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B类快件?进出境有什么规定?什么物品不能寄?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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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B类快件?进出境有什么规定?什么物品不能寄?如何征税?

2024-06-02 08: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Q3: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并以海关总署令第43号公布执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农业部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农业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公布,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检疫物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海关提醒:

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Q4:进境B类快件物品如何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B类快件的税率及完税价格表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号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计算方法:应征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Q5:如何确定完税价格?

B类快件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依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Q6:B类快件如何规范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公告,快件运营人应按照《B类快件规范申报目录》(下称《目录》)的要求,规范填制报关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关单中物品名称栏填报物品的中文品名,品名内容应具体、明确,切实反映物品实际情况;

(二)报关单中规格型号栏按《目录》要求的顺序填报,包括物品品牌、规格、型号及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各要素之间用“|”分隔;

(三)如物品不具有《目录》要求的要素,为保证报关单规格型号栏显示的完整性,要素仍应填写明确。如,物品没有品牌,填报“无品牌”。

举个例子,“06010200 挎包、背包、提包”项下商品,其品名规格应申报出如下要素:

“品名:COACH蔻驰女士斜挎包 规格:货号24927”

Q7:海关规定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例如:

1、“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属于“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14号公告,禁止任何个人携带、邮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包括天线、激励器、功率放大器)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天线、高频头、接收器、编码器、解码器、解压及接收一体化装置)入境。携带入境的,限期由物品所有人退运出境,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置。

2、进出境快件中不得夹带人民币。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不得将外币、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通过快件渠道邮寄出境。

Q8:快件渠道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一百元;寄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二百元。

提醒:禁止快递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Q9:快件渠道印刷品、音像制品进出境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规定:

一、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境: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六)宣扬邪教、迷信的;

(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一)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进境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出境:

(一)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

(三)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出境的。

三、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举几个例子:

1、某同学因学习需要海淘了10本书(单行本)从快件渠道寄回国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2、某同学因学习需要海淘了20本书(单行本)从快件渠道寄回国内,海关对于其中10本予以免税放行,另外10本征税后放行。

3、某同学因学习需要海淘了80本书(单行本)从快件渠道寄回国内,海关对全部进境书籍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4、某同学因学习需要海淘的图书经海关查验发现,书中印错了中国地图,某同学对此并不知情并表示支持海关监管,海关依法对该书籍予以收缴处理。

Q10:B类快件进出境所涉及的相关规定及文件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6);

二、《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及《关于升级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9号);

三、《关于调整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

四、《关于修订和》(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15号发布,部分修改);

五、《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等。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出口退税综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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