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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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来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资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资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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