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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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指导员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营便函〔2023〕117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23年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采用远程在线考试。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总题量为80道题,考试时长90分钟。 二、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9日,具体场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已在各省(区、市)完成营养指导员培训并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 (二)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食品、营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 (四)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通过了中国营养学会组织的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考试,并完成备案注册)。 四、报考方式 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各省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五、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远程在线考试规则(附件2)、考生须知(附件3),按要求布置考场、熟悉考试各项规定和要求。 2.考试相关设备和软件。 (1)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摄像头和麦克风); (2)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2022年及以后版本)访问考试页面。 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环境,如因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负。 (二)模拟考试 1.考生于12月4日开始,可登录我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技能人才评价-考生入口-准考证查询及下载,下载准考证。 2. 12月5日8:00至7日20:00,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链接地址参加模拟考试。 3.技术支持:模拟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2月5-7日14:00-20:00)。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测试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导致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正式考试 1.考试当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链接地址参加正式考试。 2.本次考试采用直播、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同时采用人脸识别、切换屏幕记录、智能行为分析识别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3.技术支持: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2月9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结束)。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明下载 考试结束后,我中心将适时在官网发布成绩和合格证明,考生可登录进行查询和下载。 七、其他事项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 1.各省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远程在线考试规则 3.考生须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 各省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动态更新)
序号 省份 考试机构 联系电话 1 北京市 北京营养师协会 010-83165917 2 天津市 天津市健康管理协会 022-23665852 3 河北省 河北省营养学会 0311-86265511 4 山西省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 0351-2945492 5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营养学会 0471-3283344 6 辽宁省 辽宁省营养学会 18102429632 7 吉林省 吉林省营养学会 0431-85619455 8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 0451-82511665 9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021-63846590转776274 10 江苏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025-83620830 11 浙江省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0571-87708967 12 安徽省 合肥市营养学会 17333010147 13 福建省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0591-22869959 14 江西省 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 0791-86297059 15 山东省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0531-51765954 16 河南省 河南卫生健康干部学院 0371-65653463 17 湖北省 湖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027-87238610 18 湖南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31-84822242 19 广东省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 (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020-83331243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营养学会 0771-2808680 21 海南省 海南省营养学会 0898-31310916 22 重庆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023-67765611 23 四川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028-86136715 24 贵州省 贵州省营养学会 0851-86160300 25 云南省 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0871-67155711 26 陕西省 陕西省营养学会 029-82655470 27 甘肃省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0931-8915635 28 青海省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71-6264350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 0951-6035703 30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 0991-3693593 0991-3671022
附件2 远程在线考试规则
1.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按照此考试规则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诚信应考。 2.正式考试时,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内登录考试系统候考(建议避开高峰时段,尽早登录,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开考15分钟后考生将无法登录考试系统,并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后系统会自动收卷。 3.请使用模拟测试时测试好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4.考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5.考试过程中考生均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视频录制不得人为中断。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出现,否则视为作弊。智能行为分析识别与抓拍,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离开监控范围、范围内出现多人、中途换人等异常情况,均将作为处理违规或作弊的证据。 6.请务必选择独立、密闭且光线明亮的房间作为考试场地;考试过程中考生须素颜出镜,五官清晰,露出额头和耳朵。全程不得佩戴耳机耳麦、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电子手表、智能手环等,不得接打电话,否则按违规处理。 7.考试过程中不间断进行人脸识别,若人脸识别检测为非考生本人则按作弊处理。 8.考试现场的考生视野范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刊、报纸、海报、电子设备等。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9.考试过程中页面会显示考生信息水印,考试相关内容属于保密内容。禁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以录音、录像、录屏或拍摄等任何形式留存考试信息,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考试内容,相关信息不得传播和公布,否则按作弊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考试过程中不得退出考试系统或监考系统,不得将电脑切换至其他界面。 11.考试会全程录像,视频资料会保存以备复查。 12.考试过程中遇到平台或系统问题可点击答题界面右侧的远程技术支持求助。不得向远程技术支持及监考老师询问与试题相关的非技术操作问题。
附件3 考生须知
1.考试设备需使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禁止使用虚拟机)登录,必须使用2022年及以后版本的谷歌浏览器进行考试,同时将屏幕保护的锁屏时间设置为10分钟以上。 2.考中需实时联网,不得使用手机热点联网考试。因自身设备或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于设备故障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若无作弊行为,将不会产生作弊记录。 3.考生有义务保持摄像头全程正常运转,保证自己的完整面部在考试全程都被摄像头拍摄到,不允许离开监控范围,否则将被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 4.考试闭卷,时长90分钟,考生可于考试开始30分钟后交卷。考场桌面除身份证外,只允许出现一支笔和一张白纸作为草稿纸。其它动作和物品的出现皆可能被判定为作弊。 5.考前请提前关闭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网页和软件,若有弹窗请尽快(3秒内)关闭。考中请避免切换出考试界面或关闭考试系统重新登录,切屏次数会被系统记录,次数超过5次(包括未及时关闭弹窗)系统将强制收卷。 6.禁止使用双屏,无论第二屏幕是否开启。考生主动或被动打开非现场输入文字的文件,将被判定为作弊。 7.禁止恶意破坏考试系统、篡改考试数据,否则视为作弊。 8. 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成绩作废,且两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考试; 9.监考老师可随时通过发送弹窗通知联系考生,考生须随时注意考中通知。 10.考试中间若出现考试系统崩溃等故障,将酌情延长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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