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4条 故意伤害罪(唐山被打女子虽为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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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迎来官方的具体通告,但是这个通告广大网民似乎不买账!很多网友表示怀疑,被打得那么惨怎么可能是轻伤? 网友表示:这样一来判死刑不就没希望了吗!乾坤未定,先别急着下结论!一切皆有可能,还是有被判死刑的可能! 只说实话,分享我的独特观点,结论你肯定定! 直到现在都有很多网友坚信女子已经去世,我在之前的文章也辟谣过那些传的信息,但大多数网友都表示不信...现在官方通告出来也是有很多人怀疑 先说重点,被害人就是网友关注的那个白衣女子,被鉴定为轻伤! 为何说是轻伤? 根据视频看明明那么严重,白衣女子浑身是血 但根据官方文件,颅骨骨折,颧骨骨折,肋骨骨折2处以上,骨盆骨折等这些伤势可以被认定为轻伤二级! 以下是轻伤二级的标准 根据以上描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致人重伤的,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通告女子为轻伤,显然符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刑标准 但是他们身上还其他罪行,累积起来,可就不止三年了,可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你没看错,是死刑!为什么呢?后面再解释 但有网友表示:对精神上的伤害比身体上的伤害严重得多,量刑应该多考虑对被伤害者的精神上的伤害和社会上的影响!支持重判! 你认同这个观点吗? 那四个女孩是什么情况呢?被害人就医后,王某某、刘某某从ICU转入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同时经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者轻微伤。 其中两个女生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 这时很多网友估计会很不满或者想知道是不是有内幕,还是官方在刻意隐瞒什么? 其实不然,相信政府在新媒体时代这些终究会得到证明。 那网友们就纳闷了,既然没什么事为什么不发声呢? 这我在昨天的文章里也有解释过↓当然,以下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大家想想,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四个女生如果露面发声,全国人都在看,那他们以后走到哪都会被人认识,人言可畏,总会有一些人对他们指指点点 他们的隐私权益该怎么保护呢? 如果打码露面发声,又会有人挑毛病,肯定是找人替的... 当然不露面的原因也有可能会因为其他,比如害怕被报复什么的 之前的文章 暴徒罪行主犯 陈某志,1980年11月29日生,汉族,住唐山市路南区 曾涉及种种罪行↓ 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 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2019年涉及不当得利 2020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这个赌球也有可能在其中(怪不得那么有钱) 有网友就说了,打人判三年,再加上其他罪行,加起来总共也就十年以下呀!这样的结局不给力呀! 在我上一篇文章中,很多网友呼吁支持死刑的 大家认为重判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我也认为很有必要 否则老百姓出个门都不安心了 暴徒太嚣张, 谁也无法确定自己出门会不会无缘无故被打? 所以很有必要重判一次,还大家一个安宁 但是有没有可能死刑呢? 继续分析 官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案件 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上,一般是指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 “和轻伤人数没关系”,也就是说不管伤一个还是两个人?殴打者涉嫌的还是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做了规定,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量刑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情形不同有不同的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没人重伤,更没人死亡,那么按理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打人地点属于公共场合,被判定为寻衅滋事 相对来说,寻衅滋事在量刑上更高一些,最高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 到这就结束了吗?还远没有 继续分析,视频中暴徒拿凳子照头打去(还有很多地方特别狠)这是把人往死里打的节奏,还有很多细节都是照头部打去,这是想把人往死的打!性子过于恶劣,女生又毫无还手能力,多人持续殴打,性质可能升级,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女子突然跑到巷子里后又发生了什么?暴徒有没有侵犯女生?因为没有视频监控这里不好判定,还是未知数,但是存在这种可能的... 如果存在侵犯女生的行为,那么罪加一等! 以上各种罪行加在一起判个20年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我相信在座的网友有很多还是觉得不给力的!还不够重 大招当然放在最后面! 今年3月8日妇女节时,最高人民法院: 通告里清楚楚写道: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罪犯,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这几名暴徒属于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同时他们又属于残害妇女...这些条件他们都符合! 权威观点刚发布三个月,就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出现了,唐山五暴徒不是正好撞在枪口上了吗? 通常一个新释法观点的出现,能让民众皆知且深记的最好形式就是“以例举章”,就是抓典型。 这次可以说是最好的例子了, 难得全国都在关注这案子, 如果这次重判,会起到很大的警示作用! 让那些想为非作歹的人收敛很多 之前我也说过谣言之所以满天飞,就是官方一直不更新状态,网民们乱一猜想,才让造谣者有可乘之机 公共社会事件,公民有一定的知情权! 止住谣言的方式,是信息透明,及时应对舆情,回应民声。 显然这是官方的通告,还是有点晚了... 现在舆论太大,也开始查了相关人员, 希望也能公正,公平,透明。 给大家一个交代! 最后再提一下,网上一直讨论距离800m,28分钟才赶到,很多网友吐槽,走都能走到! 这里我更正一下,不是800m,准确来说是1.8km!我还是那句话,我们可以质疑,但一定要符合事实! 我之前的文章内容 我在昨天的文章里就提到过,即使是1.8km,28分钟才到显然效率太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相关人员并不太重视... 看到他们有这么多案底 你就该明白, 暴徒们是不会悔改的! 还是之前那句话, 对于施暴者 不严惩,不足以震慑宵小, 不重判,不足以平息民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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