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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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权相关规定

2024-07-05 0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Q1网上买到假货,应该起诉谁?

 

A:起诉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均可。但起诉网络交易平台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在以下3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①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

②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

③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上述3种情形之外,消费者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Q2网络购物纠纷案的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A: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买方住所地或者是收货地)的法院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2015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该规定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补充规定,据此可知,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无论货物是否“包邮”,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买方住所地或者是收货地)的法院起诉。

 

Q3“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商品在预售时付了定金,错过了付尾款的时间,定金还能退吗?

 

A: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民法典规定了约定定金数额上限以及“定金罚则”。订金只是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定金不退”的现象应当分情况而论:如果是商家因为缺货、商品属性有更改等原因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是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商家应当向消费者双倍退还定金。如果是买家因为自身不想购买而要求退款,由于之前买家已经同意“定金不退”的规定,卖家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Q4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钱退还给我,这合法吗?

 

A:要区分情形处理。

一、如果卖家在消费者下单时有货,但订单量超过预期,导致确实无法发货的,卖家不发货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二、如果卖家在消费者下单时明知没有货,却谎称有货诱使消费者下单,构成消费欺诈的,还要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

三、如果消费者违反相关活动规则下单,或没有按照卖家明确的要求进行下单,即使消费者下单付款,也不一定能要求发货。

四、如果卖家不发货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卖家不发货的责任。卖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Q5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A:不是。

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有一些特殊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具体包括:①消费者定作的;②鲜活易腐的;③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作为买卖合同的双方,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比如前两年引发热议的“淘宝买18件衣服旅游后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虽然她退货的商品有可能满足了商品完好的基本条件,但是不符合商品交易包括七天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Q6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A:可以退货、要求退换或者修理等,以及要求适当的违约赔偿。

在网购的产品出现问题时,最重要的就是收集证据,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在此过程中清楚说明给自己所发的货是存在质量问题,为什么与之前的描述不符。其次,向商家表达合理诉求,退货退款或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再次,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以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请求与事由,交易平台服务人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定。最后,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商家以及网络服务平台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Q7网购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A:可以。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提供的产品,商家同样需要保证其质量、性能和用途符合要求,消费者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赠品可以要求退换,导致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Q8网购了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A:可以要求返还货款及惩罚性赔偿。

①对于购买的假冒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如果平台已经做出了如保真、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那么平台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平台提供了店铺销售者的电话,地址和名称的,但是平台是明知或应该知道该商铺售卖的是假货,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处理的,那么该销售平台承担连带的责任。

②如果消费者购买到的假冒伪劣商品是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此时也可以主张十倍赔偿。

③如果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了消费者人身、财产等权利受损,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Q9快递运输途中损毁、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谁来担责?

 

A:由商家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采用交付转移规则,交付之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进一步规定网购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因此,网购商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的风险由卖家承担。

 

Q10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该由谁承担?

 

A:这里需要区分退换货的原因。

一、如果是因为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商家应当承担退换货产生的邮费;

二、如果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退货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当然,如果双方约定由卖家承担的,也可以由卖家承担;

三、如果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后,商家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因拒收产生的部分运费,需要由商家承担。

 

Q11网购后店铺“跑路”了,联系不上卖家,该怎么办?

 

A:网购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消费者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查看经营者的信息,包括证照信息、许可证信息等,如果不知道怎么查看,可以询问平台的客服。如果是经营者是个人,那么个人的身份信息一般不会直接对消费者公示,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披露店铺经营者的信息。

 

Q12先涨价后促销,能要求商家补差价吗?

 

A:可以。“先涨价后打折”“虚假优惠折价”属于一种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手段,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商家要求退货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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