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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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进行时

2023-01-22 18: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裸眼视力不低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 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答: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6.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8.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9. 网上报名时,如何修改应征地信息?

答:用户的“兵员预征”尚未进行或被标记为“非预征对象”,征兵系统关闭前可修改应征地信息。(修改后须重新下载打印相关报名表)

10.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都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答: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12.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

答:(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13.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高校学生已获国家资助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14.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答: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15. 网上报名时,如何修改“身高、体重、视力”?

答:“兵员预征”已完成并且显示“合格”的情况下,身高、体重、视力等信息将不能修改,如需修改,请用户联系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取消自己的“预征对象”资格,然后才可以修改这些信息。(修改后须重新下载打印相关报名表)

16. 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答: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7. 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答: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18. 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9.网上报名时,注册账号提示证件号码重复?

答:第一步:建议先找回用户名,如果找回的用户名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建议与应征地兵役机关联系咨询;

第二步:若是其他情况,请查看解决证件号码重复办法。

20.网上报名时,注册证件号码有误如何修改?

答:注册成功后,身份证号码不允许修改,需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

21.网上报名时,姓名错误怎么修改?

答:请您到个人信息页面修改您的姓名,修改完毕后,登录征兵系统,点击姓名后的更新按钮即可修改。

注意:已经被系统初选过的女兵用户不能修改(即使审核未通过);男兵如果已被确认为预征对象,如果修改姓名,将清除您的“兵员预征”及以后所有流程(送检、体检、政审、预定兵)的数据,同时将取消您的预征对象资格,请慎重使用该功能。

22.网上报名时,性别错误怎么修改?

答:如果性别不对,请先确认账号基本信息中的证件号码是否正确,若证件号码不正确,请重新注册账号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

23.网上报名时,学籍学历一直处于审核中?

答:如果您的学籍学历一直处于“审核中”,不要着急,系统审核学籍学历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超过24小时,仍然处于“审核中”,请用户到“校验结果”页面,该页面会有“学籍学历信息还未审核,提醒审核”链接,点击该链接,会提醒系统审核您的学籍学历。

24.网上报名时,男兵如何设置报名信息为“暂缓参军”?

答:在应征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员预征”之前,您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左侧的“应征报名”,即可在页面中看到“暂缓参军”的设置按钮。如果应征地兵役机关已进行过“兵员预征”,则无法再做“申请缓征”的操作,需与应征地县级或乡镇级兵役机关联系。只有参加过本年度应征报名的用户才可以“申请暂缓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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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瑞艳 焦钰轩

审核:郑若彤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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