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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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与周杰、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华夏医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402民初249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周洁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信息 周洁,女,汉族,1972年8月出生,住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财富中心2号楼4单元704室。公民身份号码:6104251972081*****。 执行案号:(2023)陕0402执恢198号 执行依据:(2019)陕0402民初249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4500000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 悬赏金额 凡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赏金1000元;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2%的比例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 悬赏金领取方式 控制被执行人的当日内支付,举报财产线索的待财产处置完毕后二十日内支付。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金。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杨法官 举报电话:029-33555263(杨法官) 18691978787 029-33555261(王书记员) 15929964063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秦都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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