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股东从企业借款是否涉及分红个税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员工跟公司借款,一直未还,有什么风险 有人问我股东从企业借款是否涉及分红个税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有人问我股东从企业借款是否涉及分红个税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2024-07-13 06: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问题三: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纳税年度终了如何理解?

答复:年底12月31日。

问题四:股东个人2020年2月份从企业借款200万元自用买房,次年2021年3月份还款了,是否2020年还有20%股息红利个税的风险?

答复:有的,随时存在个税风险。只要是股东个人借款年底未还、也没有用于经营,则就存在个税风险。

个人所得税=200万元*20%=40万元

问题五: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除了有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外,增值税是否存在风险?

答复:是的。

这笔借款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问题六: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有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谁?

答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企业。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七: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有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那么企业职工从企业借款呢?

答复:对于股东用于个人用的借款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八: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有何建议?

答复:1 股东尽量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长期不还;

2 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并需要保留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 借款尽量不要超过1年,俗话说的好:随借随还、再借不难!

4 公司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款的涉税风险最大。

5 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必须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

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6 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了过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不要乱用其他应收款。

7 下一步面临个人股东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2个问题,一个是借款用途的问题是否与经营相关;另一个是借款时间问题,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