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已有1444个县适用司法考试放宽条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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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已有1444个县适用司法考试放宽条件政策

2022-04-26 22: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回答记者提问

  央视网消息:6月5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任谢愚妮就“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记者:司法考试制度实行以来,对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考生是有放宽政策的,对于香港、澳门、台湾的考生也有一些特殊的政策。这些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法律人才的培养,有没有作用?

  贾丽群: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们正在总结十五年来司法考试工作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绩。我们在梳理的过程中有这样几点体会:

  第一,这十五年来,在司法考试工作中,一直是坚持正确的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因为党的领导是我们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所以,在考试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在各个环节中,我们要把握住这个根本。

  第二,坚持这样一种方向,怎么样体现出来呢?我们想的是在考试大纲当中、考试内容当中、考试政策方面,在多个方面有所体现。你刚刚问到对偏远地区、港澳地区实行一系列政策,到底有哪些作用。我也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这样一个历程。

  2002年,司法考试制度制定以来,根据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短缺的情况,经中央批准,司法部与最高法、最高检会商,对这些地区实行了放宽条件政策。2002年到2016年,放宽条件的地区不断调整和扩大,今年的调整其中就包括放宽地区范围的扩大。截止到今年,全国有1444个县适用放宽条件政策,降低了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降低合格分数线的标准。

  我们统计了一下,15次考试以来,已经有15万人因为这样的政策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的证书,充实到了偏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的法律实务部门,或者在那里担任律师和公证员。这对缓解这些地区的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发挥了作用。

  我还记得2009年,部里组织到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调研那里法律职业人员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我去西藏的时候,有些地方的基层检察院的人员非常少,20多个编制,但真正有检察官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几个,法院想要组成合议庭都很难。实际上这个放宽政策,关键的还是要解决有人可选、有人可挑、有人可用的问题。

  这些年来,我们觉得这个作用发挥得还是不错的。当然,这和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法律人才的培养、用人制度的改革都是相互结合的。

  从2004年开始,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安排的决定,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司法考试。2008年,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截止到目前,有600多人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

  这对于加强两岸四地的法律服务,以及法律人才的交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些政策的实施也是司法考试立足于党和国家的大局,来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完善的。

  当然,在司法考试的管理工作中,我们也是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地改革完善司法考试制度。例如,按照党组的要求,我们要确保考场安全、考试安全、考卷安全和人员安全;我们要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这样一个总原则。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这项工作;我们建立了很好的协作机制,跟公安、保密、工信、教育等部门,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在这些部门的配合下,确保司法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和有效。

  这些年,应对司法考试,我们要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也加强了信息化的建设。从2013年开始,全部都是在网上进行管理,考生足不出门,报名、提交照片、交费、打印准考证,都可以在网上实现。

  2015年开始,又正式运行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管理、档案调转等网上操作,信息化的水平也不断提升,这也是对我们自身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是为了满足广大社会考生的需求。当然,在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考生对我们的工作不尽满意,这也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所以,我想成效很大,我们一直还在路上,需要走的路还很长。希望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我们能走得更远、走得更稳、走得更好。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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