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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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2023-12-29 03: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

  补缴时间

  用人单位:补缴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

  延长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及补缴时间

  (一)参保单位在2022年4月30日24:00前补缴2021年的医疗保险费,不缴纳滞纳金。2022年4月30日24:00之后补缴2021年的医疗保险费,按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二)2022年4月30日24:00前,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办理2021年10月及之后的人员新增及补缴其医疗保险费,并认定其医疗保险待遇连续不间断。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截止

  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

  由于系统上线原因导致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疗保险4个月以上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代扣协议专项清理工作和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成税发〔2021〕21号)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4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4月30日24:00前补缴其2021年8月起中断的医疗保险费,并认定其医疗保险待遇连续不间断。

  补缴方式

  单位经办人员

  分三类情况办理: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补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

  连续断缴几个月社保会停?

  1.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缴纳;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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