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于清明节期间防聚集倡导不办“清明会”“宗族会”等宴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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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于清明节期间防聚集倡导不办“清明会”“宗族会”等宴会的通知

2023-07-08 10: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

文件

永 肺炎组市监发〔2022〕3号

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关于清明节期间防聚集

倡导不办“清明会”“宗族会”等宴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疫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17 号)、《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办公室关于在农村地区倡导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我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村民自我防护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各镇街要指导村(社区)委会强化村民自治,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禁止村民办无事酒、倡导婚丧嫁娶从简,“清明会”“宗族会”、乔迁、开业、开工、满月、周岁、生日、参军、聚会等,原则上不得办酒席。引导村民减少家庭聚会、祭扫等活动。村(社区)干部、党员要作出承诺,带头不办无事酒,不参与送礼、不帮助操办酒席,劝说引导亲属不办无事酒。

二、严格宴席报备管理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各镇街、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引导群众不办无事酒、婚丧嫁娶从简操办,引导家宴服务经营者不承接“清明会”“宗族会”等宴会活动。二是加强宴席报备管理。清明节期间,确实要办的农村婚嫁等宴席,举办者应提前5日向村(社区)报告备案,并经同意;丧事要及时向村(社区)申报备案。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备案信息报镇街,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对确需举办的婚丧宴席,及时将备案信息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并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管理。区农业农村委要做好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指导工作。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确需举办并委托家宴服务经营者承办的宴席,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加强现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家宴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三、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各镇街、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上报,如发现有疑似病例,按程序立即启动防控预案,快速反应、管控疫点,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有关部门要履行属事责任,加强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管、调度和检查,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代章)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2022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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