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圈: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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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票圈: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操作要点

2023-09-23 06: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1.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4.1.1.1 逐条披露

4.1.1.2 一键披露

4.1.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4.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4.2.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4.2.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4.2.3 自主填写承兑信用信息撤回

第五章 信息披露查询

5.1 票据承兑信息查询

5.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查询

第一章 常见问题

问题一:如何开展信息披露?

承兑人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开展信息披露。注册流程可参考本操作要点第三章相关内容。

问题二:如何获取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

新注册用户可在注册邮箱中查收相关邮件。

问题三:企业签发一张用于注册的电子商业汇票,注册完成后这张票据该如何处理?

该票据仅用于注册验证,不会导致企业资金账户发生变动。注册用户在完成出票信息登记,获取到 30 位电子商业汇票号码后,可将该票据注销。

问题四:企业如有多个票据业务账户,是否需要全部绑定?

请绑定所有开展电票业务的账户,账户绑定不全可能会导致用户无法及时披露票据信息。注册后如需新增票据业务账户,可在系统中进行绑定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本操作要点第三章相关内容。

问题五:进行信息披露操作时,票据信息能否批量导出?

可以。目前系统支持对推送的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明细导出,用户可批量下载。

问题六:为什么系统推送的承兑信息缺少承兑过的某张票据?

系统仅为企业注册日后承兑且收票人收票的票据提供推送服务。若票据承兑人已完成承兑,但收款人暂未收票的,系统暂时不会将该票据信息推送至账户。待收款人收票完成后,系统会在次日将该条记录推送至承兑人账户。票据承兑信息统计口径。

问题七:为什么系统推送的承兑信用信息数据与企业自己统计的数据不一致?

系统仅采集用户从注册成功日起的票据信息,仅统计收款人已签收的票据承兑数据。承兑人在注册日前签发的票据和未在当月披露时点日期前被收款人签收的票据,不纳入当月的承兑信用信息统计。承兑信用信息统计口径。

问题八:票据信息披露和查询需要付费吗?

目前暂不收费。

第二章 系统概述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建设运营的披露与票据业务相关信息的平台,经注册、认证的承兑机构可通过本平台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社会公众可在本平台查询已披露的相关票据信息。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网址:http://disclosure.shcpe.com.cn。

本操作要点中“用户”是指拥有电票业务账户的企业和财务公司。

2.1 披露内容和统计口径

(一) 票据承兑信息

指承兑人已承兑单张票据的主要票面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承兑日期、票据号码、出票人名称、承兑人名称、承兑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等。

(二) 承兑信用信息

指承兑人承兑票据的整体信用情况,包括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等。

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的统计范围为自用户注册成功之日起承兑人的新增承兑业务数据,存量业务不纳入统计。

1.累计承兑发生额是指当年累计承兑发生额,即当年 1月1 日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累计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总金额。收款人未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不计入承兑人的累计承兑发生额内。

2.承兑余额是指截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承兑人已承兑但未结清的电子商业汇票总金额。承兑余额统计既包括未到期电子商业汇票,也包括已到期但未结清的电子商业汇票。收款人未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不计入承兑人的承兑余额内,自收款人签收日起计入承兑余额内。

3.累计逾期发生额是指截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近 5 年内发生过逾期的全部电子商业汇票总金额。

4.逾期余额是指截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承兑人已逾期但未结清的电子商业汇票总金额。

逾期统计口径:

(1)持票人未发起提示付款的电子商业汇票不计入逾期统计。

(2)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拒绝付款*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应答的行为构成逾期,计入逾期统计。

*拒绝付款当日内将票据结清的,不计入逾期统计。

(3)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出现以下情况的,构成(2)中所称“未在规定期限内应答”:

未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后,承兑人在提示付款日次 1 个工作日*内未应答的;

未贴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后,承兑人在提示付款日次日起第 4 日*内未应答的;

已贴现电子商业汇票,发起提示付款后,承兑人在提示付款日当日*未应答的。

*以上付款截止日期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票交所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2.2 系统运行时间

1.社会公众查询时间:7 天*24 小时;

2.用户披露操作开放时间:每日 8:00-20:00。

2.3 操作流程

(一)公众查询

社会公众可直接访问信息披露平台查询已披露的票据信息。

(二)信息披露

目前,系统支持用户根据系统推送披露票据信息和自主填写披露票据信息两种披露操作方式。

1.根据系统推送披露票据信息。

(1)票据承兑信息披露:票据收票人签收日次日起,票据承兑人可在平台查看尚未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直接披露推送信息。社会公众可于用户确认披露后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2)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每月前 10 日内,平台会向用户推送系统统计的截至上一月月末的票据承兑信用信息,用户确认无误后可直接披露推送信息。社会公众可于用户确认披露后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2.自主填写披露票据信息。

(1)票据承兑信息披露:用户自行填写提交拟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成功提交后社会公众可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用户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息的,系统将于成功提交后进行信息比对,备注“披露信息与系统信息相符”或“披露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符”;当系统暂未比对,或未采集到相关票据信息时,系统将备注“披露信息暂未比对”。

(2)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用户自行填写提交拟披露的承兑信用信息,成功提交次日社会公众可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承兑信用信息上传的窗口期为每月前 10 日,用户仅能提交截至上一月月末的承兑信用信息。用户自主填写时可于企业备注栏备注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用户注册与管理

3.1 用户注册

【注册流程】

披露用户首次登录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时,需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登记和票据业务账户绑定两个步骤。

企业注册流程图如下:

财务公司注册流程图如下:

3.1.1 基础信息登记

【功能描述】

用户进行基础信息登记。

【菜单位置】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注册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兑人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密码、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邮编、传真。

【操作步骤】

1.新用户登录信息披露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用户基础信息。

2.用户阅读并确认同意《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基础信息登记验证后,用户预留邮箱会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邮件。

【重要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兑人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密码、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为用户基础信息登记必填项,其他内容为选填项。

2.验证邮件中包含验证链接、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

3.1.2 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3.1.2.1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功能描述】

企业通过签发指定票据完成身份验证和账户绑定。

【菜单位置】

邮箱链接→注册进度或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注册进度

【模块页面】

【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验证码、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企业用户通过验证邮件中的链接或点击平台首页“注册进度”按钮,输入正确的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后进入票据业务账户绑定页面,页面会展示一个指定的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2.用户用其票据业务账户签发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相关要素如下:

承兑人名称与出票人名称一致,为用户自身;

收款人账号:97990078801500001704

收款人名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汇票信息披露验证专户;

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收款人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10290098012;

票面金额:系统页面展示的指定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3.用户在电票业务账户绑定页面填写签发票据的票据号码,然后点击“提交并注册”按钮。

4.完成提交后,用户可通过“注册进度”查看注册结果。系统校验通过后,用户注册成功,可立即开展信息披露;系统校验未通过的,用户可在系统备注栏内查看错误信息,并可选择重新绑定票据业务账户。

【注意事项】

1.新用户注册收到的业务验证码具有有效期限,用户收到后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2.票据业务账户绑定校验未通过,或票据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填写的,用户可点击页面的“重新绑定”按钮,重新验证票据号码。重新绑定票据业务账户,签票验证随机金额会发生变化,请企业填写票据号码前核对签发票据的金额与页面显示是否一致。

【重要说明】

1.企业签发指定金额的票据仅用于注册验证,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收款人对此票据不予签收。

2.企业仅需按要求完成出票信息登记,获取到 30 位电子商业汇票号码后,即可将该票据撤回。

3.1.2.2 财务公司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功能描述】

财务公司通过验证历史票据完成身份验证和账户绑定。

【菜单位置】

邮箱链接→注册进度或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注册进度

【模块页面】

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验证码、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财务公司用户通过验证邮件中的链接或点击平台首页“注册进度”按钮,输入正确的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后进入票据业务账户绑定页面。

2.用户在电票业务账户绑定页面“票据号码”一栏填写一张公司历史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号码,并通过公司会员接入 时 在 票 交 所 预 留 的 指 定 邮 箱 向 信 息 披 露 系 统 邮 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邮件内容应包含:承兑人名称、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组织机构代码、签票验证票面金额,并将填写的票据号码对应的票据正面信息影像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同发送。票据正面信息影像需加盖公司公章。

3.用户在票据业务账户绑定页面完成票据号码填写后,点击“提交并注册”按钮。完成提交后,该笔业务的业务状态为“进行中”,用户可通过“注册进度”查看注册结果。

4.票交所通过信息披露系统邮箱收到用户注册邮件后,会安排人员与用户进行对接并安排用户注册相关事宜。系统校验通过后,用户注册成功,可立即开展信息披露;系统校验未通过的,用户可在系统备注栏内查看错误信息,并联系票交所对接人员进行后续理。

【注意事项】

1.新用户注册收到的业务验证码具有 30 天有效期,用户收到后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2.票据业务账户绑定校验未通过,或票据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绑定的,用户可点击绑定页面的“重新绑定”按钮,修改验证票据号码进行重新绑定。

3.1.3 注册进度查询

【功能描述】

用户可通过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查询注册进度。

【菜单位置】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注册进度

【模块页面】

【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验证码

【操作步骤】

用户输入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可查看注册进度。

【重要说明】

用户注册完成,系统将显示业务状态为“已完成”,用户可通过企业编号或预留邮箱登录。

3.2 用户管理

3.2.1 用户信息修改

【功能描述】

用户可在信息修改页面对部分注册信息进行修改。

【菜单位置】

用户管理→用户信息修改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人、邮编、手机、传真

【操作步骤】

用户进入信息修改页面,对希望修改的注册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确认。

3.2.2 用户票据业务账户新增

3.2.2.1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新增

【功能描述】

用户可绑定在不同开户行开立的电票业务账户。

【菜单位置】

用户管理→电票业务账户→新增电票业务账户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新增电票业务账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签票验证票面金额签发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相关要素如下:

承兑人名称与出票人名称一致,为用户自身;

收款人账号:97990078801500001704

收款人名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汇票信息披露验证专户;

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收款人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10290098012;

票面金额:系统页面展示的指定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2.用户填写签发票据的票据号码并点击“提交”按钮。

3.2.2.2 财务公司票据业务账户新增

【功能描述】

用户可绑定在不同开户行开立的票据业务账户。

【菜单位置】

用户管理→电票业务账户→新增电票业务账户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新增电票业务账户”页面,在“票据号码”一栏填写一张公司历史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号码,并通过公司会员接入时在票交所预留的指定邮箱向信息披露系统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邮件内容应包含:承兑人名称、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组织机构代码、签票验证票面金额,并将填写的票据号码对应的票据正面信息影像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同发送。票据正面信息影像需加盖公司公章。

2.用户在新增电票业务账户页面完成票据号码填写后,点击“提交并注册”按钮。完成提交后,用户可在“电票业务账户”页面查看相应的业务状态。

3.2.3 用户票据业务账户解绑

【功能描述】

用户可对已在系统内绑定的电票业务账户进行解绑。

【菜单位置】

用户管理→电票业务账户

【模块页面】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电票业务账户页面,可查看所有已绑定和待绑定的电票业务账户信息。

2.用户确认解绑该账户的,点击“解绑”按钮,系统会弹出对话框对账户解绑进行确认,用户确认完成电票业务账户解绑。

3.2.4 密码管理

3.2.4.1 忘记密码

【功能描述】

用户忘记密码时通过预留电子邮箱或企业编号找回密码。

【菜单位置】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登录→忘记密码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用户名(预留电子邮箱或企业编号)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填写用户名,

系统会向预留电子邮箱发送重置密码链接。

2.用户根据提示重新设置登录密码。

3.2.4.2 修改密码

【功能描述】

用户可对登录密码进行修改。

【菜单位置】

用户管理→修改密码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旧密码、新密码

【操作步骤】

用户进入密码修改页面,输入旧密码、新密码后点击“确认修改”按钮,完成密码修改。

第四章 信息披露

4.1 票据承兑信息披露

4.1.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4.1.1.1 逐条披露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承兑信息披露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承兑信息披露页面,可查看截至前一日日终承兑人已承兑且收款人已收票的未披露票据明细。

2.用户可通过票据号码、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企业票据业务账户四个字段筛选相应记录。

3.用户勾选拟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后,点击“披露”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完成披露,社会公众可立即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4.1.1.2 一键披露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承兑信息披露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票据承兑信息披露页面,可查看截至前一日日终承兑人已承兑且收款人已收票的未披露票据明细。

2.用户可通过票据号码、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企业票据业务账户四个字段筛选相应记录。

3.用户查看拟披露票据承兑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一键披露”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披露当前筛选条件下可披露的全部票据,社会公众可立即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4.1.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承兑信息披露→新建自主填写披露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票据号码、承兑人信息、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出票人名称、承兑日期、票面金额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自新建自主填写披露页面,填写拟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若用户需要同时披露多条票据承兑信息,可多次点击“新增”按钮,添加承兑票据信息。

2.所有票据承兑信息添加完毕后,用户点击页面中“提交”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社会公众可立即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注意事项】

1.请如实填写票据承兑信息。若填写的信息与系统内记载信息比对不一致,系统将在该条已披露记录的“系统备注”中标注“企业披露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符”。

2.系统于每日日终时采集当日新增已承兑票据信息,当用户自主填写提交信息为当日承兑的票据信息,系统将提示“您拟披露的第【x】条票据承兑信息与系统采集数据不符,请确认是否披露”。用户点击“确定”,则上传披露内容;点击“取消”,则返回披露页面,用户可修改已填写信息。

3.用户成功进行披露信息上传操作后,完成披露。

4.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4.2.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模块页面】

【输入域】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

【操作步骤】

1.每月 1 日起,用户可进入承兑信用信息披露页面,查看截至上一月月末系统统计的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2.在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勾选上一月月末承兑信用信息后,点击“披露”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社会公众可立即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重要说明】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在“承兑信用信息披露”页面能查看截至上一月月末系统统计的承兑信用信息,该信息可用于信息披露。另外,用户每天可以查看截至 T-1 日系统推送的承兑信用信息,但该信息仅供参考,不用于信息披露。

4.2.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新建自主填写披露

【模块页面】

【输入域】

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

承兑人信息、企业备注

【操作步骤】

1.在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进入自主填写披露页面,填写拟披露的承兑信用信息。需同时披露多个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的,用户可多次点击“新增”按钮添加相应信息。

2.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添加完毕后,用户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承兑信用信息提交至信息披露平台,成功提交次日社会公众可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注意事项】

请如实填写票据承兑信用信息。若披露信息与系统内记载信息比对不一致的,系统将在系统备注栏中标注“企业披露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符”。

【重要说明】

1.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承兑人信息为必填项,企业备注为选填项。

2.用户填写拟披露信息时可在企业备注栏中对该记录进行说明,内容不超过 500 字。

4.2.3 自主填写承兑信用信息撤回

【功能描述】

业务提交当日,若用户对已提交、待披露的自主填写承兑信用信息内容需要撤回的,可在当日系统披露操作开放时间内撤回已提交的业务。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已提交披露信息管理

【模块页面】

【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状态、业务对象、提交日期

【操作步骤】

1.在已提交披露信息管理页面,用户可查看已提交的所有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

2.用户可通过业务编号、业务状态、业务对象、提交日期四个字段筛选信息。

3.用户选择拟撤回的信息,点击“披露撤回”按钮,该笔信息将被撤回,不再向社会公众披露。

【重要说明】

仅提交当日且状态为“进行中”的信息才可以撤回。超过当日系统披露操作开放时间后,该业务将无法撤回。

第五章 信息披露查询

5.1 票据承兑信息查询

【菜单位置】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票据承兑信息披露查询或披露查询→票据承兑信息披露查询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承兑日期、承兑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社会公众进入票据承兑信息披露查询页面,通过承兑人或票据号码查询已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

5.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查询

【菜单位置】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首页→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查询或信息披露查询→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查询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披露信息时点日期、承兑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操作步骤】

社会公众进入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查询页面,对披露信息时点日期和承兑人名称设置筛选条件,查询已披露的承兑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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