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老人狱中骨折申请保外就医遭拒续:已获准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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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人狱中骨折申请保外就医遭拒续:已获准假释

2024-07-08 04: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河北84岁老人狱中骨折申请保外就医遭拒最新进展

  85岁老人获准假释已回家和家人团聚

  25日下午,备爱社会关注的“河北84岁老人狱中骨折申请保外就医遭拒”有了最新进展:石家庄中院批准了河北省女子监狱的假释,85岁的李淑贤老人获准假释,已回到家里和家人团聚。

  82岁老人因寻衅滋事罪入狱

  李淑贤是河北滦平县农民,1934年12月出生,满族。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关桂侠是李淑贤老人的小女儿,微信名是“妈妈别怕”。25日上午,她接到了承德市高新区司法局的电话,让她去司法局接妈妈。“妈妈终于可以回家了!”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关桂侠难掩激动之情,同样的话重复了几次。关桂侠介绍,母亲原来住在滦平县张百湾镇陈营村七组。2013年4月,邻村村民以国土资源部土地平整项目为由,毁坏林地近百亩,砍了母亲自留地200多棵树木,母亲从此走上了漫长的反映问题之路。期间,她到北京接了母亲两次。2015年6月,滦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母亲继续上访。2016年11月,母亲和姐姐关桂香以同样的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三年六个月。

  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河北承德(2016)冀 08 刑终 348 号刑事裁定书显示,2014 年至2016 年 7 月,为了制造影响,被告人关桂香带领母亲多次到权力中枢周边抛撒传单,反映其家山林土地被占及其女儿关某某(关桂侠)被判刑(亦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三年)系冤枉等无理诉求。李淑贤因抛撒大量上访材料,扰乱公共秩序。

  家属曾申请保外就医遭拒

  关桂侠介绍,母亲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一直吃药治疗。2017年5月,母亲腰椎骨骨折,小便都在床上进行。2018年7月20日,监狱打来电话,说母亲再次腰椎骨骨折,急需吸管、湿巾、一次性手套、便椅等。2018年一月至八月,她两次询问监狱能否申请保外就医,狱方以母亲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2018年8月13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就李淑贤不能保外就医之事回应:2017年5月和2018年7月,李淑贤确实发生过两次骨折,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犯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李淑贤老人的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8月14日,知名律师徐昕发起了为李淑贤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活动,得到了杨学林、虞仕俊、燕薪、王飞、张进华五位律师的响应。8月15日,六位律师联名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并决定为李淑贤提出申诉。此后,关桂侠不断给河北省女子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石家庄中院打电话,询问母亲什么时候可以回家,但一直没有确切消息。

  老人在监狱表现良好获考核表扬2次

  2018年12月初,河北省女子监狱将李淑贤老人的假释材料报至石家庄中院,12月11日,石家庄中院立案。今年1月10日、17日、21日,关桂侠多次致电石家庄中院,询问妈妈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得到的答复是:春节前老人肯定能回家团聚,到时监狱会把老人送回家,家属只需在家里耐心等待。

  25日中午,华商报记者在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查到了该局提请石家庄中院的“李淑贤假释建议书”( 2018冀女狱假字第31号)。建议书写到:该犯入监之后,通过警官的教育,能够认罪悔罪,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危害;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能按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遵守生活卫生制度;参加思想教育课学习,尊重教师。该犯自入监以来获得考核表扬2次。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目前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法定假释条件。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对罪犯李淑贤依法假释。

  25日上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知名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说,该案之所以引发关注,一是因为80多岁的老人根本不具备羁押的必要性,二是老人被以寻衅滋事抓捕,而寻衅滋事是个口袋罪,备受诟病。对河北相关方面最终批准李淑贤老人假释,徐昕表示赞许。“正当司法,应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具,不可偏废其一。批准李淑贤老人假释申请,不仅符合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徐昕说。

  附:保外就医、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保外就医作为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以人为本的准则,保外就医制度的有效落实须得到重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本案中,李淑贤符合其中的(一)、(三)情形。     

  假释、保外就医与监外执行有严格区别、适用情况也不同。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再执行原刑罚,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是对已经确定的刑罚,所采取的一种宽容措施。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故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通俗来说就是在监狱外的其他场所执行刑罚。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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