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烈度表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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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震烈度表的发展历程

2023-07-19 08: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957年,谢毓寿先生编制了第一版中国地震烈度表《新的中国地震烈度表》,该表是国内第1次正式公布发表的以地震时人的感觉、器物的响应、建筑物和地面破坏的宏观现象来评定某一点地震烈度的、较全面系统的行业参考准则。

此表大体上适应了当时地震工作的水平和抗震工作的要求,对于我国地震工作的发展,尤其对于普及烈度调查工作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 /1980/ ✨

1980年,刘恢先先生总结了唐山、海城等地震烈度的经验和有关数据,修订编制了《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该表简化了烈度评定标准,引入了震害指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峰值速度作为烈度评定的量化指标。

该表最大的进步就是,将用于地震烈度评定的房屋分为了3类:一般房屋、质量差的房屋、质量好的房屋。

✨ /1999/ ✨

1999年,陈达生先生等人吸纳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十几年的地震现场调查资料和强震观测记录分析结果,并参考了《欧洲地震烈度表(1992)》,修订编制了《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1999)。

该表仍采用12等级的地震烈度划分,并规定了“在地面上人的感觉”“房屋震害程度”“其他震害现象”“水平向地面峰值加速度、峰值速度”的评定指标和使用说明。

该表最大的进步是,对未列入烈度表的房屋结构类型在使用说明中作了明确规定。

✨ /2008/ ✨

2008年,孙景江、袁一凡等人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迅猛,城乡房屋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了汶川地震的部分震害资料,在《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1999)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2008)。

“2008年表”将用于评判烈度的房屋类型由“1999年表”的1类扩展为3类,即旧式房屋(A类)、未经抗震设防的砖砌体房屋(B类)和按照Ⅶ度抗震设防的砖砌体房屋(C类);

在Ⅵ度~Ⅻ度房屋震害程度描述中,具体给出了各类房屋主要破坏等级数量;

明确了原标准中平均震害指数值的适用范围,给出了按照Ⅶ度抗震设防砖砌体房屋(C类)的震害指数值;

增加了家具和物品倾倒等器物反应,并将其评定烈度延伸到了Ⅶ度;

将液化现象评定烈度延伸到Ⅷ度。

这些都使得烈度评定更容易操作,评定结果也更为准确、合理。

资料参考:《新的中国地震烈度表》谢毓寿;《地震烈度表宏观震害和地震动参数研究 》李伟;《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简介》卢荣俭;《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1999;《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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