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拟入选作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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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评选工作已在京圆满完成。按照征稿启事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届大展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8日至8月4日,共7天。 本届大展征稿工作历时三个月,共收到有效来稿19313件(51015幅),其中单幅作品14432件,组照作品4881件(36583幅),投稿总人数共2973人。 评委会于7月11日至12日在京开展了评选工作。全体评委签署了评委承诺书,全体工作人员签署评选工作人员承诺书。评选全程录像监督,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协的各项评选规定。通过2天的评选,共有120件作品入选本届大展,其中单幅作品60件,组照作品60件(565幅),含组委会推荐作品18件。 现将本届大展入选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公示。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实名邮件的形式反映情况。收到的各类反馈,我们将有专人负责核实处理。评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董一辰,联系电话:010-65257270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拟入选作品公示: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拟入展作品公示——单幅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拟入展作品公示——组照(一)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拟入展作品公示——组照(二)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评委会名单 主 任 李 舸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 郑更生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副主任 居 杨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 委 员 柳 军 著名摄影家、中国摄影家协会第九届副主席 毛建军 中国新闻社摄影部主任 荆 宏 吉林省摄协副主席、秘书长 杨登峰 《工人日报》摄影部主任 龙 涛 农民摄影人、广西柳州融水县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驻村工作队员 浦 峰 新京报社摄影记者、“拾城”发起人 特别提示: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公示的第十一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作品,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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