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退垸(渔、田)还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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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退垸(渔、田)还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20: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洪湖市退垸(渔、田)还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日    

洪湖市退垸(渔、田)还湖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根据省、荆州市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和湖泊保护与修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把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开展退垸(渔、田)还湖和湖泊保护,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退垸(渔、田)还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矛盾突出、政策性强。各乡镇区办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二)属地管理。退垸(渔、田)还湖工作以各乡镇区办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配合,实行属地管理。

(三)确保稳定。稳定是各项工作的第一前提。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渔)民树立长远观念、生态观念、大局观念,自觉退垸(渔、田)还湖,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适当补助。市政府按照“一湖一策”因地制宜,给予适当补助。

三、工作任务

全市25个湖泊的退垸(渔、田)还湖工作分五年完成,按照退垸(渔、田)规划方案,2022年前,完成所有湖泊退垸(渔、田)还湖,每年完成4—7个。2018年7个:沙套湖(新滩)、后套湖(燕窝)、施墩河湖(新堤)、周家沟湖(新堤)、老湾潭子(老湾)、新潭子(乌林)、硚口潭子(乌林);2019年6个:白沙湖(龙口)、里湖(汊河)、土地湖(沙口)、撮箕湖(新堤)、南凹湖(汊河)、太马湖(滨湖);2020年6个:还原湖(龙口)、昌老湖(乌林)、港北垸湖(乌林)、泊塘湖(大沙)、民生湖(新滩)、西套湖(新滩);2021年4个:彭家边湖(燕窝)、四百四湖(燕窝)、虾子沟湖(燕窝)、姚湖(燕窝);2022年2个:老洲潭子(龙口)、双桥潭子(龙口)。

四、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市退垸(渔、田)还湖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乡镇区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河湖办。各乡镇区办要组建相应工作专班,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退垸(渔、田)还湖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勇于担当,强力作为,确保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市财政局要落实经费,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及各乡镇区办综治维稳部门要作风险评估,维护秩序,保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其它部门要依据职能,密切配合。

(三)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将退垸(渔、田)还湖工作纳入每年乡镇区办责任目标考核清单进行考核结账。同时实施“一票否决”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诿、不作为或乱作为,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问责,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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