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户籍制度70年变迁及其经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国家户籍制度 新中国户籍制度70年变迁及其经验

新中国户籍制度70年变迁及其经验

2023-10-28 22: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作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 吴学凡

  户籍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户籍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值此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探究中国户籍制度变迁并总结经验对把握中国户籍制度运动规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户籍制度经历形成、发展和改革三个变迁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开展新型国家建设,我国逐步建立新的户籍制度。1951年,为加强社会治安,公安部颁布了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在城市实行人口登记。1953年,为配合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全国人口登记办法》出台,为农村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和在全国建立户籍制度奠定了基础。1958年1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收养、婚姻、年龄、违法责任等具体细则,标志着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1959年到1977年是我国户籍制度发展时期。其间,为治理城市粮食等资源紧张问题和实施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业化战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等文件,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二元分治的户籍制度管理格局。1978年至今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时期。1978年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以农民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增多,在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的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必然趋势。其间,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等文件,逐步松动户籍制度严格管控人口流动的坚冰,通过差别化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实行积分入户改革,提高了人口城市化率,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保障。

  综观新中国户籍制度70年变迁,它扬弃了中国历史上传统的户籍制度,适应了新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内在需求,为国家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首先,户籍制度变迁要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显然它也是户籍制度变迁要遵循的原则。新中国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历经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时期,每个时期都有其特征和主要任务,因此,新中国的国家治理主体要根据中国每一个发展阶段的实际,主动促成户籍制度变迁,才能带来国家治理的正效益。其次,户籍制度变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执政基础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在促进户籍制度变迁的进程中,党不忘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维护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到实现国家工业化需要,乃至改革开放时期适应流动人口的要求而进行的一系列户籍制度调适,根本上在于从人民的立场出发。再次,要坚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革是时代精神,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归结于改革开放。得益于改革开放,1958年确立的户籍制度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变迁步伐逐步加快。党的十八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在新时代,中国致力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新征程新目标。在此背景下,户籍制度要随着时代变化实现新的变迁,继续深化改革将是其重要推手。

[ 责编:李澍 ]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