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暨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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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暨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通报

2023-05-04 19: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治理常见质量问题,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住宅工程中常见渗漏、裂缝、空鼓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芜市建函〔2020〕143号)、《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暨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质监站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暨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对市区(不含无为市、湾沚区、繁昌区)在建工程及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房屋建筑工程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对所有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了51个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质量控制资料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均下发了意见告知单。

监督抽测情况: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构件强度和楼板厚度共抽测了22个项目,除2个项目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外,其余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外墙保温材料、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防水卷材、钢筋原材、烟道、室内排水管材管件、室外排水双壁波纹管、开关插座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共抽测了45组,其中1组防水卷材不合格,其余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桩基低应变抽测了5组,抽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物防雷装置抽测了7个项目(15个单位工程),抽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查了25项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抽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互动系统安装使用、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等。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通过互动系统发出16份监督意见告知单,纸质督查意见2份,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回复,消除质量隐患。

实体质量和关键材料抽检情况:道路路基、基层、面层路面结构共取芯、压实度抽检27点;沥青混合料、路缘石、人行道砖、砂、石等原材料及半成品抽检10组;回弹梁板、桥台、涵管等混凝土构件抽检12个。以上抽检中除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点芯样不完整,其余抽检均满足设计要求。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的被检单位为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通过现场查阅现场试验设备试验记录、调阅相关检测档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发现基桩破坏性试验设备未能根据《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要求对分配梁一端固定、一端滚动,铰支座一端固定、一端滚动。已限期整改,被检企业已反馈并整改完毕。

在第一季度监督检查中发现南京南房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够严谨,对检测结论出具的补充说明与原检测结论相悖,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要求的“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现予以通报批评。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情况

本次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检查,随机抽取被检企业31家(含部分向市区供应混凝土的县域企业)。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基本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行为未见异常。要求全市4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完成了上半年配合比设计验证工作。

监督抽测情况:抽测各类原材料197组,其中砂35组,石粉1组,碎石32组,水泥33组,粉煤灰30组,矿粉31组,外加剂35组,共下发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意见通知书4份,对少数抽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责令企业立即退场,同时对相对应供应的项目责令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实体强度检测。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目前共抽测混凝土生产用砂氯离子含量31组。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部分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足的问题。

(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楼板存在开裂现象,现浇构件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漏浆、胀模等现象;地下室部分风管及管道支架锈蚀,屋面部分金属管道、设备、栏杆等存在防雷接地不规范的现象。

个别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后浇带施工不规范,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经设计认可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地库侧墙局部存在裂缝,地下室顶板、墙面及底板存在渗漏现象;钢筋保护层合格率偏低;墙体砌筑不规范,存在墙面不平整、不垂直、通缝、灰缝过厚、灰缝不饱满等现象;宽度超过300mm的配电箱洞口上部未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部分楼层开关面板、穿墙套管安装尺寸存在偏差;楼面层间保温上部地坪存在开裂现象;部分楼栋外墙面局部表面不平整、色差较大;室外局部路面存在积水、排水不畅等问题。

市政项目中,少部检查井粉刷不平整;局部水稳基层芯样不完整,水稳基层存在裂缝现象;箱涵变形缝设置不规范等。

(三)工程资料情况。部分项目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未做到同步形成;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和监理旁站记录内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签字盖章不全等现象;部分项目施工技术文件没有针对性,审批手续不全。   

(四)“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推进情况。部分项目存在自评上报不及时及自评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部分项目自评内容不符合现场实际进度;部分新建项目“双标化”工地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我站已要求相关项目及时整改,并纳入季度评价。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责任落实情况。通过一季度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各检测机构对于样品管理还有所欠缺,检测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各检测机构对于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三、检查通报

(一)通报表扬的项目

1.工程项目: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习实训中心 

建设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施工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伟星·蔚蓝海岸四期

建设单位: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项目:高速时代学府

建设单位:芜湖通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项目:海螺人才公寓

建设单位: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5.工程项目:湾谷科技园

建设单位: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6.工程项目: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

建设单位: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安徽晟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二)批评的项目

1.工程项目:镜湖区九里香溪项目

建设单位:芜湖瑞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芜湖百隆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室内凸窗防护栏杆安装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影响凸窗的开启和关闭;

(2)凸窗板的外立面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外保温未施工即进行真石漆喷涂;

(3)住宅分户验收资料不全;

(4)少量卫生间和屋面存在渗漏现象;

(5)部分室内顶棚、墙地面存在空鼓和开裂现象,维修后的观感质量差。

2.工程项目:赭山隐秀

建设单位:芜湖科绅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东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部分结构楼板存在不规则板缝;

(2)地库侧墙局部存在裂缝;

(3)局部现浇结构存在涨模现象;

(4)部分楼层开关面板、穿墙套管安装尺寸存在偏差。

3.工程项目:大发熙悦花园项目二标段

建设单位: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东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楼面地坪存在开裂现象;

(2)地下室顶板、墙面及底板存在渗漏现象;

(3)墙体砌筑不规范,存在墙面不平整、不垂直、通缝、灰缝过厚、灰缝不饱满等现象;

(4)部分楼栋外墙面局部不平整、色差较大。

4.工程项目: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经一路、经二路(一段)工程

建设单位:芜湖市中江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任人未到岗履职;

(2)对K0+047--K0+180段第一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监督取芯抽检三点,其中K0+150右幅和k0+170右幅芯样不成形;

(3)水泥稳定碎石表面不坚实,存在明显粗骨料集中现象;

(4)隐蔽验收记录签字、盖章不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监理应严格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关键岗位人员应常驻现场履行职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双标化”示范工地质量监管要求,消除质量隐患。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和回访机制,贯彻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

(二)深入推进业主开放日活动。加强对业主开放日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将业主开放日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将对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投诉的,要倒查该户开放日意见登记表及整改记录,对于活动中登记的质量问题整改维修不到位而产生质量投诉的,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开予以曝光。同时,加大对责任主体在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的失信惩戒力度。

(三)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根据市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芜质监〔2019〕23号)的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遏制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止出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质量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的控制,同时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站工作统一部署安排,落实“双标化”示范工地工作要求,及时、客观开展标化工地过程评价工作,根据过程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督。

(四)压实质量监督责任。项目从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开始,安排监督人员及时开展监督工作,组织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查,结合过程中的监督巡查,做好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工作。加大对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抽测,确保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满足要求,针对不合格的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我站将继续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另外,加大抽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对内部管理问题较大的检测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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