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多人轨迹涉基层医疗机构!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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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多人轨迹涉基层医疗机构!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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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防不胜防!多人轨迹涉卫生院,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

图源:摄图网

来源 | 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编辑 | 江鸟

1

一家5口感染,还波及1名女童!

轨迹涉多家基层医疗机构

刚刚!安徽合肥发布通告,安医二附院在发热门诊核酸筛查中发现,陈某某(女,2岁8个月)确诊阳性。 其流调轨迹两次涉及高刘卫生服务中心,19日前往进行核酸检测,20日为因病就诊。

值得关注的是,官方通报显示,这例患者是之前4月18日确诊病例的关联者。据公开信息显示,4月18日公布的确诊病例为一家5口,有老有小,其轨迹还多次涉及卫生院。

4月18日,吴某某(男,1岁8个月)在省立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核酸初筛阳性。随后复核确认为阳性。当地马上对共同生活的家人进行隔离管控。经核酸检测,该幼儿其他四位家属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而在随后公布的活动轨迹中,基层医师公社发现这一家5口中有3人曾多次前往卫生院就诊。

胡某某(幼儿外公)

4月15日:10:34到达南岗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40离开;

4月18日:9:27南岗镇卫生院就诊。

李某(幼儿母亲)、李某某(幼儿外婆)

4月15日:10:25从航空新城小区乘坐网约车(皖A9LA97)到南岗卫生院。

活动轨迹不仅涉及到南岗卫生院、还有海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安徽省儿童医院及周边,这些地方已被划定为敏感区域。

安徽省儿童医院也已发布通告,于4月19日、20日两日暂停门诊、急诊、住院以及核酸检测医疗服务。急诊绿色通道保持开放,确保危急重症患儿就诊需要。

截至19日,安徽省儿童医院已经封闭管理了2687人,隔离密接88人。合肥全市共集中隔离5008人。目前来看,波及范围已扩大。

02

患者故意隐瞒行程

卫生院太难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在全国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的风口上,4月18日确诊的这一家子竟然还敢故意隐瞒行程。

经官方核实,该幼儿外公近日曾去过上海等地,13日在合肥南站核酸检测为阴性,返家后至4月15日实行居家观察3天2检为阴性。

截图自:合肥发布

但从流调轨迹来看,其在居家观察期间,多次出门并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虽然多次前往卫生院,但卫生院接诊并无明显差错。

首先,患者故意隐瞒行程,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

其次,卫生院是在核酸检测阴性之后进行接诊的。无论是根据有关规定,还是从医院治病救人的角度出发,既然核酸检测是阴性的,那么就可以正常接诊。

眼下全国疫情反复,基层医疗机构能够维持正常开诊已实属不易,如果再碰到一些“故意”事件,对于他们来说是雪上加霜。当下我们要主动做好自身防控。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和理解。

03

防控策略有变

基层接诊第二版指引来了

今年疫情以来,国内多地对医疗机构停诊、接诊行为进行了调整。

基层医师公社梳理发现,目前大面积停诊少有出现,多地要求正常开诊,保证救治通道畅通。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仍然不能接诊发热患者。但随着无症状感染者增多,对基层医生在诊疗、设置中的行为要求就更为规范。

做好患者的接诊服务是规避风险的最好方法,下面的接诊指引希望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所帮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接诊患者指引

(第二版)

一、接诊前准备

(一)常通风、勤消毒。室内房间每日开窗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30分钟,同时做好物体表面、地板和室内空气等消毒工作。

(二)讲防护、戴口罩。医护工作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穿好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设置发热诊室(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风险地、要记牢。工作人员要动态掌握当天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二、患者就诊要求

(一)测体温、健康码。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健康码。

(二)戴口罩、一米线。患者及陪同人员就诊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侯诊、就诊、检查和缴费期间排队间隔至少保持1米线,不扎堆、不聚集。

三、落实询问病史和接触史

(一)询问现病史。了解就诊患者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是否服用过退烧药或其他药物。

(二)询问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境外入闽人员、冷链物流业工作人员等有风险的相关人员,以及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询问旅居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居住史,有无冷链物流业工作经历,是否为近期境外入闽人员。

四、规范处置患者

(一)坚持分类处置

1.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不得常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严格落实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2.未设置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做好流行病学的问诊和登记,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由救护车将其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3.设置发热诊室(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引导到发热诊室(发热门诊)就诊,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县级总医院要统筹县域内医共体各成员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处置流程

1. 严格落实信息登记责任。对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要做好流行病学的问诊,并登记相关信息及陪同人员有关信息。

2. 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截留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发现具有上述症状的患者要在1小时内向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3.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指导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陪同人员和医务人员加强标准防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足够的留观室,村委会要提供相对独立的留观点,尽快通过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转运单位(如120急救机构)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4.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要实行“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对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县级检测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

5.严格执行终末消毒制度。接诊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后,对接诊场所、转运车辆等严格进行终末消毒,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6.严格追责问责机制。对于缓报、迟报甚至报的或因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不仅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也要对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进行追责,绝不姑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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