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系与研究系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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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系与研究系的论战

2024-07-12 14: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梁启超玉照,文怀沙、冯其庸提拔

1.日置益,日本国新任驻华公使;2.杨士琦,政事堂左丞;3.朱启钤,内务部总长;4.周自齐,财政部总长;5.梁士诒,税务处督办兼任内国公债局总理;6.汪大燮,参政院副议长;7.章宗祥,司法部总长;8.曹汝霖,外交部次长;9.李士伟,财政部顾问兼参政院参政;10.林长民,参政院秘书长;11.江庸,司法部次长。

章宗祥、梁启超等与涩泽荣一等日人合影。1.熊希龄,2.梁启超,,3.汪大燮,4.涩泽荣一,5.章宗祥,,6.朱启钤,7.梁士诒,8.汤觉顿,9.小田切万寿之助,10.李盛铎,11.曹汝霖,12.叶恭绰,13.周家彦,14.陈介,15.王治昌,16.权量,17.孙多森,18.马越恭平,19.明石照男,20.尾高次郎,21.涩泽武之助,22.高尾亨,23.水野辛吉,24.下濑谦太郎,25.宗方小太郎。1914年4月,北京。

从左至右:章宗祥、汪荣宝、曹汝霖、陆宗舆。

曹汝霖“首席卖国贼”的成因

曹汝霖堕为“贼首”,主要缘于他在任北京政府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期间,即在1918年前后,曾全力主持并签订以国有资产作抵押的数笔“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由日本政府高级顾问西原龟三牵线,北京政府分别以有线电信、吉黑两省国有森林及高徐、顺济铁路等作抵押,与中华汇业银行签订(北京政府仅与汇业银行接洽,汇业银行系中日合办),最终由日本兴业等三银行实际履行(代表日本寺内内阁)的几项借款。

西原借款,并非城下之盟,而是段内阁在对德宣战后,以参战为名,由曹汝霖等出面主动签订,日本寺内内阁也看好段祺瑞,故而,一拍即合。

西原龟三在自传《梦的七十余年》中不无得意地讲:“中国财政部的汽车供我使用,给予我免费招待。”“曹总长是中国屈指的知日派,我和他数度交谈,意气相投,终达成两千万日元电信借款协议。”“在曹邸,由中国政府与中华汇业银行双方签字。随即,曹设盛宴招待”(按,由陆宗舆代表中华汇业银行与中方签字,然后转由日本三银行供款)。

对西原借款,曹汝霖则在《民初外交回忆录》文中为自己辩解:“余向合肥(段祺瑞)请辞财长职,他再三挽留,不得已又向日本商借贷款。”“东海(徐世昌)需款更巨,财部无法支付,乃与日本续借两千万日元。日要求以德国已丧失之高(密)徐(州)、顺(邢台)济(南)铁路作抵押,东海(徐世昌)急于用款,命余速办。”

无论如何,以国有资产作抵押的西原借款毕竟是在曹汝霖兼任财长的十个月内,为取悦上峰,经其本人屡屡主持、商谈而秘密达成(借款中诸多文件签字即在赵家楼曹府由曹氏本人亲笔签订)。在谈判中,曹氏还曾致电驻日公使章宗祥,要求“尽力促成政费四千万日元的政治借款”“东海(徐世昌)拟续商前议未定两千万日元之借款。”

另外,曹汝霖早年因参与签订“二十一条”及帝制,名声固然不佳,而今,作为亲日派首领,他又主持、签订以国有资产作抵押的西原借款,实属“故伎重演,难脱干系”。

鉴于此,这位亲日派头号人物,责无旁贷地成为了“首席卖国贼”。

曹汝霖与章宗祥合影,1938年,北京

转贷合同令陆宗舆走向深渊

陆宗舆是著名的亲日派“四大金刚”之一,但成为“国贼”的主因,应为他曾以中华汇业银行总裁身份,与北京政府签署了中方以吉黑两省金矿、森林以及以有线电信作抵押的转贷合同。正如他在所撰《五十自述记》文中叹曰:“所谓卖国头衔,实坏于吉黑之林矿借款。”

以吉黑两省金矿、森林作抵押的三千万日元合同,系农商总长田文烈、交通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代表北京政府,于1918年8月2日同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签约。汇业方签字者,为其总裁陆宗舆、常务理事柿内常次郎。此合同由日本政府承认,授意中华汇业银行出面与北京政府签订,款项则由日本兴业等三家银行通过汇业银行转贷。

陆宗舆以中华汇业银行总裁身份签署的另一笔贷款,即此前所签以有线电信为抵押的两千万日元借款,同具卖国色彩。

陆宗舆对自己在此等借款合同上签字,认为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他曾在《五十自述记》中为自己辩诬如此寻找理由:当年自己身为中华汇业银行总裁,曹汝霖为财政总长,曹以“手头孔急”,拟请汇业银行代转日人借款,陆不肯照允,两人曾生争执。

陆宗舆虽明知自己的过错难以洗刷掉,但在《五十自述记》文中,仍详述被“逼迫”之情景:“一日(按,1918年8月2日),舆为合肥(段祺瑞)所招,谓如无大借款以撑此局面,则将生绝大波澜,除非将借款令汇业代转,以期速得款项救急。合肥语甚沉痛,在旁的田焕亭(农商总长田文烈)、徐又铮(陆军部次长徐树铮)及段、吴诸公(段,陆军总长段芝贵;吴,段祺瑞内弟吴光新)同声相劝,舆以义不容辞,而允为即签。”陆氏在此强调,段祺瑞特言:“若不签字,无异与当局同人相仇视”。

至此,陆宗舆已意识到:签字与否,均属引火烧身,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签”。对此,西原龟三笔谈:“陆害怕被视为卖国贼,战战兢兢地签了名。”1918年9月23日《民国日报》遂刊文一则《陆宗舆经手大卖国》,陆氏厄运,自此降临。

从右至左:章宗祥、陆宗舆、周启濂

“欣然同意”使章宗祥恶名远扬

章宗祥成为卖国贼的罪状之一,1918年3月25日,按段祺瑞旨意,与日本外相本野对将签订的《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在东京换文(按外交惯例,无换文,不能成约)。

此军事密约表面上平等,但因所谓“防战区域”在中国境内,从而给予日军“了解与控制中国军队”、“驻军合法”、“过境合法”的行动权力,使得日本出兵北满合理合法。对日兵将“越我国境、代我国防”之企图,邵飘萍在所撰《国防交涉之真情》(载1918年8月24日上海《申报》)中报道:“闻讯,国民群情激奋,奔走呼号。”

罪状之二,1918年9月25日,经章宗祥之手答复交换照会而成《山东问题换文》。该密约计七条,日方虽承诺胶济铁路交换中方管理,但规定“巡警所内,应聘用日本人”等项。对此,章宗祥在该换文尾部题字:“中国政府,对于日本政府右列之提议,欣然同意。”此“欣然同意”,致使不知情的中国全权代表在巴黎和会上尴尬不已,也系章氏日后成为“卖国贼”之口实。

罪状之三,1918年9月28日,章宗祥代表中国政府在东京与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小野签订高徐、顺济铁路抵押借款协议和换文。

对东京签约与换文之举,章宗祥在《东京之三年》中认为,他签署“欣然同意”是针对《山东问题换文》中“日本要撤退在山东的驻军,将铁路沿线交给中国民政署管理”而言,即并非“欣然同意巡警所内,应聘用日本人”及“欣然同意把济顺、高徐这两条铁路路权交给日本”。此话,或为借口。

章宗祥平素尤为注重“与人为善”,是著名的“好好先生”。日人胜田著文《菊之分根》曾言及在外事工作中“章君不弄手段”。由此可知,章氏太过于谦和,以致做事不坚持原则。此柔顺性情及其驻日公使这一特殊身份加之是著名的亲日派“四大金刚”之一,或为酿成其悲剧的主因。

此照,陆徵祥1918年12月赴法参加巴黎和会途径日本时,与驻日公使馆全体人员合影。1.陆徵祥,外交总长,出席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首席全权代表;2.章宗祥,驻日公使;3.江庸,日本留学生总监;4.刘崇杰,国务院参事;5.严鹤龄,外交部参事、出席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6.王鸿年,驻日公使馆一等秘书;7.朱绍濂,驻日公使馆二等秘书;8.郭东泉,驻日公使馆三等秘书。

此照,1916年夏初摄于北京中央公园。1.日置益,将离任的日本驻华公使;2.小幡酉吉,日驻华公使馆参赞;3.章宗祥,新任驻日公使;4.曹汝霖,交通部总长;5.陆宗舆,卸任的驻日公使;6.权量,交通部署理次长;7.小村俊三郎,日驻华公使馆翻译官。

上图合影,摄于1917年2月,东京麹町区永田町,中华民国驻日本国公使馆。1.章宗祥,驻日公使;2.陆宗舆,交通银行股东会会长、前驻日公使;3.胡礽泰,驻长崎领事(7月归国任交通部航政司司长);4.王鸿年,驻日公使馆一等秘书;5.朱绍濂,驻日公使馆三等秘书;6.周启濂,驻日公使馆二等秘书;7.章鸿宾,驻日公使馆馆员;8.郭东泉,驻日公使馆馆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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