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辞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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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辞退申请书

2023-04-02 16: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辞职辞退申请书

2023-04-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辞职辞退申请书

5.辞退辞职员工申请书

荣昌化工有限公司荣昌化工有限公司

辞退员工表辞退员工表

现因部门的员工:

因,

巳不适合继续在本公司就职!

特申请离职。

部门主管签名:

2010 年月日2010

人事部签名:

2010年月日2010员工签名:

2010年月日2010现有部门的员工:因, 巳不适合继续在本公司就职! 特予以辞退。部门主管签名: 年月日人事部签名: 年月日员工签名: 年月日

荣昌化工有限公司荣昌化工有限公司

辞职申请表辞职申请表

我是部门的员工, 现

因等本人

原因,特申请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2011年月日

要求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

部门主管签名:

同意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我是部门的员工, 现因等本人原因,特申请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2011年月日要求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部门主管签名:同意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

人事部签名:人事部签名:

同意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同意离厂日期:2011年月日

第2篇:辞职、辞退手续

第五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新录用的职工试用期未满的,一般不允许提出辞职。试用期满,本人不能胜任所担岗位工作,公司不予留任的,交清公司的物品、资料后离厂,公司发给试用期实际出勤天数的全额工资。试用期满公司留任,而本人要求退厂的,按本节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经班组长、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上交办公室备案。一个月后,到办公室领取正式辞职(辞退)申请表,办理退厂手续。待到合同期满不准备续签的,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交办公室备案。合同到期到办公室领取正式退厂申请,办理退厂手续。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未经批准或距批准不满一个月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按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者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职工被辞退的,公司要通知本人。被辞退的职工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公司办清一切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离厂,公司给予直接除名。

第二十九条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三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员工,必须提前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一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按相关规定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罚款、开除。

第三十三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的,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凡提到按旷工处理的,旷工3天以内的,给予50~300/天的罚款;旷工3天以上的,加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职工无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含迟到或早退累加计算的天数和违反考勤、请假制度以旷工论处的天数),公司予以辞退,根据对公司造成影响的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

第3篇:辞职与辞退

年终想离职,慎写辞职书

2010-12-28 10:31:18.0

“辞退”与“辞职”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在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方面,可以说是“谬以千里”。岁末年终,很多职场中人在辛苦了一年之后,可能会有“动一动”的想法,在此有关律师提醒,如果想离开单位,一定要慎写“辞职书”。

日前,在一家电器营销公司工作的读者陈小姐致电本报劳动维权栏目《老徐茶馆》时称,她所在的公司各方面待遇都不错,工资薪酬及各项保险都有,只是因为她和上司的关系没处理好,最近经常被“穿小鞋”,这样的日子令她极其郁闷。11月底,她私下听说单位准备辞退她,她猜想是那个与她关系不好的主管从中作梗,心想与其被辞退不如自己主动辞职,面子上更说得过去。于是,她一狠心,写了一份辞职书,递给了人事经理,然后潇洒地离开了。

事后,有朋友告诉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于是,她找来《劳动合同法》原文。对照自己的情况,按说她可以获得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金,可是,她自己递交了辞职书,这笔补偿金就与她擦肩而过了。陈小姐致电本报咨询,她如何才能获得这笔补偿金?

对此,劳动维权律师庄文飞认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法定程序,包括辞退。但陈小姐自己主动提交辞职书,让其丧失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为此,庄文飞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单位有辞退员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诱骗员工提交辞职书,劳动者一定要警惕,慎写辞职书,宁可被辞退也别主动辞职。

另外,庄文飞律师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四,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其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其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其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第4篇:员工辞职辞退规定

1, 单店所有员工,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2, 辞职,辞退程序如下:

(1)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月写出离职申请;主管经理将在一

月内招聘新人进行接替后方可办为离职人员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 离职人员在工作满规定时间后,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

餐厅主管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开始退还物品。交接工作以及办理搬离宿舍的手续等。

(3) 离职人员在店内人事主管处领取,并认真填写。

(4) 办理手续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相应烂签字注明,并为此承担责任。

(5) 店经理最后应签署意见,并计发该员工的工资(注:

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在本店规定的每月工资发放日领取);并将离职人员名单报公司运营部备案;

(6) 为确保本店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在劳动节,国庆节,

元旦节,春节等大型国家节假日前一月不接受员工辞职报告;

(7) 完成上述手续后,凭

到总公司结算薪金(应将手续表交回公司存档),工资结算时间统一为下一月的15日。

注:值班经理(含值班经理)以上的职务人员离职与辞退须报知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3, 辞职,辞退人员未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就擅离值守的,将不发放薪金。同时从擅离职守之日起,按旷工计算。 4, 店方主动辞退的员工,在接到店方主管经理辞退通知后,应即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5篇:员工辞退辞职制度

一、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 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者,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

(4)参加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内容:

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报告审批、工作移交、部门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门主管和部门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

三、审批程序:

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报告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四、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收到审批合格的《辞职申请表》或《辞退员工建议及评申报告单》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并填写《工作移交情况表》工作移交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工作移交情况表》须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其离职日期。员工必须在自辞职或辞退批准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并归还工卡至人力资源部。

五、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

六、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

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页:员工辞职流程图

员工辞退流程图

自动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图

《离职手续移交表》

《工作移交情况表》

《辞职申请审批表》

《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书》《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报告单》

第6篇: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珠海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

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

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四条 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七日提出申请;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

第五条 辞职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

后到行政人事部索要《员工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

主管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人事部;

(二)行政人事部呈副总/总工、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人事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行政人事部

索要《离职移交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四)行政人事部凭《离职移交清单》、《员工离职薪资结算单》予辞职者计算

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

(五)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

正常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

(六)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

7天及以上者,其本人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

(七)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与部门主管或组长请假的做旷工

第1页共4页

处理,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者,当月工资不予结算;

(八)未按照公司规定辞职的,公司将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第六条 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

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由此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

议:

(一)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按时完

成工作任务的;

(二)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三)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

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四)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参加岗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现仍然较差的;

(六)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

(七)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经过多次谈话仍无明显改善的;

(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的;

(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安排或擅离职守,情节十分严重者;

(四)连续旷工达二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

(五)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

(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

(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

(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十一)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二)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 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

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规定如下:

(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三日告之;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

第十一条 本公司依第十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

日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辞退程序:

(一)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索要《辞退(开除)通知书》,填妥后交行

政人事部审核;

(二)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副总/总工、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人事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辞退(开除)通知书》到申请部门;

(四)员工持《辞退(开除)通知书》到行政人事部索取《离职移交清单》办理

工作移交手续;

(五) 行政人事部依《离职移交清单》、《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表》予辞退(开除)

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

(六)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

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十三条开除决定由各生产部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门备案。由行政人

事部发开除通报。

第十四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

移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相应的规定在离职薪资结算中予以扣除。

第十五条 被辞退(开除)员工在收到《辞职通知书》之日起到批准的离职薪资结算日期

间,需继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而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将予以立即辞退(开除)。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协商处

理):

(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七条 员工辞职时,行政人事部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

第十八条 凡属公司正常辞职(按公司规定,作好各项工作交接)人员,工资于次月公司发

放之日结清所有工资。员工离职后,即与公司解除了劳动雇用关系,公司不承担

其后的任何经济关系及刑事责任关系。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附件:

附件1:《员工辞职申请表》

附件2:《离职移交/工资结算清单》

附件3:《离职证明》

附件4《员工辞退(开除)通知书》

附件5:《员工离职面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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