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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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在校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积极性,鼓励学生发表科研论文,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附件1),决定开展在校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报销论文版面费: (一)我校本专科在读学生,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只报销在本科学习期间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SCI收录论文并列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作者署名要具体规范,如南方医科大学**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署名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三)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的学生,相关论文版面费可单独报销,不计入项目经费。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版面费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额度 (一)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南京大学CSSCI来源刊物(含扩展版)或SCI收录论文予以全额报销。 (二)统计源收录期刊论文报销额度不超过600元/篇。中国期刊引证报告中影响因子大于0.5的期刊类版面费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800元/篇。 (三)其他未公开学术刊物论文或在各类增刊、丛刊、专辑、论文集发表的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版面费由作者先行垫付,待文章正式刊登之后,携带下列材料纸质稿(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以“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命名)到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申请报销: (一)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附件2,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盖章)。 (二)发表文章杂志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原件审核校对后退回。 (三)由杂志出版社开具的正规发票(指导老师、学生需在发票背面签名),发票付款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不得使用系院名称、处室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四)根据学校财务经费报销有关规定,单张发票金额大于1000元在报销时须开具支票或通过内部转账报销,在申请通过内部转账报销时请填写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电子支付信息表(附件3),核对相关信息后签字确认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五)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自行到学校财务处报销窗口领取,填写样板见附件4)。 (六)主创性说明(附件5),具体说明在课题研究、论文等成果形成过程中所做的贡献。 申请报销时,上述材料(二)-(六)合并粘贴,材料(一)单独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版面费报销工作,申请报销时请务必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准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准备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 (二)学生论文版面费报销实行集中受理,每周一全天受理(受理时间: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30),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逢节假日时间顺延)。 (三)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学校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实施细则》(附件6),请认真阅读,严格遵守,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人:袁利平,联系电话:020-61648030。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 2.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 3. 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电子支付信息表(模板) 4. 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样表) 5. 论文主创性说明(模板) 6.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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