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力市场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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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力市场2014

2024-06-22 0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并未披露2014年每次交易情况,但在一则新闻稿件中给出了统计汇总数据。而2015年以后,虽然几乎公布了每次交易的相关通知公告,但再未给出年度总体数据。

2014年交易情况

2015年1月30日,辽宁交易中心发布一条题为《国网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举行2014年四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的新闻动态,披露1月29日召开发布会的内容。

2014年,东北公司共组织了7次送华北电量交易,总交易电量214亿千瓦时,辽宁中标电量66.63亿千瓦时,实际结算电量67.34亿千瓦时。2014年抚铝与伊敏电厂直接交易合同电量43亿千瓦时,全年实际完成交易电量39.13亿千瓦时。2014年达成省内直接交易电量5.5亿千瓦时,实际完成交易电量5.5亿千瓦时。2014年达成发电权交易23笔,完成交易电量74.64亿千瓦时,完成了关停机组电量指标100%。

2014年9月28日、30日,东北能监局、辽宁经信委和物价局印发了《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管理办法》、《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为后续辽宁电力市场交易奠定了基础。

2015年交易情况

2015年1月28日,辽宁经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确定直接交易电量32亿千瓦时(按2014年售电量2%,上下半年各安排16亿)。参与主体按第一批直接交易准入名单,仅含6家电力用户。营铝另行安排,上半年暂安排10亿千瓦时。

2015年9月14日,辽宁经信委和物价局、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下半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按国家规定调整电力用户准入条件,119个申请用户中98个通过审核,确定下半年交易规模74亿千瓦时。

根据交易中心披露的各类通知公告,2015年共组织开展了4次电力直接交易,交易方式包括挂牌和撮合,每次交易都分为两轮进行,但均为第一轮交易出清结果即已满足预设交易电量空间,取消了第二轮申报。

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作为电费成本占比较高的用电大户,对全省用电和经济拉动作用明显,重点扶持获专场挂牌交易。两次共成交电量38亿千瓦时,成交电价分别为0.26和0.255元/千瓦时,其它用户两次成交价为0.3235和0.2706元/千瓦时。

2016年1月12日,辽宁经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督促电力用户履行交易合同的通知》,2015年,共13户电力用户未按合同完成交易电量,超出当时规定的±3%界限,缴纳合同违约补偿金。

2016年交易情况

2016年1月12日,辽宁经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准入发电企业22家,77个新增申请电力用户中65个通过审核,与2015年下半年准入的98个用户一起参与2016年交易。同时要求对营铝申报的57.5亿千瓦时指标先行组织交易。

2015年共组织开展了8次电力直接交易,含营铝、特钢专场和1次“煤改电”供暖交易。交易方式包括挂牌、双边和撮合。部分交易分两轮进行,同样第一轮已满、第二轮取消。

1月底第一次直接交易安排营铝挂牌57.5亿千瓦时,后补充公告,因营口地区网络约束仍然存在,在原定57.5亿电量中预留10亿千瓦时电量,用于解决网络约束问题,3月底与华能电厂双边协商交易,两次成交价同为0.235元/千瓦时。

3月底组织多主体参与的撮合交易,162家电力用户按经信委交易电量指标分解电量为限额申报电量,并实行交易价格申报限制,计划交易电量65.14亿千瓦时,最终成交62.1463亿千瓦时,后来披露原因是有7家用户因工作失误未完成政府分解指标,最终成交均价为0.25819元/千瓦时。

2016年已确定的140亿千瓦时交易规模中,尚有20.5亿未交易,在6月底组织第二次撮合交易,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集中撮合,组织单轮交易。24家发电企业参加,红沿河核电首次参加交易。上次7家用户未成交电量、1家用户追加交易指标,合计4.27亿千瓦时,最终成交3.6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为0.258元/千瓦时。 第二批为自由竞争撮合,分两轮进行。含当年前面撮合交易剩余电量和年初经信委安排的15亿千瓦时电量,从另一维度计算,即从总安排81.5亿千瓦时电量中扣除当年前面撮合成交电量。最终15.72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成交均价为0.3501元/千瓦时,取消第二轮交易。

此时,全年安排的140亿千瓦时交易规模已完成139亿,仅剩1亿千瓦时未交易,8月底安排给东北特殊钢集团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因为前面营铝补充了一次双边交易,所以此次交易称为第二次双边交易。最终1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为0.239元/千瓦时。

10月初,又为营铝新增4亿千瓦时电量安排了第二次两轮挂牌交易,第一轮全部成交,价格同样是0.235元/千瓦时,第二轮交易取消。

2016年12月12日,辽宁经信委印发《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为防治污染积极推进电供暖,以清洁能源发电为主,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电价。因规模难预测,不设电量限额,并将偏差范围调至±5%,并针对原峰谷平分时电价,通过延长低谷时段(从平时段扣减)进一步降低用户成本,各市财政部门还给予电价补贴。采用双边协商交易方式,最终成交电量0.22787亿千瓦时。非居民供暖购方电价为0.5898元/千瓦时,居民供暖购方电价为0.4898元/千瓦时,由红沿河核电成交,直接交易价格统一为0.18元/千瓦时。

2017年3月17日,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直接交易电力用户承担违约责任的通知》,5家电力用户实际完成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约定电量97%须缴纳违约金,偏差比上年大幅减少。

2017年交易情况

2017年3月3日,辽宁原经信委已改为工信委,由辽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内电力交易规模比2016年增长100%,确定为280亿千瓦时,跨省交易暂定50亿千瓦时,总规模330亿千瓦时。换个维度看,包括营铝90亿,其他电力用户240亿千瓦时。134个申请电力用户中98个通过审核,之前6家涉及违规事项的电力用户暂停交易资格。2017年不再采取为各市和电力用户分解电量指标的方式,由市场交易决定成交电量。

2017年6月30日,东北能监局联合辽宁工信委、发改委、物价局发布了《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响应新一轮电改,指导了后续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安排,在基本延续过去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将原撮合交易改为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7月26日,辽宁工信委、发改委、物价局联合东北能监局印发《辽宁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同日发布《辽宁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2017年11月30日,在2017年第四次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中,当时前2批已准入的售电公司首次被允许入市参与交易。

4月底,为营铝及26家有色金属企业安排第一次(年度)双边交易,分两批进行,总规模大幅提至130亿千瓦时。第一批交易针对有色金属企业,成交总电量为27.5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1102元/千瓦时。第二批交易对部分企业申报上限进行了两次更正,剩余102.43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最终出清公告显示,用户侧需求旺盛,提报电量合计达300亿千瓦时,只能等比例缩减,成交均价0.31198元/千瓦时。

5月11日,在省政府深化电改座谈会上,要求2017年交易规模要占工商业售电量的40%左右,决定组织开展首次月度竞价交易和第二次双边交易,月度竞价“规模不封顶”。

5月底,首先发布月度竞价工作方案,组织了年内第一次(6月)月度竞价交易,分两轮进行,采取两段报价、撮合方式。首先由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10.8亿千瓦时,但经测算,6月份发电侧电量裕度空间仅为5.75亿千瓦时,第一轮即全部出清,售方只有红沿河核电,与145家用户成交,成交均价0.3542元/千瓦时,第二轮交易取消。

6月中下旬,面向2017年第二批新增用户分解申报上限,确定130亿千瓦时规模,开展第二次双边交易。用户侧提报合同电量合计188.16亿千瓦时,等比例缩减为130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542元/千瓦时。

6月底,组织开展了7月竞价交易,分两轮进行。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5.52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中间因2017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交易中心外网关停而暂停交易,恢复交易后,将原定两轮交易改为一轮进行。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成交,总成交电量4.8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13元/千瓦时。

7月底,继续组织8月竞价交易,分两轮进行。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6.24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第一轮交易成交5.45502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489元/千瓦时。剩余0.78498亿千瓦时继续第二轮交易,首次在安排两轮交易的情况下将交易进行到第二轮,成交了0.67389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4885元/千瓦时。最终交易结果公告显示,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成交,两轮成交总电量6.1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4891元/千瓦时。

8月底,继续组织9月竞价交易,只组织一轮。此时已有年内第四批新增用户,因风电、光伏发电容量小、数量多,暂不参与本次月度竞价交易。用户侧提报合同电量合计16.8亿千瓦时,交易空间电量下调至10.5亿千瓦时,最终仅成交0.56421亿千瓦时,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成交,成交均价0.36057元/千瓦时。

9月份,辽宁组织开展第三次双边交易,交易安排堪称电改史上“最复杂”的一次双边交易。首先分为两批,每批再分上、下半年,中间再为存在网络约束的发电企业进行一次交易,共交易5次。具体操作是:如第一批交易结束有余量,解决部分存在网络约束的发电企业的约束电量,如余量不足以解决,则在第二批空间中扣除未解决电量,如余量满足但还有剩余,则增到第二批交易中。

第一批上半年交易,用户提报20.3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621元/千瓦时。 第二批上半年交易,用户提报25.96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703元/千瓦时。 第一批下半年交易,用户提报21.55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578元/千瓦时。 发布网络约束情况,给出5家发电企业的网络约束发电量、折约束上网电量、第三次双边交易已中标电量,上网电量缺口。 网络约束电厂交易,用户提报9.71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7元/千瓦时。 第二批下半年交易,用户提报40.05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694元/千瓦时。

9月底,继续组织10月竞价交易,只组织一轮。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0.5148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最终仅1家发电企业与16家电力用户配对成交,仅成交电量0.1810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567元/千瓦时。

11月底、12月初,当年第五批、第六批新增用户准入,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第四次双边交易,分上、下半年进行(先行组织下半年交易),交易规模42亿千瓦时。已完成注册准入、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签订代理协议、完成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首次登场,并在交易结束后,填写提交代理电力用户购售电信息明细表及购售电交易成交结果确认单。

第四次双边(下半年)交易,用户提报27.47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709元/千瓦时。 第四次双边(上半年)交易,用户提报15.13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712元/千瓦时。

2017年11月23日,辽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开展电供暖电力交易工作的通知》,扩大煤改电供暖政策支持范围,初步测算按3亿千瓦时电量组织交易,最终全部成交。由去年的双边协商改为挂牌交易方式,购方为国网辽宁公司,售方采用风核互补方式,各1.5亿千瓦时,红沿河核电和49家风电企业参与,核电、风电上网电价分别为0.18、0.15元/千瓦时,交易电价按照(0.18+0.15)/2执行。

2018年交易情况

2018年2月23日,辽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联合制定《辽宁省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交易方式以年度双边协商为主、月度集中竞价为辅。2018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达到工商业售电量60%以上,经预测分析为870亿千瓦时左右,其中跨省交易暂安排230亿千瓦时。

4月中旬,组织开展第一次(年度)双边交易,交易规模450亿千瓦时,其中火电360亿千瓦时、风电10亿千瓦时、核电80亿千瓦时。2018年新增54家电力用户,其中,年用电量达到50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小用户委托满足要求的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发电企业准入单元共计181个,包括红沿河核电3个、火电33个、风电145个。但截至结束时间,仅提报合同电量385.11亿千瓦时,全部通过校核成交,成交均价0.35496元/千瓦时。

4月底,工信委发文客观分析,由于部分电力用户理解有误,或尚未决定是否选择售电公司代理,或未与售电公司及时绑定,决定启动一次补充交易。

5月中旬,开展第一次双边交易补充交易,提报合同电量也只有4.82853亿千瓦时,其中还有1家售电公司代理了不在准入名单的电力用户,扣除后剩余4.57853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55元/千瓦时。

5月底,组织6月竞价交易,分两轮进行。落实国家提出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采用辽宁物价局最新发布的电价政策。首先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1.3257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第一轮10家购电方仅成交0.5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5284元/千瓦时,剩余0.8257亿千瓦时放入第二轮交易,家购电方仅成交0.0607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544元/千瓦时。只有1家发电企业成交,两轮总成交0.56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301元/千瓦时。

6月底,继续组织7月竞价交易,分两轮进行。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0.8755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第一轮成交0.48999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5382元/千瓦时,剩余0.38551亿千瓦时放入第二轮交易,仅成交0.042亿千瓦时,加权均价0.35821元/千瓦时。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两轮总成交0.5319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416元/千瓦时。

7月底,继续组织8月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通过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按新电价规定执行。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0.9352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最终2家发电企业和11家购电方成交电量0.4682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393元/千瓦时。

8月底,继续组织9月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1.358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最终成交电量0.61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5746元/千瓦时。

9月中下旬,继续组织10月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2.062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成交配对购售双方主体数量创新高,最终成交电量0.6134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651元/千瓦时。

9月底,营铝提报7亿千瓦时电量,与红沿河核电开展专场双边交易。辽宁物价局发布第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按新电价规则执行。最终7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28元/千瓦时。

早在7月24日,辽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就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内第二次双边交易的通知》,按年初安排应启动第二次双边交易,主要解决新增电力用户需求和跨省用户未成交电量,并明确先行组织网络约束电量交易。

10月中旬,才组织开展第二次双边交易,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约束电量交易,规模12.2亿千瓦时,第二轮为省内火电、核电、风电企业交易。市场成员仅需申报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电量为年度电量。交易中心并未给出两轮交易细节,最终出清公告显示,提报合同电量76.75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6383元/千瓦时。

10月底,继续组织11月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2.04596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最终成交电量0.8641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6542元/千瓦时。

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年度供暖电量挂牌交易。依据辽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发布的通知,当年供暖期按7亿千瓦时组织交易,其中,红沿河核电和风电企业各提供3.5亿,平均交易价格扔按(0.18+0.15)/2执行。原定可参与的风电企业由86家被修改为84家。最终成交总电量6.9899亿千瓦时,核电固定3.5亿,风电企业成交3.4899亿。其中,按之前确定的规则,7家符合条件但未参与交易的风电企业自动成交。

11月底,继续组织12月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电力用户申报电量需求合计2.8288亿千瓦时,全部作为交易空间电量,多个购售双方主体配对,最终成交电量1.6847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36342元/千瓦时。

12月上旬,面向新用户准入和部分老用户未完成交易电量,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双边交易,不设规模限制。提报合同电量74.84206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6429元/千瓦时。

12月中旬,因第三次双边交易有部分新增用户未完成注册,并增加了凌海趸售区电力用户参与市场,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双边交易补充交易,不设规模限制。提报合同电量17.69942亿千瓦时全部成交,成交均价0.3649元/千瓦时。

作者丨潘国辉

版权说明:本系列文章由英诺森特邀作者潘国辉原创,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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