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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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2023-05-13 21: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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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

、劳动法:

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

法,

即法典式的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

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国际劳立法: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

、三方性原则:

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

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

、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

工标准。

 

5

、劳动法学体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

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6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

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

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

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

思想和根本准则。

 

7

、劳动权利:

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

业权同义,

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

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

是指劳动

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

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8

、平等就业权:

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

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

、自主择业权:

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

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

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

休息休假权:

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

(工作)

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12

劳动法律关系: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

动义务关系。

 

13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4

劳动权利能力:

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

能力。

 

15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6

、职业介绍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17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来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

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18

、就业服务:

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19

下岗职工:

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

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

位,

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

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

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

系的职工。

 

20

、失业人员:

是指在

16

周风度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人事有酬劳动,当前有

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21

、定期劳动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2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

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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