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获刑!广州地铁路面塌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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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发生在广州市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2019年至今,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安全生产犯罪案件30件38人,提起公诉93件134人。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8件,涉及道路施工、市政工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危化经营等行业领域。其中,“周某、王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道路施工类)”即发生在2019年的“12·1”广州地铁路面塌陷事故案。两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情回顾

施工地面坍塌至3人死亡

被告人周某系某地铁站暗挖土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监和实际负责人,主持日常工作;被告人王某某为该项目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2019年12月1日9时15分许,该地铁工程项目发生拱顶透水坍塌事故,由于项目部未及时对坍塌路面进行围蔽,造成行经此处的被害人石某、石某伟、罗某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经事故调查认定,周某、王某某对事故发生均负直接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某、王某某投案自首。

2020年10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周某、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1月21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基于两被告人自首、所属单位赔偿、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2021年12月31日,天河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安全提示

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广州检察机关对案件原因进行剖析,认为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前没有进行全面地质勘察、施工过程中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监理机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对此,广州检察机关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安全提示: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压实生产项目的流程管理、人员管理、培训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同时提高从业人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前勘查、风险预判。建立风险等级防控工作机制,认真分析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各方主体认真履职,形成安全工作合力,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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