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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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2024-07-14 1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电力〔2019〕527号 主办单位:电力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 失效时间:

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电力〔2019〕52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

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周口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呈报周口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年)的请示》(周发改能源﹝2019﹞113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委托河南博慧方舟发展咨询发展有限公司咨询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周口市城市热电联产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产业聚集区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周口市中心城区(含商水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合理确定供热范围。原则同意《规划》依据周口市、商水县城乡总体规划和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周口市中心城区供热范围为东至大广高速,西至颖河及102省道,南至宁洛高速,北至商周高速,规划区域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商水县供热范围为东至周口市中原路延线,西至规划西外环,南至规划南外环,北至宁洛高速,规划区域总面积约82平方公里。两地规划区域总面积232平方公里。

三、科学预测热负荷需求。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期限和热负荷预测,近期(至2020年),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129吨,集中采暖供热负荷为728兆瓦,集中供热面积167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28%;远期(至2030年),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319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3046兆瓦,集中供热面积714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工业和采暖热负荷要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

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规划》中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其中,近期主要推进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满足居民采暖需求;远期热源建设要根据供热改造和热负荷发展情况确定。

五、请周口市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一是按规定履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程序,并根据城市发展、热负荷增长实际进展等状况,对热源、热网建设方案适时进行滚动调整;二是做好配套热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热电联产节能减排效益,提高集中供热系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严格执行供热改造机组调峰能力相关规定,确保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保障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四是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在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投运后,要按照承诺及时将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确保不增加煤炭消耗量,满足城市煤炭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要求。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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