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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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23-08-20 0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交易各方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此外,市场化投资人特别是财务投资人在参与国企混改时,通常会要求有明确的退出机制或要求原国有股东提供回购担保。如涉及此类回购担保或业绩承诺,我们建议交易各方需要提前就协议中相关内容与国资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需取得事前书面批准,以尽量规避该协议条款可能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在交易交割阶段,受让方原则上应当在相关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但如交易价款数额巨大,受让方也可以分期付款。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尾款需要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支付首付款并取得产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受让方才可进行工商变更。同时,混改企业和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完成其他必要的审批流程,如上市公司监管流程、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

当然,《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产权转让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普华永道建议混改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主管国资部门提前沟通,确认是否进场交易或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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