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报批流程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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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函、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国土部门或建设单位) 2、地形图; 3、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4、规划征地成果。 (三)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所需文件: 1、立案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 2、现状地形图; 3、立项文件; 4、规划测量成果;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需要提供) 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7、其他相关文件。(稳评、能评、环评批复等) (四)规划总平面审批(方案审批) 1、规划总平面初审 (1)申请书、法人委托书等; (2)国土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3)总平面图、地下停车位布置图、建筑单体方案及说明;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5)超过2万㎡的公建项目、超过5万㎡的居住项目及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要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专业咨询单位编制); (6)日照分析报告(委托专业公司编制,一般规划部门会推荐定点单位) 此环节方案需进行多次修改,综合多部门意见后确定。 人防、市政、环保等部门对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初审,并将在总图中签署意见。 抗震部门对项目做出抗震设防要求并出具备案确认书;(重点项目需要提前申请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气象部门针对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此项审查也可在施工图审查后完成) 人防部门就项目人防等级、面积等相关指标作出规定; 市政、交通部门就项目出入口、管网高程等方面提出相关审查意见并规定;(需要提供管网、交通流向图) 人防、市政、环保等部门对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初审,并将在总图中签署意见。 抗震部门对项目做出抗震设防要求并出具备案确认书;(重点项目需要提前申请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气象部门针对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此项审查也可在施工图审查后完成) 人防部门就项目人防等级、面积等相关指标作出规定; 市政、交通部门就项目出入口、管网高程等方面提出相关审查意见并规定;(需要提供管网、交通流向图) 辅助工作: 环保部门对环评批复进行审查; 建设部门要求根据项目节能概况填报节能概况表,经批准后施工现场设立节能公示牌; 地铁周围及文物保护区内的项目需要地铁及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2、规划总平面终审 以上各部门均完成审查后,规划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建筑审查专题会议,通过后加盖总图规划审批专用章。 3、规划建筑单体审批 (1)建筑总平面图; (2)各栋建筑施工图; (3)夜景点亮工程效果图、建筑单体图册;(主要单体效果图、外立面颜色、材质) 中区别建筑总平面而非方案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取 (1)经审批过的总平面图、单体图等; (2)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3)《定、验线单》——测量成果;(委托测绘院) (4)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劳保统筹基金、散装水泥、节能押金等凭证; (5)施工现场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 城市规费的缴纳也可根据所在地要求在获取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完毕。 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局) 需要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相关基本资料; 2、立项文件; 3、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总平面图; 4、填报建设工程报建表。 经核准后,方能领取备案报建表 (二)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局) 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 2、经审批的总平面图; 3、经审图单位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4、经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表、技术审查报告; 6、节能审查意见书; 7、防雷电审查意见书; 8、勘察设计人员名单。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核(公安消防支队) 携带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及全套设计文件等资料至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获取审核结果。可在竣工验收准备资料。部分城市现在已取消建设工程总平面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由当地规划部门咨询确定。 (四)新建人防施工图许可(人防办) 携带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及全套设计文件等资料至当地人防部门办理,获取审核结果。可在竣工验收准备资料。 (五)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招标部门) (六)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质、安监站) 1、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4、五方责任主体间合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 5、五方责任主体资质文件; 6、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资料; 申报完成后领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实施通知单。 (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通知单; 3、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审查合格书; 4、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经总监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 5、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人员名单、总监资质证书; 6、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城市管理局签署) 7、城建档案移交协议;(所在区域城建档案馆签署) 8、绿色建筑专家评审意见;(履行绿建申报程序) 9、费用交纳凭证; 竣工验收阶段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局) 1、施工许可证,城建费用交纳凭证; 2、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节能设计备案表;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7、主要节能材料的检测报告和入场复验资料;(如:外墙、屋面保温,门窗、幕墙三密试验等)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局) 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具体执行部门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携带环评批复、验收调查报告申请环保验收。 (三)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公安消防部门)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注:消防检测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验收,必须提供的技术文件: 1、竣工图或建审后的施工图。 2、建设意见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的调试报告。 4、隐蔽工程记录、水压及冲水记录、电阻测试记录等。 5、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如: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 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的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7、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8、消防设施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如:水泵结合器、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室内、室外消火栓、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布线导线、电气控制柜、喷头等。 9、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及部件,均需合格证,设备应用说明书。 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申请表(注意事项) 1、本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填写。 2、填写要求字迹、数字工整、准确,不得涂改。 3、本表以外的消防设施请自行制表,并加以说明。 4、本表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填写好并交我单位,以便准确、及时填写《检测报告》。 5、呈表时,请一并提供以下文件。 (1)系统竣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建审意见书; (2)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有关文字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试压及冲水记录; (4)线路测试记录;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编码表; (6)系统竣工表; (7)调试报告; (8)消防设备及材料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材质证书、自检报告、准销说明。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办) 1、报批阶段已获各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 2、人防已审批的施工图、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建设方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验各方盖章); 验收报告含以下内容: (1)设计院验收结论; (2)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自评报告; (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自评报告; (4)人防门安装单位自评报告; (5)人防通风设备安装自评报告; (6)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应递交缴费发票;(可复印件) 4、人防工程竣工图。注:拟专业监理 (五)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局) 1、规划验收申请书、法人委托书等; 2、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 3、前期获批的总平、单体、效果各图; 4、竣工实测报告;(委托测绘院测量、出具) 5、代征道路、绿地移交凭证; 6、总平面、道路竖向、室外管线、绿化及停车位平面布置竣工图; (六)竣工验收(建设局) 1、竣工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2、竣工报告; 3、工程质量自评报告;(施工单位) 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设计单位认可的全套设计文件; 7、消防、环保、人防、节能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8、各项检测报告及工程资料; 整理自筑医台第19期微课 长按二维码获取文章授权 点击图片了解大会详情 点击图片了解各微信群及加入方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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