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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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7-14 19: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租房提取:

(一)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2.租赁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

缴存人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进行租房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含)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购房提取: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商贷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①《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②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

③以后各次提取时须提供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2)无法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①《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②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③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2.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外地户口证明;

(4)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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