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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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24-07-10 10: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探索有利于名师发展的新平台,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培养的名师工作室体系,学校特制定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名师兴校的理念,立足专业发展,聚焦课程建设。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生产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建设一支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双师型”队伍。

二、名师工作室的形式

 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分为校内“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校外“技能名师工作室”。

二、建设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我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用的结合体。

(一)带一支团队。有效推动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工作室成员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以引领学科教学的发展。

(二)成一个项目。在实践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瞄准教学改革前沿,立足校本发展,确定并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以此为研究方向,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在实践探索中破解学科教学难题。

(三)出一批成果。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教学设计、课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学术专著、校本教材、技能大赛、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等成果形式,成为学科教学资源生成站。

(四)做一次展示。引领学科建设,成为教科研成果辐射源。每年承担一次专题活动,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三、主要任务

(一)教学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室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成员考核方案。有条件的要建立工作室网站,并进行实时更新。

2.做好专业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立足校企资源共享、互利共盈,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计划、设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3.促进教师成长。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教师团队,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专业教师培养。采取“1+1”教师结伴成长行动、教学督导、讲座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和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建立一支本专业领域的优秀技能教学团队。

4.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不断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水平。

5.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工作室网络资源库和网络平台,将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教师培养、优质课程、校企合作等工作信息和成果及时收录和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带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6.开展社会咨询与服务。积极参与职教集体培训和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工作,面向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发挥名师的引领作用。

(二)技能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带领优秀青年积极参与校内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活动。制订科学的培养规划,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2.开展实践教学改革。讲授本专业的实践技能课程,指导学生实训,向学生传授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实践技能;指导本专业教师、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3.加强教学资源建设。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不断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水平。

4.开展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推广。充分发挥工作室成员的技能专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

5.开展社会培训。面向职业院校推广教育教学成果,面向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和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四、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及选拔条件

(一)教学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及选拔条件

 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6-8人,主持人1人,行业企业专家1-2人,校内骨干、青年教师4-5人。

1.主持人选拔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3)主持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为省级课题研究的主要参与人。

2.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1)行业企业专家选拔条件

熟悉行业技术标准,在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推动行业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较高建树,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积极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的行业企业专家。

(2)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教学工作量饱满。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③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技能水平,教学效果好。

⑤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技能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及选拔条件

技能名师工作室成员6-8人,主持人1人,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1-2人,学院骨干、青年教师4-5人。

1.主持人选拔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工作量饱满。

(2)取得行业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院实践教学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与行业企业联系紧密。

2.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1)行业企业专家选拔条件

熟悉行业技术标准,在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推动行业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较高建树,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积极承担人才培养工作的行业企业专家。

(2)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教学工作量饱满。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③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④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立项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结构布局、师资队伍状况和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等方面,统筹规划本教学单位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学校重点支持省、市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专业群名师工作室不超过3个。

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长春市教学名师工作室、长春市技能名师工作室按照上级立项文件进行管理,不需要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名师工作室立项申报。

(二)审核 

学校名师工作室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撰写建设方案,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师工作室立项名单。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经领衔名师推荐后,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长春市教学名师工作室、长春市技能名师工作室、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学校技能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和成员只能参与一个工作室建设。

(三)管理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名师工作室管理及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等部门领导,管理及考核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管理及考核的组织工作。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以项目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我校学科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日常管理,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支持主持人和成员开展工作。

2.考核管理。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的终结性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名师工作室项目,合格的自动进入下一年度的工作室建设,优秀的予以表彰。

3.经费管理。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长春市教学名师工作室、长春市技能名师工作建设经费按照上级文件进行管理。学校设立校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教师业务水平提高,工作室主持人提出使用计划,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要求。

六、名师工作室成员待遇

(一)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长春市教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长春市技能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对于评出的学校教学名师,学校颁发证书、设立教学名师津贴。

(三)同等情况下,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各种项目申报立项、教学资源使用、培训提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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