道路的中、轻载道路及场内非主要道路的上路堤可降低为路面底面以下深度0.8 m1.5 m,下路堤可降低为路面底面 1.5 m 以下。4 压实干密度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 的有关规定。5.1.8 挖方路基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排水措施、施工方法, 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

35、及力学分析进行设计。5.1.9 高填、深挖路基设计应根据边坡形式、高度、道路等级及地质条件,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的有关规定进行稳定性分析,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及自然边坡情况采取相应工程措施。5.1.10 路基取弃土应结合施工总布置统筹考虑。5.1.11 路基防护支挡可采用各种类型的挡土墙、坡面防护、边坡锚固、土钉支护、抗滑桩等,其构造、适用范围、设计参数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的有关规定。5.1.12 路基排水应根据场内交通道路等级、气象水文、地形地质、路线纵坡、路面横坡等因素,结合桥涵、隧道结构物排水设计及水电工程施工总布置,合理选

36、择排水方案,布置排水设施,形成完整、畅通的排水体系。5.1.13 路基设计结构验算的参数取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的有关规定。5.2路面设计5.2.1 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表面层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5.2.2 场内主要道路路面在水电工程施工期内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砂石路面, 永临结合的道路路面可分期采用不同的路面结构型式。5.2.3 路面设计应根据道路交通规划选择的车型及交通量,将轴载换算成设计标准轴载。场内交通道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应为双轮组单轴 100 kN。特重、极重交通宜选用主流轴载作为设计标准轴载。5.2.4 水泥混凝土路面所承受的轴载作用

37、,应按设计基准期内设计车道所承受的双轮组单轴 100 kN 标准轴载累计作用次数分为 4 级,交通分级范围应符合表 5.2.4 的规定。表 5.2.4交通分级范围交通等级极重特重重中等设计车道标准轴载累计作用次数 Ns(104)Ns110 62000Ns110 6100Ns20003Ns1005.2.5 水泥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采用 28 d 龄期的弯拉强度。各交通等级要求的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表 5.2.5 的规定。表 5.2.5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MPa)交通等级极重、特重重中等水泥混凝土的弯拉强度标准值5.05.04.5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拉强度标准值6.06.05.55.2

38、.6 基层、底基层设计应按就地取材的原则,根据交通量及其组成、气候条件、筑路材料以及路基水文地层状况等因素,选择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结构层。5.2.7 路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路肩结构应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其结构层组合和材料选用应与行车道路面相协调。2 场内主要道路路肩宜结合路基排水、挡护硬化加固。5.2.8 路面应结合路基进行综合设计,路面设计结构验算的参数的取值、各结构层的材料组成及性质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 的有关规定。6 桥涵6.1 设计要求6.1.1 桥涵布置及型式应综合地形地质条件、运输任务、使用时长、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不应影响导流建筑

39、物过水、大坝泄洪及厂房尾水出流,并满足通航河流通航要求。6.1.2 桥涵分类应符合表 6.1.2 的规定。表 6.1.2桥涵分类桥涵分类单孔跨径 Lk(m)多孔跨径总长 L(m)特大桥Lk150L1000大 桥40Lk150100L1000中 桥20Lk4030L100小 桥5Lk208L30涵 洞Lk5注:1 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2 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3 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4 梁式桥、板式桥的标准跨径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

40、的标准跨径以净跨径为准。6.1.3 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应为 100 年。6.1.4 桥涵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6.1.5 桥涵应根据不同种类的作用及其对桥涵的影响、桥涵所处的环境条件,考虑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偶然状况、地震状况四种设计状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持久状况下的桥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 短暂状况下的桥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 偶然状况下的桥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4 地震状况下的桥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6.1.6 按持久状况和短暂状

41、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桥涵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并应符合表 6.1.6 的规定。表 6.1.6桥涵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设计安全等级破 坏 后 果适 用 对 象一级很严重(1) 场内主要道路上的特大桥、大桥(2) 场内非主要道路上的特大桥、大桥二级严重(1) 场内主要道路上的中桥、小桥(2) 场内非主要道路上的中桥三级不严重(1) 场内主要道路上的涵洞(2) 场内非主要道路上的小桥、涵洞注:1 对场内主要道路上的中桥,无辅助通道,当桥梁受损难以及时修复或重建,对水电工程建设及安全有较大影响时,其设计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2 当特大桥、大桥、中桥

42、为临时桥,且其设计使用年限小于 5 年时,其相应的设计安全等级可降低一级。6.1.7 桥涵按使用时长宜分为永久桥涵和临时桥涵。在水电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均使用的桥涵,宜按永久桥涵设计;仅在水电工程建设期使用的桥涵,宜按临时桥涵设计。6.1.8 永久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6.1.8 的规定。表 6.1.8永久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序号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类别130小桥、涵洞250中桥3100特大桥、大桥注:1 对有特殊要求的桥涵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经技术经济论证后予以调整。2 对场内主要道路上的中桥,无辅助通道,当桥梁受损难以及时修复或重建,对水电工程建设及安全有较大影

43、响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应采用 100 年。3 设计使用年限指主体结构,不包括可更换部件。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的有关规定。6.1.9 临时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6.1.9 的规定。表 6.1.9临时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序号规划使用年限 N设计使用年限1N 5525N1010310N20204N20按永久桥涵规定采用6.1.10 设计使用年限小于 5 年的临时桥梁应根据桥址区地震基本烈度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 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措施设计,可不进行抗震设计计算。6.1.11 永久桥梁宜选择钢筋混凝土或预应

44、力混凝土等结构牢靠、耐久使用、便于施工和维护的桥梁型式。位于泄洪雨雾区的永久桥梁应考虑泄洪雨雾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6.1.12 临时桥梁宜选择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索结构等结构简单、施工便捷、便于拆卸的桥梁型式。6.1.13 永久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 6.1.13 规定。表 6.1.13 永久桥涵设计洪水频率道路等级特大桥大 桥中 桥小 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一级道路1%2%2%2%5%2%5%二级道路1%2%2%5%5%10%三级道路1%2%2%5%10%6.1.14 临时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根据桥涵的使用功能、规划使用年限和重要性确定,特大桥、重要桥梁经论证可相应提高。6.1.15 桥

45、梁及引道纵坡不宜大于6%,桥头两端引道的线形应与桥梁的线形相匹配。6.1 作用6.2.1 桥涵设计采用的作用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和地震作用,作用及其组合效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的有关规定。6.2.2 桥涵设计采用的设计车辆荷载宜为车列荷载,验算荷载应为特种验算荷载。6.2.3 车列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 的重型自卸汽车车队荷载的有关规定,可分为汽车-30 级、汽车-40 级、汽车-60 级、汽车-80 级、汽车-110 级。车列荷载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6.2.3 的规定。表 6.2.3车列荷载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名称汽

46、车-30 级汽车-40 级汽车-60 级汽车-80 级汽车-110 级一辆汽车总重量(kN)300(130)400(170)600(280)800(350)1100(430)一行车队中车辆数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前轴轴重轴载(kN)100(60)130(80)200(140)270(170)360(21)后轴轴重轴载(kN)200(70)270(90)400(140)530(180)740(220)轴距(m)3.63.63.63.84.0轮距(m)2.02.22.63.03.4每个前车轮着地面积(宽度长度)(mm)0.250.30(0.200.25 )0.300.35(0.250.30 )0.4

47、00.50(0.350.40 )0.500.55(0.400.45 )0.550.60(0.400.50 )每个后车轮组着地面积(宽度长度)(mm)0.500.30(0.250.20 )0.600.35(0.300.25 )0.800.50(0.400.25 )1.000.55(0.450.40 )1.100.60(0.500.40)车辆外形尺寸(长宽)(mm)7.52.58.03.08.03.59.04.010.05.0注:表中括号内的数值系汽车空载时的技术指标。6.2.4 临时桥涵结构的整体计算可采用车列荷载或车列荷载中的单辆标准车荷载。6.2.5 桥涵结构的局部加载、涵洞、桥台和挡土墙土

48、压力等的计算应采用车列荷载中的单辆标准车荷载。6.2.6 桥梁结构横向分布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 的有关规定确定。6.2.7 车列荷载产生的制动力应按布置在荷载长度单位内的一列车队总重力的10% 计,并不得小于一辆车总重力的 30%;同向行驶双车道的车列荷载产生的制动力标准值应为一个设计车道制动力标准值的 2 倍。车列荷载产生的制动力的着用力点、分配方式等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的有关规定。6.2.8 需通行运输水电工程重大件特重车辆的桥涵应按特重车辆的特种验算荷载进行验算。特种验算荷载作用效应组合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并应符合

49、下列规定:1 特种验算荷载可分为下列四个等级:1) 特-160:1600 kN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2) 特-220:2200 kN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3) 特-300:3000 kN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4) 特-420:4200 kN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2 特种验算荷载的等级应根据水电工程设计确定的重大件的运输重量及尺寸等具体情况选用。3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布置应符合水电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设计规范NB/T 35012 的有关规定。特种平板挂车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6.2.8 的规定。表 6.2.8特种平板挂车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指标特-160特-220特-300特-420车头(牵引车)自重(kN)

50、350350420420平板挂车自重(kN)250350580780装载重量(kN)1000150020003000平板车车轴数(个)5 排 10 轴7 排 14 轴9 排 18 轴12 排 24 轴每个车轴压力(kN)125132143.5157.5纵向轴距(m)41.6 01.58+41.5 0+1.5881 .50111.5 0每个车轴的车轮组数(个)2222每组车轴的横向中距(m)2.172.172.202.20每组车轮着地尺寸(宽度长度)(mm)0.50.20.50.20.50.20.50.24 通行特种平板挂车荷载的桥梁应按全桥长度内居中、匀速行驶一辆特种平板挂车进行布载验算,且特种平板挂车的纵桥向布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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