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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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2024-07-09 19: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从严治团的要求,为规范团员管理工作,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我校将集中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及2023级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和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入学手续清单中的必要环节,2023级新生入学超过9月28日不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一)团员档案收交

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团委应将团员档案于9月22日前收集完毕。  

(二)团员档案审查

1.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对团员证、团籍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入团标准、入团志愿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团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团员证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填写《团员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2.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暂不确认其团员身份。缺失入团志愿书的必须回原入团所在单位开具《团籍遗失证明》(见附件2),经学院确认无误后,可重新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法提供原单位证明材料的,不得确认其团员身份。

3.对不满14岁入团、无编号入团、发展程序缺失等特殊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和整理工作,重点核查团员入团时间和入团年龄,并确保“智慧团建”系统登记资料与团员档案资料一致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①对2017年1月1日后发展的团员,需确认是否有发展编号。②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团省委定期对全省历史低龄团员集中开展认定和整改工作,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核查,规范开展重新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另行下发。③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相关证明材料者,应视为非团员。根据上级要求,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不办理转接手续或者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承认其保留团籍身份,不能参与团内评优评先。

(三)团员档案缺失情况处理

缺失入团志愿书必须由学生本人到原学校或单位补办;缺失入团申请书必须由团员本人书写,申请时间应早于入团时间3个月以上。团员档案材料补办齐全后,在本学期内补交,经学院团委审核合格后方可归档。

(四)团员档案并入学生档案

团员档案审查无误的,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将团员档案归入学生档案妥善保管。

(五)“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 

1.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之前,各学院需完成新转入团员档案审查工作。对于团员档案材料合格的团员可在“智慧团建”系统平台报到注册,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于在团员档案审查工作中无法认定团员身份者,其“智慧团建”的转接申请可驳回原单位。其中入学前已经在“智慧团建”报到的新生团员可在“智慧团建”中发起关系转接,提交转入申请,各团支部及时审核通过申请。入学前未在“智慧团建”报到的新生团员可在“智慧团建”中完善信息,完成报到。对因故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但开有纸质介绍信的(如原单位涉密等特殊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应及时将原单位团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交给学院,学院将回执填写盖章后反馈给原单位,并办理“智慧团建”报到手续。

2.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22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通过管理后台创建新生班级团支部,“组织简称”“组织类别”“单位所属行业类别”“预计毕业时间”需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命名要求建立。创建完毕后,应批量生成管理员注册码并及时告知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由团支书用学院团委分配的管理员注册码注册登陆,通过团支部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并认证为支部运营者。认证完毕后,通过团支书个人账号可审核其他团员报到及团组织关系转接。

3.请各学院团委及时告知新生各团支部名称,并通知新生团员务必于9月28日前登陆“智慧团建”完成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各团支部及时对发起的转接进行审核。

(六)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新生团员如能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查询到本人的团员信息,则无需纸质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亦可办理线上线下组织关系转入接收;“智慧团建”系统中查询不到本人团员信息的,须返回原就读学校,开具加盖团组织公章的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同时这类系统中查询不到信息的学生的团员证、入团志愿书须重点严格审核。

二、团情统计工作

基层团组织情况、团干部和共青团员情况统计工作是基础性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全面掌握团情、科学指导开展团内活动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本次团情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含2023级新生),统计对象包括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指导本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要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严密性。同时也要核对好团员、团组织、团干部数量等,须和“智慧团建”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并填写《团情统计表》(见附件3)。

 2.各基层团支部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账号:身份证号,密码:首次登录为身份证后八位),查看系统中团员信息,对团员、团干部信息进行核查,未录入本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核实无误后需补录入系统。

3.各学院需重点核查非团员青年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误报到和团员关键信息错误的情况,按照“谁核定,谁负责”的原则,非团员青年但存在系统当中的和团员关键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应填写《“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4)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4.因长期未登录导致的密码问题,可向团支部书记管理账号或学院团委管理账号索要密码重置码。转专业的学生,由原团支部管理员或本人发起转出,现团支部管理员审核后审批通过;学籍异动学生(休学、退学、入伍),由各学院团委管理员或学生本人发起转出,休学及入伍(组织关系未转接至所在单位)的,转接至学校流动团员团支部;退学的需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5.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团员数少于3人的空壳团支部;定期整顿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

三、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中相关规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现收缴学生团员2023年7月—2023年12月的团费(每个团员收取1.2元)。以 2023年 9月28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测算应缴金额,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请各学院团委按照测算金额(另发),于2023年10月9日前统一到财务大厅缴费,并将《团费收缴工作报告》(附件5)报校团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部署。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传达党团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体团干部深入基层团支部,做好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帮助解决困难,确保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本次工作涉及全校所有团支部和全体团员,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精心安排,有序推进,做到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对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避免出现简化程序图方便、敷衍应付图省事、不闻不问无反馈等现象。

(三)建章立制,创新方式。各学院团委要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开展组织规范,摸清基础底数,务必做到“三准确”(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建立和完善“三会两制一课”常态化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团的组织生活和基础团务管理的新方式。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请各学院团委将有关材料(附件1、3、4、5)整理后于10月9日(周一)15:00-16:00报校团委组织建设部,纸质版报送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和文件名称为“某某学院2023-2024第一学期团统材料”。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附件1:团员档案核查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团籍遗失证明.docx

附件3:团情统计表.docx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xls

附件5:团费收缴工作报告.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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