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商铺一般几个月起租 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

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

2024-07-14 14: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

  合同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的15%。合同保证金主要有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比如,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

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

二、房屋租赁保证金必须交吗

  1、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保障金额的,其中所说的保障金也是我们通常说的押金,租赁房屋保证金(押金)可以和房屋者协商。押金的作用是保障房屋人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租赁房违反租赁合同时给房屋者带来损失的补偿。

  2、各地收取住房租赁保证金的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建筑面积收,有的按使用面积收,有的按居住面积收。收取的额度也不一样。

  住房租赁保证金是在房租低于成本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以租养房”即维持房屋的简单再生产而向承租人收取的一种必要的辅助资金。这是产权单位筹集住房基金、实现初步良性循环的一个有效措施。

  3、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房屋拥有人可以和承租人协商收取押金,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所以保证金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进行一定的收取的,押金具有违约保证金和赔偿保证金的性质,好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对于出租人,一定要要求对方支付押金的同时,预付租金(3个月、6个月)。如果是商用,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期,以及租期届满后如何操作,还有租金的约定等等。

三、签订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4、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5、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6、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7、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8、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9、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0、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1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3、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14、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综上,租赁协议保证金通常是双方协商为准,租赁协议保证金需要按照合同标的额来约定,保证金不会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租赁保证金一般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