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区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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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藏书清点 l.明确清点目的,制定清点计划,确定清点范围、方法与时间; 2.清点时,应按实际藏书逐册在系统清点模块中核对,最后打出清点图书清单及未清点图书清单; 3.清点后,应及时复核,总结清点结果,查明实际藏书数字;编制遗失及损坏藏书清单;书面报告馆长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二、藏书剔除 1.藏书剔除原则范围 (1)实行“三线典藏制”,剔除图书必须在流通阅览部管理的二线提存书库内进行;一线阅览室不得直接进行剔除处理。 (2)各个一线阅览室的图书依出版时间、破损程度、版次类别、图书利用率高低进行有计划的下架处理,将下架下来的图书藏于二线书库(基藏库); (3)二线书库要定期进行剔除,在剔旧时每种图书都要保留样本; 2.下架及剔旧程序: (1)由馆长及采编、流通阅览人员组成下架剔除小组; (2)制定出下架剔旧原则、方针、标准、范围、方法; (3)按制定的具体方法进行下架剔旧; (4)请相关专业教师专家对下架剔旧图书进行审核; (5)写出下架剔旧报告,呈报学院领导审批; (6)下架到二线的图书及剔除的图书由采编部门进行馆藏地修改及注销馆藏记录; (7)填写每批注销分类统计表,季度及年末汇总报馆长室。 三、图书管理 1.图书阅览区的图书均采用按索书号细排架的管理方式,对读者实行开架借阅。各阅览区书架上应有明确架标,指引读者查阅; 2.接收新图书,并清点、核对图书数目; 3.新书进入阅览区后,放置在新书架上供读者阅览。半月后归架; 4.严格按细排架规则上架,图书及时上架不得积攒;经常细查架,发现错架图书及时纠正,错架率应小4%; 5.保持借阅环境整洁,图书排放整齐、有序; 6.及时修补破损图书,发现图书有污损、撕毁、涂画等及时处理(盖章注明),污损严重的图书集中送采编注销; 7.每天上班后,各楼层管理员要将还回的图书,归还到架; 8.外借图书采用计算机管理,办理借书手续时,应认真核对读者证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四、图书排架规则 1.图书按索书号先后顺序排架,索书号由分类号、种次号组成; 2.所有图书先按分类号的顺序排列; 3.同类图书再按种次号的顺序排列; 4.同类号、同种次号的不同图书,再按进馆先后顺序排列; 5.同种书的不同版本,按版次的顺序排列; 6.多卷、多届次的同种书,按卷次、届次或年代的顺序排列; 7.多卷册的各种版本,按同一版本的卷册集中排列。 五、读者阅览规则 详见《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2020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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