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四川农业大学2021年调剂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汪志辉

副 组长:袁志香

成  员:龚荣高、孙勃、李焕秀、王小蓉、李品武、陈清、卢威、谢徽、王均

秘  书:张静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笔试)和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水平测试(笔试)

专业水平测试(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5:00,笔试地点:成都校区第4教学楼A108和A208。

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农艺与种业(非全日制)考生在A108笔试,农艺与种业(全日制)考生在A208笔试。

2.综合素质考评(面试)

综合素质考评(面试)总成绩100分,考核内容如下:

(1)个人陈述,包含本人基本信息、专业背景及研究计划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英语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3)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随机选1套题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复试组考官随机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根据报考专业与人数分为8个组,如下:

分组

日期

时间

地点

1.果 树 学 1组

3月30日

上午8:30

7教509

2.果 树 学 2组

3月30日

上午8:30

7教505

3.蔬 菜 学 组

3月30日

下午14:30

7教505

4.茶 学 组

3月30日

上午8:30

5教120

5.农艺与种业非全日制组

3月30日

下午14:30

5教120

6.农艺与种业全日制1组

3月31日

上午8:30

7教509

7.农艺与种业全日制2组

3月31日

上午8:30

7教505

8.农艺与种业全日制3组

3月31日

上午8:30

5教120

面试时请考生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提前15分钟候考,面试开始时未进入考场视为放弃。面试顺序由Excel随机函数生成,面试前一天公布到复试QQ群(669631859)。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水平测试(笔试)与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笔试)×30%+综合素质考评(面试)×70%。

2.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5/9954.htm

五、复试缴费

缴费平台:https://op.sicau.edu.cn/

用户名:23+考研报名号(学校初试成绩查询中可查报名号http://yzb.sicau.edu.cn/cjcx_s/cjcx_s.aspx),默认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缴费金额120元,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点击“学费缴费”,根据提示完成。学院将根据缴费名单准备相应的复试数据,请考生3月24日中午12点前完成交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六、资格审查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第六和第十四条的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材料收集平台,平台的链接见下图。材料的纸质版3月29日上午交学院行政办(7教513)用于资格审查。

电子版材料提交链接:https://f.wps.cn/g/vqnaNOYj/

七、心理测试

3月29日上午8:30-11:30,地点学院会议室7教505和7教509。测试时间大约15分钟,做完即可自行离开。

八、录取

1.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2.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考生的录取分专业,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优先按复试成绩,其次按初试的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植物生理学或农业知识综合一成绩、生物化学基础或园艺学通论成绩。

3.不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