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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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4-07-09 11: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书院)团委、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对照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要求,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

12月10日前,团支部要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自评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2);

12月20日前,各学院(书院)团委要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完成复核认定;

12月25日前,校团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全面完成年度“对标定级”工作。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2),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团支部应根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录入后,才可进行“对标定级”记载录入。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五、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学院(书院)团委复核认定

学院(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学院(书院)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抽查评估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各学院(书院)团委须妥善保存各团支部的“对标定级”评议表、团支部工作记录本“对标定级”会议记录、述职记录、党组织评价、团员青年意见,并整理为电子版,以备抽查。

六、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

各学院(书院)团委统筹本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书院)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3.总结报告

各学院(书院)团委在本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毅15038688001

柳 晟1383962358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2021年版)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附件3: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2021年版)

附件4: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2021年版)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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