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祖宗都能跟别人“撞脸”,鑫复盛猪蹄“非遗五代传承”可信几何?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周复盛 自己祖宗都能跟别人“撞脸”,鑫复盛猪蹄“非遗五代传承”可信几何?

自己祖宗都能跟别人“撞脸”,鑫复盛猪蹄“非遗五代传承”可信几何?

#自己祖宗都能跟别人“撞脸”,鑫复盛猪蹄“非遗五代传承”可信几何?|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997年波尼亚依法注册流亭商标,在酱猪蹄上享有专用权)

(2017年,波尼亚依法注册流亭猪蹄商标)

2

被起诉后,网上多篇关于鑫复盛是“流亭猪蹄”正宗,波尼亚属于恶意抢注的消息肆意传播,合法持有“流亭”、“流亭猪蹄”商标的波尼亚,竟然成了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在法院尚未判决,结论尚未出来之前,一场人为掀起的“舆论”一边倒向鑫复盛。被诉商标侵权的鑫复盛,竟然以博取舆论同情的方式,欲变相影响司法公正。

3

2019年2月14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流亭猪蹄系通用名称,鑫复盛善意合理使用流亭猪蹄,驳回波尼亚诉讼请求,这等于把波尼亚的“流亭猪蹄”商标给废掉了,人人都可以使用“流亭猪蹄”。正如网友所言,如果可以通用,那么“青岛啤酒”、“即墨老酒”等是不是也可以枉顾法律,认为是通用名称?

4

波尼亚不服一审判决,以事实查明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为由,上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要求纠正流亭猪蹄通用名称认定错误,撤销一审判决。

波尼亚认为鑫复盛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山东老字号”等因素干扰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如果想赢这个二审官司,就只有先撤销鑫复盛的“非遗”和“老字号”等疑似虚假荣誉才能扭转被动。所以在二审诉讼之前,2019年5月,波尼亚分别在青岛和济南两地法院提起了撤销鑫复盛“非遗”和“山东省老字号”的行政诉讼。事实上,非遗和老字号这两场行政诉讼,只不过是北京二审整体诉讼的一部分。

5

但有意思的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效率”非常高:这两场行政诉讼还没有出结果,就于2019年7月做出终审判决:依法纠正一审判决对流亭猪蹄通用名称的事实认定错误,维护了波尼亚对“流亭猪蹄”商标专用权,但维持了鑫复盛不构成侵权的一审判决。

6

鑫复盛公司所宣传的周钦公流亭猪蹄是非遗传统技艺,说自己是五代传承。在宣传推广中,实际上借用的是流亭复盛公司的所获荣誉和奖状,来给自已脸上镀金,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复盛和鑫复盛曾经是一家子。论流亭秘制猪蹄,流亭复盛比鑫复盛研发时间更早,更有说服力,而即使申遗,也应该是复盛来,而不是鑫复盛。

但据网友爆料以及波尼亚调查发现,所谓“非遗”实为造假,《青岛日报》白纸黑字记载:真正的周氏流亭猪蹄的诞生只是在1993年!而鑫复盛公司成立之前,流亭复盛最多就是开饭店,酱制猪肚、心、肺及牛肉等,并无猪蹄等,而所谓流亭复盛猪蹄的秘方,是在1993年才研制出来。那诞生于流亭复盛之后的鑫复盛所宣传的传承160多年,从何说起?难道2019年-1993年=164年?!

1997年11月12日青岛日报是这样记载的!

周相贤和他的流亭猪蹄

在流亭立交桥与小白干路交界处,东侧500米很不起眼的地方,有间复盛酒店。城阳区流亭镇农民周相贤就在这里与父亲周钦公酱 制出了岛城一大名吃——流亭猪蹄。

周相贤现在经营的复盛饭店是家老字号店,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还在是30年代时,周相贤的曾祖父就以“复盛”二字开过饭店,以酱猪肚、心、肺及牛肉等而闻名一时,在此期间,周家有意识地把酱制技术逐代传了下来,并屡次提高酱制技术,到了周相贤父亲周钦公这一代,又经过30年多的炊事技术的锤炼,其家传酱制技术更趋成熟。

1990年,周相贤在报纸上看到猪蹄具有美容、软化血管等功能,便与父亲周钦公想在猪蹄上做文章。

于是,他们进行了刻苦攻关,做了上百次试验,每次配方中添加的大料、花椒、酱油等各种作料,都进行了认真的记录,甚至连加热的时间,搅拌的次数等都作了记录,进行反复比较,至1993年,他们终于掌握了酱制猪蹄的最佳配方和火候,酱出来的猪蹄具有色正、味美、不油腻、不粘手和软而不烂等特点,立即受到顾客的喜爱。成为岛城的一大名吃。

1995年,为满足众多顾客的需求,他们又投入200多万元,新建1200多平方米……(来源:青岛日报)

请大家一定要明确一下先后顺序:

是先有流亭复盛猪蹄,才有鑫复盛猪蹄。

流亭复盛猪蹄才有20多年历史!

那之后的鑫复盛猪蹄竟然有160多年的历史?

你信吗?

7

2019年8月15日,半岛都市报报道《“流亭猪蹄”入非遗,波尼亚:我不服!市中院开庭审理》,直到此新闻的刊登,岛城市民才知道,前段时间“流亭猪蹄”事件之所以相对“沉寂”,是波尼亚在二审之前去打行政诉讼官司了,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鑫复盛的“二假”,也就是撤销“非遗”、“老字号”。

在原西流亭村80多岁村民看来,是没有依据的。“我们村里开始做小买卖的,都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最早的也不过是1985年之后,此前是不允许做个体经营的都是集体经济。”半岛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老村民如是说。

8

半岛都市报新闻刊登后,更搞笑的新闻被扒了出来:微信公众号@青岛早知道 发现,鑫复盛官方宣传的“五代传承”图片中的技艺传承创始人周方绪,始于清咸丰五年,经过五代传承,有着100多年的历史。而早知道君用百度识图、搜狗识图搜索发现,周氏流亭猪蹄创始人周方旭的照片,竟然与马氏膏药第三代传承人马明仁为同一人!自己的祖宗都能跟别人撞车,可见所谓的“非遗传承”虚构多少!此新闻一出,坊间愕然!鑫复盛造假如此低劣,为何能通过非遗专家的层层法眼? 难道正如网友所言:你给我钱,我也能给你办非遗?

上图为鑫复盛的“五代传承”图

下图为马氏膏药的第三代传承人

9

周钦公“山东省老字号”称号也有硬伤:入选品牌必须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而周钦公品牌仅仅创立于2006年,竟然也能入选!

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周钦公商标的持有人,是青岛城阳区鑫复盛大酒店而非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但山东省商务厅却将老字号于2017年颁发给了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显然也不符合拥有商标所有权之规定!

10

被网友扒惨了之后,鑫复盛方面又发声了:比如@青岛新传媒 《北京打完济南打,济南打完青岛打,“流亭猪蹄”案又打起来了》、@凤凰网青岛的《北京、济南、青岛三地法院审理,流亭猪蹄案再起波澜》等,文案是一个文案,攻击的方向一致,无非想表达以下三点:

1、北京、济南、青岛三地起诉,波尼亚是个“起诉狂”,为了这个“流亭猪蹄”商标,有点来不及了。

注:波尼亚自己注册了“流亭猪蹄”商标,却保护不了,这是法律的耻辱。而对于鑫复盛“非遗”造假、“山东省老字号”违规入选,这直接导致了官司的结果,所以波尼亚是利害关系人,有这个义务打假。

2、市文化旅游局:“非遗”入选公开公正。青岛市文化旅游局依据相关法规,在征求鑫复盛意见后,对“周氏流亭猪蹄制作技艺”不予公开。

注:显然,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这个回复属于“偷梁换柱”:

波尼亚要求公开“申遗”的材料和证据,这要求并不过分,而且不涉及商业机密,而属于行政公开范畴,但却被偷换概念,成了“秘方”不予公开。波尼亚方面律师当庭审阅被告提供的证据后表示:第三人当年申报非遗综合材料中缺少硬件内容,并且申请书中没有任何关于周氏流亭猪蹄技艺具有历史渊源的证据。

如果鑫复盛“非遗”造假,而作为主管非遗审核单位的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属于“利害关系人”应当回避,案件应由第三方调查。

3、济南市中区法院:波尼亚不符合原告主体资格,并且超过诉讼时效。关于“山东省老字号”的起诉,济南市中区法院认为,鑫复盛拥有的“周钦公”商标,与波尼亚注册商标“流亭猪蹄”无关;且省商务厅认定鑫复盛“山东老字号”企业的有关信息,已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波尼亚的异议。所以裁定驳回波尼亚诉求。

注:这个逻辑也属奇葩了,波尼亚认为山东省商务厅认定“周钦公”为山东老字号属于明显的违规违法,入选条件明显不符。而法院却以“没有收到波尼亚异议”为由拒绝,难道没有异议,入选的程序就合法了?一个注册仅13年的年轻品牌,如何成了老字号?太儿戏了吧。

当然,我们都懂,也能理解他们的苦衷:作为了一个区的法院,去调查山东省商务厅实体问题,显然以下犯上。所以,不涉及案件实体审理内容,仅仅以“程序不合规”为由驳回,让波尼亚上诉至济南市中院,这是最好的决定。

我想问问那些自媒体:你从哪个字眼得出济南市中区法院的裁定认为鑫复盛的“山东省老字号”合法了?驳回波尼亚的行政诉讼请求,鑫复盛就安全了?这个逻辑是不是太滑稽了?

再给大家说说这个案子:

或许,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言,关于“流亭猪蹄”的纷争,“打打更健康”。两家这场官司打得越热闹,“流亭猪蹄”越出名。

但鄙人认为:法就是法。

中国很多事情之所以乱七八糟,就在于民众对于法的淡漠与无知:

自己被侵害时,搬出法律;

自己被法办时,又搬出道德!

正如郭德纲的相声:

人做好事时,总希望鬼神知道;

人做坏事时,又希望鬼神不知道。

这,让鬼神很为难。

国家没有法律禁止商标的抢注,但国家有法律禁止商标侵权。

而有关法院之所以认定鑫复盛不侵权,前提就是“非遗”与“老字号”的存在。而所谓“非遗”存在诸多疑点,相关部门却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

作为普通市民尚且可以质疑鑫复盛周氏流亭猪蹄入选“非遗”的猫腻,作为利害关系人的波尼亚为何不可?同理,老百姓一眼就知道“老字号”入选有猫腻,山东省商务厅为何不出来走两步?

真金不怕火炼!

鑫复盛猪蹄所谓的160多年宣传和五代传承,其实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本来还可以继续装下去,比如“非遗”,比如山东老字号……

而如今,人为“做旧”却还硬装,害得被人扒了又扒……

涉嫌“双假”的鑫复盛,竟然还赢了官司?!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起电影《大腕》里的一句话:

假货宣传多了,就成了真货!

这里的“真货”“假货”并不是产品的好坏,而是商标的有与无,关于非遗是否造假、山东老字号是否造假!

我们建议有必要挖得再深一点——

当年,谁在协助鑫复盛层层造假?

如今,谁又在帮助他们一再遮丑?

另外,非遗评审单位、山东老字号评审单位

你们确定没有违规违纪?

建议直接向省纪委、中纪委举报

不用所谓的行政诉讼了。

最后,笔者给双方一个建议:

都是城阳的好企业,互“杠”互“掐”,没有意思更不是大家想要的。

政府那个部门出来当个“中间人”吧

撮合撮合,握手言和,互利共赢

才是最好的结果。

来源:问政青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