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旅游“民宿”研究综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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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旅游“民宿”研究综述(上)

2023-12-23 18: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要:“民宿”是一种提供有别于传统饭店、宾馆等的住宿体验,给游客温馨亲切的家的感觉的旅游接待设施。国内对于旅游“民宿”的研究逐渐成熟。文章对国内外旅游“民宿”研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归纳和评述。指出民宿从低端单一产品、同质化开发、个体经营、分散布点向高级且有特色的休闲产品、差异化发展、企业操作和集群布局转变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未来国内旅游“民宿”的研究方向。关键词:民宿,农家乐,家庭旅馆,乡村旅游,研究综述一、引言大众旅游背景下,乡村旅游已经成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是以招待所、小宾馆、农家乐等形式为主。一方面接待能力有限,另一方面考虑到维护乡村景观特色,住宿设施也不需要照搬城市酒店的形制与规模。民宿作为一种多利用自家闲置房屋,家庭经营,提供多种特色服务的接待设施,可以较好满足以上两项需要。在中国,台湾是较早发展民宿的地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台湾垦丁国家公园为解决住宿不足的问题,衍生出一种简单的住宿形态:有空屋人家挂起民宿招牌或直接到饭店门口、车站等地招徕游客,从而兴起民宿业[1]。大陆的民宿起步较晚,发展迅猛,丽江、拉萨、阳朔、成都等地的民宿数量增长较快,品质也很高。但国内很大一部分民宿仍停留在简单提供住宿或餐饮的初级阶段。目前,民宿的蓬勃发展也引起了旅游学者对于相关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图通过文献综述,归纳和评述其研究进展,对推动乡村民宿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启发。二、国内外研究进展(一)国外研究综述为了解近年来国外对民宿的研究概况,笔者在Science Direct、Springer中按照“篇名”“关键词”“摘要”键入“bed and breakfast”进行了检索,不限时间段,并对所得到的文献进行了筛选,选取与旅游专业相关的期刊共48篇。其中,《The Cornell Hotel and Restaurant Administration》8篇,《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6篇,《Tourism Management》6篇,《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5篇,《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3篇;其他期刊如《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ospitality Management》《Asia Pacific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Journal of Travel & Tourism Marketing》等20篇。国外学者认为,“民宿”一般指B&B(Bed and Breakfast),并有一系列的家族性词汇来表示同样含义,如Family Hotel,Family Inn,House Hotel,House Stay,Guesthouse等。国外民宿业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已相当成熟,其显著特点是:①业已形成行业协会组织;②经营中高度关注人性化和个性化;③服务内容呈现多样化;④民俗化、本地化、家庭化。与其成熟发展的状况相匹配的是,民宿研究也相对系统。研究对象包括民宿业主、民宿行业管理以及游客。民宿市场和业主与游客关系的研究是其中的重点。研究涉及了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消费者行为学等多学科。从研究方法上看,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并举,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文本分析和传记等。1.民宿市场研究(1)需求方研究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选择民宿的游客其主要特征表现为收入和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对“家”的氛围敏感。如Jones D.等(2011)调查了香港游客对中国大陆民宿的偏好,发现年轻、接受中高等教育、中等收入水平的女性是大陆民宿的主要目标群体[2]。Chen L.等人(2013)对台湾游客的调查发现,选择民宿的游客呈现出核心家庭、获得良好教育及中低阶层的特征[3]。Gunasekaran N.与V. Anandkumar(2012)在对印度Pondicherry地区旅游者的研究中发现,“家一样的氛围”“物有所值”“本土性”“主客关系”是影响旅游者选择民宿的主要因素[4]。需求研究中对民宿游客的动机、意愿和满意度研究也占有较大部分。Chen C.等人(2013)以Kinmen岛为例研究了民宿市场中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顾客忠诚度三者的相互关系[5]。(2)供给方研究国外学者对民宿产业的研究主要反映在民宿规模、民宿业主行为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例如Lanier P.等人(2000)调查发现,该时期美国有31%的住宿设施转变为了民宿,并且提供1~4间和5~8间客房的民宿分别占到33%和33%[6]。Ingram H.(1996)发现,英国民宿的业主通常是独立的所有者兼经营者[7]。Donald Getz,Jack Carisen(2000)以澳大利亚西部农村的乡村旅游及接待业经营和所有者为研究对象,发现其主要目标与生活方式及家庭相关[8]。此外,也有从社会学等的角度研究民宿业主。如Hsieh, Y. J.等(2009)发现在美国个人主义和台湾集体主义文化背景差异之下,后者B&B业主能更好地实现工作与生活平衡[9]。(3)市场营销与经营管理国外民宿业采用多种营销手段开展了市场营销,口碑营销该产业使用最频繁也最有效的手段。Lubetkin,M.(1999)研究发现民宿顾客与经营者偏好的营销方式在重要性上存在偏差,但口碑营销、手机营销、旅游手册是二者使用频率都很高也很有效的方式[10]。Kline S. F.等人(2005)对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民宿网站评价发现,这些网站在吸引性方面做得很好,但在用户友好型、市场有效性、技术性方面还有待提高[11]。M Jeong(2004)发现顾客对于B&B网站提供的信息的满意度是其再次使用该网站的最主要的决定因素[12]。Ali A. Poorani,David R. Smith(1995)基于美国46个州的403家B&B在经营上的财务特征,发现较大规模(9间客房或以上)B&B相比小规模的B&B,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较高的工作效率[13]。说明在B&B行业,也显著存在规模经济。此外,在经营方式上规模较大的B&B也多采用合作或者企业的组织模式进行运作。2.业主与游客的关系研究Wang Yu(2007)研究了纳西民宿,发现即使在明显舞台化或者人为构建的环境下,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一种东道主社会与旅游者共同建构的原真性也能被旅游者所感知[14]。Stringer P. F.(1981)在对英国民宿业主和来自澳大利亚的民宿游客的深入访谈中发现,业主与游客之间不仅仅存在交易关系,更有情感上的联系,但这种界限是模糊的[15]。Hultman J.与E. A. Cederholm(2010)也发现民宿主客的商业性友谊存在社会、时间和空间上的复杂性[16]。3.问题研究Nuntsu N.等人(2004)对南非Buffalo的36位民宿业主电话调查,发现其发展的阻碍主要有当地的犯罪活动,提供多种服务但缺少重点经营的项目,缺少创新与技巧,以及缺少机构支持和筹资渠道[17]。Lanier P.与Berman J.(1993)认为,民宿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城市规划的分区制以及当地的一些规章制度(如房间数量的限制会阻碍业主的正常收益)。同时他们还对homestay/hosthome,bed-and-breakfast,bed-and-breakfast inn or lodge,county inn分别作了详细的界定和区分[18]。Kelley C.L.等(1996)对民宿“副业”性质进行了探讨,指出对出于兴趣和爱好而经营的民宿业主的税收减免会促进民宿产业的发展[19]。Sherry J. E. H.(1993)对民宿经营的合法性以及如何规范化、合理化进行了探讨[20]。可以发现,我国民宿的处境与其在西方20世纪90年代极其相似。4.民宿与乡村旅游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一个部分也得到了学者们的重视。Aliza Fleischer等(1997)在对比以色列与欧洲、北美地区的乡村民宿后得出,乡村旅游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21]。Kuo F.与C. Kuo(2012)尝试将民宿融入生态旅游中。他们在对台湾关子岭地区的调查中发现,民宿与生态旅游的旅游者在性别、年龄、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相似性,但二者在生态景观上差异较大[22]。(二)国内研究进展作者在CNKI选择,按照“主题”键入“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民居客栈”“民居旅馆”进行检索,不限时间段,筛选后共得到文献559篇。 

图1 国内旅游民宿文献数量不论是从文献的数量还是研究的内容方法等方面来看,国内民宿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6年及以前,主要研究民宿的概念、开发条件、市场定位、竞争优劣势分析,民宿的发展现状、出现的问题、对策以及建议,经营管理模式。此阶段的研究宏观、宽泛而不深入,集中研究民宿的问题、对策但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为主。第二阶段是2007年至今,主要从游客体验、网络、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研究民宿的经营策略和营销模式、民宿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质量等评价体系。此阶段的研究更为具体深入和多样化,结合了消费者行为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服务学等。对定量研究逐渐重视,并注重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国内有关民宿的研究多是农家乐类型,而家庭旅馆类型的民宿文献较少。1.民宿定义尚未统一在我国,民宿的称谓及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而准确的概念。在研究民宿相关问题时,出现了“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民居客栈”等各种提法。总的来说,这些提法的含义相似但又有所偏重,其中前三种提得最多。总结国内对于“民宿”及相关概念的定义,笔者发现这些住宿接待设施具有以下四个共同点:①家庭经营,通常管理者即所有者;②与民宿主人有一定程度的交流;③经营规模较小;④提供多种特色服务。中国大陆民宿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偏重住宿的“家庭旅馆”;二是偏重餐饮的“农家乐”。前者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民间旅舍“逆旅”,在现代则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解决假日旅游住宿难问题而出现的旅馆。而后者则与国内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旅游关系密切,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而闻名。它最初发源于休闲之都——四川成都,后来发展到成都平原、四川盆地,直至全国[23]。总的来说,“农家乐”“家庭旅馆”等旅游接待设施近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自身服务项目的多元化使其本身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住宿等服务。本文选用“民宿”这一概念,在范围上包括其他各种形式相近的接待设施。但为了表述的准确性,在引用时尊重原文使用的称谓。根据经营项目,民宿分为以住宿为主的“家庭旅馆”和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后者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更多是与乡村旅游紧密相连。不仅能提供当地特有的体验活动,以低破坏性的经营方式经营,还结合了当地资源并能凝聚地方向心力。作者: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蒋佳倩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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