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历复印流程及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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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现将我院住院病历复印流程公示如下: 一、患者出院后复印病历时间 患者出院后14天后方可复印病历(出院病历到达病案室需要经过科室质控、审核签字、归档等多个环节,为保证病历提供完整性,请耐心等待) 二、病历复印方式 我院目前提供2种方式供选择: (一)现场复印:出院14天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我院病案室进行复印。 (二)预约复印:主要针对异地患者,提供病历复印件邮寄服务,仅支持顺丰到付,出院前或出院当日携带相关证件到病案室登记办理。 三、病历复印者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患者近亲属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医保卡等,要求证件均为原件。 四、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病案室位置:院区北侧(食堂后)6号楼一楼 五、收费说明 复制病历资料,我院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参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1] 226号)的规定执行。收取检索费5元/件,复制费0.5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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