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八五”普法规划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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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八五”普法规划正式出台

2024-07-10 07: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日前,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对珠海“八五”普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八五”普法期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八五”普法新重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实效化。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2.“八五”普法新举措——

一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规划》强调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开展“以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养成”专项行动,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落实到诚信建设的各环节,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法治文化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时广泛融入法治元素,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珠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三是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规划》强调落实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深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发展。《规划》突出珠海特色,要求全力支持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深入宣传珠海地方规章制度,加强涉港澳法治宣传教育,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实体平台。

3.“八五”普法新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以案普法制度,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作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二是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加强工作保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要加强评估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

《规划》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珠海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珠海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服务珠海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十一个坚持”,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基本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珠海市公民宪法宣誓仪式和平台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等各类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制度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实效化。对在珠港澳青少年学生加强宪法、基本法和爱国主义专题教育。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斗门区民法典公园等一批民法典主题的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持续开展“法润童心•护航成长”等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大力宣传海关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规范,营造诚信守法的口岸通关环境。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治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施珠海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普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探索教师法治教育新模式。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将法治教育纳入珠海市学生综合实践课程,推动各区(功能区)结合实际,建设一个以上省级标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深化依法治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反性侵害及禁毒防艾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开展“领头雁”计划,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负责人、媒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法治培训。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异地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开展“以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落实到诚信建设的各环节,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培育。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落实以案普法制度。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作用,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大众传媒的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市属媒体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重要普法节点在全市地标性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通过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宣传。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实现执法、司法全过程普法、全员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要加强释法析理。

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打造珠海高校普法志愿者联盟等社会公益普法品牌,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二)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时广泛融入法治元素。建成符合省级标准的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珠海市法治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着力提升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实现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结合珠海市“碧道”规划建设,适当融入法治文化元素。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本土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打造“粤声笑语”等一批具有珠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落实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品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每名村(社区)律师每年提供服务不少于100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动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规范。深化依法治企,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深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发展

(一)深入宣传珠海地方规章制度。全力支持服务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深化珠澳法治宣传教育合作。针对高度契合珠海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特别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有关的经济特区法规和经济特区规章,以及与香港、澳门法律制度对接方面的相关规则,坚持“立一部普一部”,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实施责任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有力促进地方立法成果转化落实。

(二)加强涉港澳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涉港澳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将宪法、基本法、国家安全教育等作为涉港澳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在珠港澳居民的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开展“服务港澳普法行”活动。依托市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粤港澳三地法律政策制度的宣传,为在珠港澳企业、居民提供精准普法。

(三)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实体平台。立足连接粤港澳三地的区位特点,打造以生物安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境旅客通关禁限类物品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按照省的部署,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每年参加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各级普法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区、镇(街道)、村(社区)要聚集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大基层法治队伍培训力度。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基层村(社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安排普法经费或统筹其他资金开展普法工作,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评估检查。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开展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履职不到位的,按规定视情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普法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珠海司法

编辑 叶铮 +1 您已点过 打开南方+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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