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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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

2024-06-17 00: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然而,12月28日一份来自安徽合肥市的一审判决书,估计令很多"送锦旗“的业主心底里都不由自主地咯噔了一下。原来,物业公司以业主侵害企业名誉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送锦旗"的吴女士(安徽合肥华冶万象公馆小区业主)行为失当,需公开道歉,还承担了3000元的公证费用。

据相关新闻披露,2020年7月21日,吴女士自家次卧飘窗边缘的一水泥块脱落,险些砸到了行人,同小区内有多个房屋也出现了类似的安全隐患。众多业主便联名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但物业公司百般推诿,吴女士等担心出现高空坠物伤人意外,才在9月12日组织业主向物业公司致送嘲讽式锦旗。应该说,吴女士的出发点是好的,涉事物业公司是有错在先的。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很明显是吴女士的气话,但如果把气话当作写实,问题就很严重了。例如,很多人发飙时都会磞出一句"草泥马“,若把这句气话当成真话,就有试图强奸她人的嫌疑了。

试想想,“干啥啥不行”属于全盘否定的语句,上了法庭,律师只要举一个“把事情办得好”的例子,即可判定吴女士污蔑。“收钱第一名”属于定位排名,律师只要在合肥市乃至安微省找出一个收费更高的例子,就可以在法庭上指控吴女士"造谣"。

虽然涉事物业公司的管理上确实存在不作为的事实。但平心而论,律师把气话当作真话来追责,吴女士二审上诉得直的机会也不会大。如果当初的锦旗写的是“干事让咱生气,收费使咱恐惧”,估计官司还有得打的。生气和恐惧属于个人感受,没有具体的标准,业主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理论上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诋毁,上了法庭还很难说谁赢谁输。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锦旗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折射的绝对不是几个闹事的业主的粗暴,它折射的是业委会乏力的现状,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日益严峻的两大社区矛盾。

首要的社区矛盾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难。

有的业主很忙,有的业主很懒,有的业主把房子出租了,有的业主不是长住人口,有的业主不信任他人,有的业主喜欢观望,有的业主自以为是,甚至于有的业主连业主委员会是什么东东都不明白。总之,你想征集小区业主授权成立业委会,那绝对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值得一提的是,小区有了业主委员会,相当于有了一个制约物业公司的"主心骨“!。因此,大多数物业公司都对业委会的成立使绊,唆使相熟的业主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小业主各自为政的惯性思维,使得业委会的成立举步维艰。笔者所生活的两个小区,热心业主斗志昂扬,但部分业主的不合作与不理解,使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第二个社区矛盾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之间的难以互信。

业主委员会是没有工资的,说白了就是义务为全体业主服务的雷锋。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业委都是大公无私的雷锋,但每一个业主要担心业委们有私心。即使业委们无私,也会被业主先入为主地认为有猫腻。因此,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经常也会闹出各种缺乏互信的矛盾。

业主委员的基本素质有二。一是有能为和有魄力,二是有公心和有担当。一个小区里肯定有能力强魄力大的业主,也肯定有公心皎洁丶勇担责任的业主。但同时具备这两种素质的业主则风毛麟角。即使小区里有这样的优秀业主,能不能发掘出来是一个难题,即使发掘出来了,优秀业主愿不愿当业主委员也是一个问题。

概而言之,业委会是维护小区业主利益的"主心骨“,但当前的核心社区矛盾是业主自觉意识与集体意识薄弱,一是建不起业委会,二是用不好业委会。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仅仅是社区矛盾中的冰山一角。如何破解这个社区难题,还需要更多政策上丶法律上的引导与赋能。当然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业主互信,是解决所有矛盾的唯一办法。

后记:笔者所生活的香海彼岸小区,目前正处于业委会筹建阶段,谨希望这篇小文,可以让更多同区邻居,支持业委会的创建。更愿"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故事,与我所生活的小区,永无交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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