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0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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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0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2024-02-21 19: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0〕35号)要求,经研究,确定邓铁涛等181位同志为2010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项目经费管理,及时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0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三、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需按要求填报《2010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5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11月25日前寄送至我局人教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此通知、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satcm.gov.cn)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吴厚新    联系电话:010—59957643

    附件:

 

附件1.doc 0d09e334934818912c0376f08672a622.doc

 

 

附件2.doc bf9c4e830dce9fd7876e315141670597.doc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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