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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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08-26 09: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权威解读】《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2日

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美丽台州建设为总抓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推进“水十条”和“五水共治”,围绕碧水保卫攻坚战,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2017年台州市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四个城市之一,2018年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25个无黑臭水体城市之一,先后斩获2次治水“大禹鼎”。

实现水环境质量历史性改善。全面完成剿灭劣V类水质断面任务和1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任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2015-2020年总体水质实现了从轻、中度污染改善为良好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我市地表水有监测评价以来的历史最佳记录。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由2015年的64.5%提升到2020年的93.6%,提升29.1个百分点;县控以上断面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比例由2015年的65.5%提升到2020年的80%,提升14.5个百分点;省控以上断面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比例由2015年的53.8%提升到2020年的80.8%,提升2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打好全面系统治水组合拳。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治水方针政策,推进椒江水系、金清水系流域系统治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64.8万吨/日提高到141万吨/日,在全省率先实施地表水准Ⅳ类提标改造,且最先实现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累计完成80个镇街、46个工业园区和449个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512家涉水特色行业污染整治、33家涉水危重企业整治、141家重污染行业深化整治提升、23家企业清洁化改造,全省领先开展电镀行业表3提标改造。全面完成500头以上养殖场改造提升,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4.579万吨、应用配方肥1.99万吨,削减农药25.52吨、不合理化肥施用量591吨。建成40条美丽河湖,其中仙居永安溪被评为全国“最美家乡河”,天台始丰溪被评为“长江经济带最美河流”。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做好长潭水库全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建章立制助推全民治水。不断提档升级,实施最严格“河(湖)长制”,全市分级分段设立6000余名河长和600余名湖长,形成市、县、乡镇(街道)、村四级联动。“警长”搭档“河(湖)长”,升级强化“硬气治水”,共在240条河道上设置“警长”。自我加压,在金清水系试点推行全省最严格、最精细的全流域水质考核机制,将流域范围内各控制单元内的乡镇(街道)列为考核对象,将水质达标压力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出台实施《台州市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创新提出“市级牵头、双向补偿”的生态补偿办法和“水质考核+上下游补偿”的管理方式,是省内由地级市牵头统筹施行、对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率先试点。积极调动全民参与治水,联合治水志愿者、护河卫士、“河小二”等进村入户网格化宣传,全省首创出台实施《台州市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

构建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构建水质监测“反应链”,建成全国第一个市级全域水质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县域交接断面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共建成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151个,形成台州河道水质监测“天网工程”。引入“无人船”监测走航,在线“把脉问诊”水环境。全市10000余条河道启用“智慧河长”,全河布置监控“千里眼”,全程全域实时监控水情。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新发展格局。浙江省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台州市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为战略牵引,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是国家层面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努力实现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新发展阶段要求水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新格局。

二是浙江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

三是市五届五次党代会提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构建美丽台州升级版,融入浙江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强调实施美丽台州提档行动,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城乡一体的全域大美格局,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水生态环境需求,全面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现新作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环境治理仍待进一步巩固提升。金清水系、玉环河网等平原河网水质仍存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水环境治理仍需巩固:一是区域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有待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在“污水收集-输送-提升-处理-回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椒江、黄岩、路桥、温岭、临海等地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仍不匹配。污水收集管网仍不完善,乡镇截污管网建设往往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及乡村二三级管网未全覆盖,导致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管网缺少有效维护,部分老旧污水管道年久失修,老化渗漏、脱节串管等现象普遍。现有排水系统仍存在雨污合流现象,椒江、路桥、温岭等部分区域泵站、溢流口等雨天污水溢流现象时有发生,雨天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偏高、进水浓度偏低;二是农村污水处理在管网建设、处理终端工艺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农村污水处理工艺不合理或处理能力不足,运维水平参差不齐,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整体达标率不高。村庄内的农家乐、饭店、民宿等废水接入前未经隔油池(器)预处理,农村作坊和生产加工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排入管网;三是面源污染面广量大,耕地面积比例高、化肥农药投加量大,雨季农田退水污染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缺乏。城市地表径流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四是平原河网污染负荷高,环境容量超载,水系末端小微水体等治理存在薄弱环节;五是港口码头堆场船舶污染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堆场在环保审批手续、污染防治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部分河道生态流量无法保障。金清水系、玉环河网等城市内河河道生态流量无法保证。成因包括:一是台州市南片区域(椒江、路桥、温岭、玉环等地)水资源相对较为缺乏,南片区域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台州市人均水资源量的60%左右,南片区域生活用水主要依靠长潭水库供水,农业、工业自备用水大部分取自河网,河网水也主要来源于长潭水库。二是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特别是在枯水年水资源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大中型水库下泄流量进一步减少。三是再生水利用不足,全市再生水利用比例不高。

个别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及生物多样性不足。金清大港支流、江厦大港支流以及城市内河,存在自净能力下降、水体浑浊的问题。成因包括:一是河道、河滨带、缓冲带受侵占,多数城市河道存在岸线人工化、硬质护岸等问题;受到城市开发的影响,导致部分河道空间被迫减小,原有的滨水植被带受到破坏。二是水下“荒漠化”现象较为普遍,水体自净能力变弱,水生态景观缺失。

三是部分水系连通性流动性差。

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一是部分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湖漫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均存在村庄、农田、经济林种植等,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湖漫水库等水源地存在交通穿越,交通运输带来一定环境风险隐患。二是部分水体周边还存在医化、电镀等高污染风险企业。永安溪、椒江、永宁江、始丰溪等河流沿线还分布有现代医化园区、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川南医化园区、江口医化园区等,园区内多数分布有医药化工、电镀等企业,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产生,对周边水体存在较大的潜在环境风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标杆市、美丽浙江建设样板区目标,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健康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坚持系统治水、精准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智慧治水,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优化配置水资源、强化水环境管控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健康水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整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陆域海洋协同治理。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治水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抓住问题根源及变化趋势,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数字赋能,坚持智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强化治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应用,全面实施智慧治污,进一步推动治水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变。

广泛发动,全民共治。建立可持续的治水公众参与引导机制,打造亲水惠民空间,构建治水激励机制和反哺机制,完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带动各方责任主体的治水积极性,形成全域活力治水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治水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得到巩固和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逐步实现丘陵地区山溪性河流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提升目标,平原河网地区河流实现“减污、岸绿、水活”的目标,紧扣“保优、提优、达标、消Ⅴ”思路,争取区域总体水质从良好向优秀转变,努力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标杆市,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奋力打造“云水长和岛屿青”的美丽台州画卷。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数量稳中有增,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到2025年,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7%,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6%,县控以上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5%,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Ⅴ类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9%。

——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控制要求。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得到加强,逐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到2025年,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0公里,湿地保有量达3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38%以上。

——河湖生态流量逐步提升。到2025年,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符合国家要求,生态流量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水生态环境更加亲民。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成“美丽河湖”50条,建成幸福水岸500公里,初步形成市民出行“15分钟”亲水圈。

2.重点治理范围和流域治理目标

“十四五”期间,加强椒灵江、金清大港、永宁江、始丰溪、江厦大港、珠游溪、亭旁溪、玉环湖、南官河、长潭水库等十条重点河(湖库)治理,重点流域具体目标如下。

椒江水系:长潭水库等源头良好水体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实施流域内医化行业综合整治,以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到2025年,椒江干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金清水系:主要针对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面提升流域好水比例,逐步构建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提升区域生态补水量。

玉环河网: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全域水生态治理试点,提升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到2025年,玉环湖水质达到Ⅲ类。

三门河流:加强流域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保持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椒北河网: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全面系统推进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治理,切实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3.具体指标体系

衔接国家、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结合台州市特点,设置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具体见表1。

表1台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

类型

常规指标

水环境

1

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县控以上

80

87

约束性

2

省控以上

80.8

90.6

约束性

3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4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V类水质比例(%)

1.82

0

预期性

5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6

“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3.3

93.9

预期性

7

县控以上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

93.6

95

预期性

8

省控交接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9

县(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比例(%)

30

全面建成

预期性

10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0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预期性

11

“双源”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价点位水质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预期性

水资源

12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预期性

13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95以上

预期性

14

金清水系生态补水量(万吨/日)

50

预期性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

类型

常规指标

水生态

15

湿地保有量(万亩)/湿地保护率(%)

300/38

300/38以上

约束性

16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km2)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预期性

17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试点评价水体数量(个)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预期性

1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100

预期性

19

基本水面率(%)

5.50

5.50以上

预期性

亲民

指标

20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

0

预期性

21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全部消除

预期性

22

重现土著鱼类的江河湖库/重现土著水生植物的江河湖库

按国家要求

预期性

23

新建“美丽河湖”数量(条、个)

50

预期性

24

新建幸福水岸(公里)

500

预期性

(注:本表中的指标项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三、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围绕“五水”统筹,以“十大行动”为抓手,推进十条重点河(湖库)系统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

“五水”统筹: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优化配置水资源、强化水环境管控。

“十大行动”:饮用水安全行动、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污染源头管控行动、排污口整治行动、国控断面达标行动、优Ⅲ灭Ⅴ行动、水生态修复行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细胞蝶变”行动。

十条重点河(湖库):金清大港、椒灵江、始丰溪、永宁江、江厦大港、珠游溪、亭旁溪、玉环湖、南官河和长潭水库。

(一)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综合采取生活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水源集雨区退耕还林、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措施改善水源水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强化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实施二级保护区物理或生态隔离。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深入实施“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立、治”,全面开展“千吨万人”和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作,定期开展从水源到水龙头各环节的水质监测,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城乡饮用水源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9%。

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重点推进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里墩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切实落实《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持续推进长潭水库良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建设。推进长潭水库等湖库入库支流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开展长潭水库清淤前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实施力度,设立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出台实施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朱溪水库、盂溪水库、方溪水库等新建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风险防范建设。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主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及联合供水,推进各大、中型水库联网联调,实现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水源南北互备。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智慧化管控。充分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矢量数据,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建立饮用水水源数字化智治平台。建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加强重点湖库和主要入库溪流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站建设,到2025年,新增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站10座以上。构建智能化饮用水水源水环境预警预报体系,建成长潭水库水质监测与预警体系,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藻类等生态环境灾害风险预警,做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藻类防控工作。

探索实施累积性风险防控。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新污染物监测防控和生物毒性监测。建立水源地污染溯源与防控体制机制。探索开展重点湖库、河流底泥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累积风险监测与调查评估,分析部分水源地背景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十大行动之一:饮用水安全行动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全面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建立饮用水水源数字化智治平台。

重点实施长潭水库水源地入库溪流综合整治、长潭水库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长潭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牛头山水库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工程、里墩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等建设。

(二)全面实施源头污染管控,深化水环境治理

1.全面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全面推进生活小区、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须进行改造,积极推进椒江、路桥等建成区合流制闸门井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生活小区、农村村居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充分利用地下建筑空间,推行管廊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线换新行动,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风险隐患,对存在隐患的管网进行更换。深入开展“六小行业”、农贸市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在完成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后,进一步扩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范围,积极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向城郊、工业园区周边等重点区块延伸。建立健全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管网档案管理和运行维护等长效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构建“权责明确、覆盖全面、设施完好、畅通安全、运行高效”的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管理格局。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扩面提升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工业企业加强厂区初期雨水、事故污水收集处理,工业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或排放。深入推进医化、电镀、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加强管网及配套构筑物标识化建设,规范排污口设置。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延伸到工业小区和工业集聚点,巩固提升已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内含有生活小区和商贸等其他类区块的与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分区建设、同步推进。

2021-2022年完成72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管控和评估体系,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征污染物溯源管控示范试点,建立从企业雨污排口到周边河道的智能管控系统,评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核查体系,每年开展“污水零直排区”评估,实施退出机制,未达到“污水零直排区”要求的工业园区重新开展创建。

十大行动之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

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完成椒江葭芷街道、章安街道,黄岩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院桥镇,路桥区路桥街道、路北街道、螺洋街道、蓬街镇,临海市大洋街道、大田街道、古城街道、江南街道、桃渚镇、涌泉镇,温岭市横峰街道、松门镇、新河镇、石塘镇、大溪镇、泽国镇等22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完成椒江区海门街道、洪家街道,临海市东塍镇、上盘镇4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完成椒江区38个、黄岩区45个、路桥区45个、临海市89个、温岭市50个、台州湾新区15个,共计28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完成椒江区23个、黄岩区26个、路桥区29个、临海市76个、温岭市35个,共计189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完成椒江区6个、黄岩区9个、路桥区2个、台州湾新区1个、临海市8个、温岭市2个、玉环市8个、仙居县1个、三门县2个,共计39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及2个园区巩固提升;

2022年,完成椒江区4个、黄岩区10个、路桥区2个、台州湾新区4个、临海市

2个、温岭市9个、三门县2个,共计33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加强城镇污水治理

全力实施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力争污水主干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空白,彻底消除区域处理能力不匹配现象,补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积极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建设模式,鼓励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削峰填谷。“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扩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项目11个以上,新增处理能力30万吨/日以上;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收集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十大行动之三: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椒江葭沚泾净水厂、椒江洪家片区污水处理厂、江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黄岩宁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三期、温岭牧屿污水处理厂三期、箬横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坞根新污水处理厂项目、临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工程(二期)、杜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大麦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天台苍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天台县石梁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等污水处理厂建设。

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椒江岩头医化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浙

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北洋污水处理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洞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等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万吨/日提标改造,三门沿海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1.6万吨/日的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高到准Ⅳ类。

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污水源头管控。全面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染物输送效率,全面推进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污水处理厂需建立完备的设备运行管理和检修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完整率在90%以上,联网率在95%以上。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污、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涉水环境执法监管,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并开展其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影响评估,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对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截污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老旧管网改造。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0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改造150公里。建立管网智慧化运维管控系统,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按照“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建立污泥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推进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改造。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涉水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提高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加快化工园区认定和规范提升。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发展,积极推进玉环非电镀金属生态园区等建设。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纺织、医药化工、金属制品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应用先进节水工艺装备,大力推进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及回用的绿色制造技术改造。

强化重点企业管控。深化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医化、电镀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治理,完善重污染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开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医化、汽车制造业等12个重点行业总磷总氮排放整治提升,“十四五”期间完成311家重点氮磷企业整治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工业和生活等不同领域,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不同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开展重点工业园区及特色涉水行业集中区块废水集中治理。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工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治理模式。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对已纳管工业企业开展排查评估。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

深入推进医化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提升。优化医药产业布局,加快搬迁仙居城南工业区、天台坡塘化工区块、椒江和临海园区外的合成、发酵类重污染项目,逐步向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医化园区集聚。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实施项目准入。加强突出问题大整治,对所有医化企业开展暗管、地下管(池)渗漏、超标排放等方面深度排查和评估;全面整治医化园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全面整治(或防控)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医化企业废水要全部采用“一企一管、明管输送、管路清晰”的收集方式,各股废水必须根据废水性质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和分质处理(预处理)。全面建设升级医化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在椒江医化园区、仙居现代医化园区等建设专门配套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强化医化企业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应急体系、应急设施和物资建设。开展医化园区内河道、地下水调查评估,开展园区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医化企业、园区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到2025年,椒江医化园区、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天台八都区块、仙居现代医化园区5个园区全面建成智慧化监管平台。

4.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改造与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对市政污水一二级管网已经覆盖到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项目村,按照“应纳尽纳、应治尽治”原则,连接终端出水至市政污水管网,实施进厂二次处理,平原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尽量纳管。分批对早期建设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加大农家乐、民宿等污水治理力度,规范餐饮含油污水隔油处理。到2022年,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到2025年,完成1000个农污终端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力争出水达标率达到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测,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加密监测频次。

推进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全力推进肥药“两制”改革,落实化肥、农药投入“双定额”。深入开展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养分替代、秸秆还田、绿肥轮作、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等项目,大力开展绿色防控试点区建设,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30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7万吨;实施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110万亩次以上;全市化肥、农药施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深入推进种植业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到2025年,新增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40条。加强农业污染监测,建设一批土地质量、施肥效应长期定位监测点和动态监测点。加强灌溉水水质监测,超标的点位需采取有效措施溯源断源稳定水质。推进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试点建设,完善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

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耕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上限。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提升改造和粪污处理能力建设。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全面推进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和纳管处理。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生产,促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牧结合”“果牧结合”和“林牧结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信息化防控预警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加快推进美丽牧场建设,集成现代先进养殖技术,整县规划,分层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到2025年,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全面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科学规划水产养殖布局,合理确定水域滩涂养殖容量,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科学布设网箱网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开展网箱网围养殖。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提高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到2022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基本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

5.加强港口码头堆场船舶污染防治

全面规范港口码头、堆场、修造船厂等环保手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与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按规定上岸处理。到2025年,实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基本形成衔接顺畅的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体系。到2025年,内河运输船舶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内河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证电子化率达80%以上。

完善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港口企业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根据集装箱码头、煤码头、矿石码头、油码头等污染物特征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化工码头配套完善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岸上接收设施。

全面开展港口码头、沿河周边堆场问题整治,重点对椒江、黄岩、临海等地港口码头、沿河周边堆场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码头、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生产、环保、安全条件的码头,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合规的码头,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加强环境督查监管。

十大行动之四:污染源头管控行动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清洁化改造等。实施重点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治理,开展12个重点行业总磷总氮排放整治提升。椒江医化园区、黄岩江口轻化投资

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天台八都区块、仙居现代医化园区等5个医化园区全面开展医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医化园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推进温岭市造纸厂合并整改、玉环非电镀金属生态园区建设项目等。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农田尾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等工程建设。

港口码头堆场船舶污染治理:全面规范港口码头、堆场、修造船厂等环保手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与处理能力,完善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设施等。

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借助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因地制宜提出初期雨水截流纳管等任务。

6.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船声呐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实现排查范围及对象应查尽查,积极推进金清水系、灵江等重点区域入河排污口,以及污水溢流口、闸门井等排查和整治。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系统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开展主要排放口智慧化监管。“十四五”期间,完成300个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治。

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入河排污口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审批管理,原则上不得新增城镇和园区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在出厂区前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十大行动之五:排污口整治行动

实施排污口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船声呐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多种手段,实现排查范围及对象应查尽查。

实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金清水系、灵江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水溢流口、闸门井整改。

实施主要排放口智慧化监管建设。

7.全力保障国控断面达标

推进国控断面所在水体水环境精准治理,开展国控断面巡航、溯源工作,借助声呐船、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全面走航排查14个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编制调查分析报告和“一点一策”治

理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系统推进国控断面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确保14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十大行动之六:国控断面达标行动

全面开展14个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排查。

全面实施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重点推进金清大港及支流整治一期工程、三门国控断面流域治理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8.实施优Ⅲ灭Ⅴ行动

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巩固剿灭劣Ⅴ类、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发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针对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和Ⅴ类断面,制定实施优Ⅲ灭Ⅴ方案,形成“问题、成因、任务、项目、责任”清单,精准溯源、精准治理,有效提升断面水质。到2025年,县控及以上断面全面消除Ⅴ类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7%。

十大行动之七:优Ⅲ灭Ⅴ行动

基于2020年水质监测数据,重点针对栅浦闸、岩头闸、下陈、利民、下埭头、朱砂堆、鉴洋湖、坝头闸、金清新闸、三条埠头、峰江、下里桥、和尚桥、五洞闸、杜桥洪家、温峤、滨海、麻车桥、松门、泽国、箬横、长屿闸、礁头闸、分水山闸、城南、甲南大道桥等断面实施“优Ⅲ灭Ⅴ”,切实提升断面水质。

9.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建立地下水分区管控机制。以地下水利用较多区域、重点化

工园区、涉重园区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2021年底前完成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掌握地下水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状况。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在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2021年版)的基础上,完成一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更新调整。

巩固提升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2021年,完成全市6个地下水水质国考点位水质现状监测,国考风险点位完成非常规指标监测。针对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地下水质量Ⅳ类及以上的点位,国考点位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水利部门编制并实施水质巩固方案;地下水质量Ⅴ类的点位,有关县市区要开展溯源调查,排查污染成因,确定非地质背景因素导致污染的应编制并落实水质提升方案,实现水质改善。到2025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地下水水质“十四五”考核目标。

实施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黄岩轻化投资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泽国镇工业集聚区、玉环市大麦屿对台工业区、仙居现代工业园区等6个重点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对查明地下水污染扩散而渗排地表水的,按照“一园一策、一抓到底”的思路,督促有关工业园区制订管控(治理)方案。对已查明的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在产企业,督促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2022年底前,相应管控(治理)方案应全部完成,并根据方案要求落实年度任务。建成椒江区医化园区、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仙居现代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在线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推进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仙居现代工业园区、台州市宁江化学厂等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创建。

推进地下水多污染要素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开展椒灵江近岸海域和流域沿岸重点工业园区、遗留工业场地、河岸未利用地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开展沿海工业区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水交互影响特征及对策研究。探索建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三位一体的立体协同防治体系。

(三)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提升水环境容量

1.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树立河湖水域严格保护意识,加强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区空间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稳步实现退耕还湿、退耕还滩、退养还滩,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全面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加大水域保护力度,严禁非法侵占水域,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管理保护。重点实施椒灵江流域水域岸线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椒灵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填湖造地等行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建设和开发的强度,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符合河湖岸线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申请许可。到2025年,全市基本水面率保持在5.50%以上。

2.深入推进岸线生态化改造

开展河岸生态化改造与生态缓冲带修复。重点推进金清大港、椒江、亭旁溪、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里墩水库等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25年,全市修复生态缓冲带长度100公里。

3.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椒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为脉络,中小河流和平原河道为次级网络,湖泊水库等为重要节点,加快中小河流、湖泊湿地、平原河网、灌区河渠、农村河道等治理,维持河湖生态廊道功能。全面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到202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300公里。持续开展农村水系治理,聚焦农村河道沟渠塘库,集中连片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完成农村水系连通整治150公里。

修复水下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水生植被恢复,重建生物群落,构建健康的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到2025年,建成“水下森林”水体6个。实行清淤轮疏机制,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淤泥检测、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4.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推进退化湿地修复。采取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措施恢复重点湖库、河流沿岸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原生特色湿地景观。至2025年,全市湿地保有量达3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38%以上。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国家级、省级、市级湿地公园分级建设管控,实施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提质增效,提升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探索“小微湿地+”模式。实施玉环漩门湾湿地公园、临海红杉林湿地、温岭龙门湖生态湿地、温岭海山湖、温岭礁山湖生态湿地等湿地修复和建设。

强化人工湿地在污水处理、水生态修复和饮用水源生态隔离中的运用,因地制宜推进入库入河支流、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人工湿地建设。

5.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开展椒江水系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水生态家底。开展黄岩溪等生物多样性调查。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施禁休渔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定“禁渔区”和设立“禁渔期”,加强休渔禁渔管理。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活动的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禁止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有转基因成份的物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到2025年,椒江刀鱼等物种数量增加。

十大行动之八:水生态修复行动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重点实施金清大港、椒江、亭旁溪、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里墩水库等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水下森林”系统建设:构建健康的水下“森林”生态系统,推进椒江区康平

十大行动之八:水生态修复行动

河、庆丰河、葭芷泾、高闸浦、江城河,黄岩区海门河等河流水下森林建设。

湿地保护与建设:开展玉环漩门湾湿地公园、温岭龙门湖生态湿地、温岭海山湖、温岭礁山湖生态湿地等湿地修复和建设。推进重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末端等重要节点人工生态湿地建设。

水生态健康评价和水生生物多样化保护:开展椒江水系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

估,开展黄岩溪等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水生态家底,恢复和保护水生生物和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种及其栖息地、产卵场。

6.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以“美丽水网”全面辐射为抓手,协调河流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统筹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等综合治理,全面建设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具有滨海水城特色的美丽河湖,至2025年,新增建成“美丽河湖”50条。

十大行动之九:美丽河湖建设行动

以实现健康水生态为目标,全市高标准推进美丽河湖工程建设,在维持并不断提升河流自身健康水平的同时,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1条以上美丽河湖。

7.实施“细胞蝶变”建设

深入开展沟道、坑塘、池塘等水系末端的“毛细血管”小微水体环境综合治理,连通小微水体,打造健康的水生态系统,让小微水体“小工程”擦亮农村“新颜值”。到2025年,完成1000个小微水体“细胞蝶变”建设。

十大行动之十:“细胞蝶变”行动

全面实施小微水体“细胞蝶变”建设工程,通过采取水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河面增设生态浮岛、水中放养鱼苗、活水引入、护岸绿化等多种方式综合治理措施提升小微水体水生态环境质量。

8.积极打造亲水空间

以高标准亲水绿廊、高品质湖泊湿地、高人气水利风景区为骨架,全域河湖幸福水岸为脉络,一批城市“水地标”等为节点,推动建设以市区为核心、全市域联动的“水城共同体”,形成“一江两岸、四区四带、百样千里”的幸福水城格局。挖掘弘扬各地独特的水文化,开展水镇、水街、水村、水路、亲水节点等建设,优化水文化场馆体系,建成全线可漫步、能骑行的幸福水岸500公里,打造城乡居民出行“15分钟”亲水圈。

9.推进玉环全域开展生态治水试点

以美丽河湖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玉坎河系、楚门河系、芦浦东塘水系、龙溪水系、芳清河系、干江河系6大河系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河道截污、岸边生态缓冲带、面源氮磷拦截沟、生态护岸、生境营造、水生植物恢复等系统治理工程。加强漩门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水鸟栖息地面积1500亩,开展玉环湖水生生物完整性监测。大力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推动形成一批河湖相通、江海交汇、水城相映、人水相亲的滨水景观,重点推进榴榕河、西塘河、中心河、直塘河、前王河等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增加水资源利用量。

(四)优化配置水资源,全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1.完善区域引配水格局

完善区域引配水格局。在温黄平原等部分水功能区超环境容量的情况下,扩大区域引配水能力,增加引清水量,促进水体有序流动。城区近期充分利用长潭水库、朱溪水库、飞龙湖等优质水资源,远期谋划椒(灵)江建闸引水等,加强引配水工程实施,通过增加闸泵配套设施,结合区域内防洪排涝骨干河道、既有及规划水利设施,采用分片轮流集中配水的调度方式,有效促进河网水体流动和水环境改善。

2.保障生态流量

实施椒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椒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和预警。开展金清水系生态补水研究,实施河道生态补水保障。进一步优化水利枢纽工程调度,合理确定闸坝、水库生态调度任务,明确闸坝、水库各时段生态下泄流量要求,维持重要河流生态基流。开展农村水电生态修复与改造,创建绿色小水电,有效缓解减脱水河道生态问题。到2025年,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到80%。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亚海水淡化利用和工业再生水利用,鼓励污水处理厂高质量尾水作为生态补水,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临海市杜桥镇污水处理厂、玉环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和玉环干江镇污水处理厂等尾水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4.节约利用水资源

转变高耗水方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三条红线”。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管理。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环境功能区分类管理等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争创水效领跑者城市。至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至21.4立方米和13.1立方米以下1,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79亿立方米以内。

抓好节水建设。对重点行业进行用水平衡测试,实行总量和定额控制,并通过查漏维修、工艺改进、设备改造等措施推动企业节约用水。其中年用水量超过10万方的企业必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建设,淘汰落后设备,大力普及节水工艺,到2025年,创建节水标杆企业50家以上。加强农业节水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模式和节水农艺技术,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逐步规范种植和养殖生产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推广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小区。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五)强化水环境管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构建水环境长效管控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充分利用无人船、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技术对重点水体开展排查分析。通过政策激励、法制宣传等,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并通过电话、信函和网络等方式反映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广大群众征集重大案件线索,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职责。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基础,以电流监控、工况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在线监控体系。推进工业园区智能溯源管控,在重点工业园区推进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开展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测分析,建立溯源基础数据库。完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

加强涉水环境执法。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各类涉水环保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取缔河道采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行非现场监管,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遥感、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水环境执法效率。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9+X”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重点水域、交接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到2025年,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并完成椒灵江流域、金清水系乡镇交接断面及重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充实监测设备,有针对性地开展新项目监测,如水生态环境监测、河道底泥污染监测、农业退水污染监测等,切实提升政企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配置,提升突发性、事故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常规监测、移动监测、动态预警监测“三位一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水污染物“指纹库”建立,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周边主要河道水质实现“互联网+监控”。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监测指标对接、监测责任分工、数据实时共享、信息统一发布等领域深化合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河道管护。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和应急清理,落实河道保洁全覆盖。加强河道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运和清理,对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进行清理整顿。受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要及时组织开展河道中垃圾清理。严格控制地笼等违法捕捞活动,从严管控地笼等渔具生产、销售。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做好水生动植物养护管理。

2.建立智慧水环境管理平台

探索建立全市智慧水环境管理平台。建立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雨水排口、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入河排污口和周边主要河道水质监控设施物联网,结合微型自动站、国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等,整合物联网、GIS、数学模型、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运用先进算法,构建污染模型、水力模型、调度模型等,形成一张图的水环境统一大数据智慧化管理平台。

3.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

完善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深入实施金清水系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建立椒江流域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设立乡镇交接考核断面,明确考核水质指标和目标。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完善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协商协作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继续推进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4.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预防设施及预警系统建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建立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流设施。全市统筹制定应急闸坝分布图,结合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排污口下游的河道建设多道拦水闸坝防范突发环境事故风险。加强道路、桥梁应急设施建设。探索构建水环境管控与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提升检测网络密度与效能。探索化工园区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

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加强对危化品物流企业和危化品运输工具的排污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特别是槽罐车的洗车水进行收集处理。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类、激素类药物或其它化学物质。探索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评估与预案修订,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水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5.深入“河(湖)长制”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建立健全河长与河长办履职、协调联动、日常监管等方面工作标准,实现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探索实施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流域、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科学考核、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完善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水质、取水口、排污口、污染源、河长牌等基础数据和河长电子化考核内容,构建河(湖)长制管理大数据体系。加强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实现智慧治水。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社会化参与制度,规范全社会爱水、护水行为。

四、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一)金清大港

主要问题:金清大港汇水范围内水质存在不稳定达标问题,流域人口密集,污染负荷较高,路桥区水环境处于超载状态,河道水系流动性差,水生态系统脆弱,流域内生态补水不足。

主要任务:主要针对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逐步构建健康的水生态系统,解决区域生态补水不足等问题。全力实施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推进椒江葭沚泾净水厂、椒江洪家片区污水处理厂、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三期、温岭牧屿污水处理厂三期、箬横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等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吨/日以上。全面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洪家街道、下陈街道、路桥街道、路北街道、螺洋街道、蓬街镇、横峰街道、松门镇、新河镇、石塘镇、大溪镇、泽国镇、院桥镇等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椒江刘洋工业园区等10个工业园区、路桥吉利汽车工业园区等4个园区、温岭箬横镇汽摩配工业园区等11个镇级(含)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椒江、路桥、温岭三地分别完成61个、74个和85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椒江、路桥、温岭等城区雨污合流溢流井改造。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污纳管力度,金清水系平原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实施纳管改造,路桥、温岭各完成2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加强航运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在廿二洞闸-金清新闸段开展金清大港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金清大港两侧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3条,完成椒江区康平河、庆丰河、葭芷泾、高闸浦、江城河等河流水下森林建设,开展南官河、徐山泾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东官河综合整治、洪家场浦强排、青龙浦排涝、金清大港及支流整治一期等综合整治。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中水管网以及尾水人工湿地,提升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积极拓宽河道生态补水来源,实施永宁河再生水补水、九条河再生水补水等活通水系工程。

(二)椒灵江

主要问题:椒灵江沿线医化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岸线还存在不合理利用,船舶修造厂、各类堆场等在手续合法、污染防治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主要任务:主要实施医化行业综合整治,以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椒江医化园区、仙居现代医化园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医化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全面提升医化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开展园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整治,开展土壤及地下水风险排查,开展园区河道综合整治、地下水污染管控等,建成园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全面推进临海、椒江两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标准化运维和建设改造,临海、仙居分别完成标准化运维250个和181个,新建改造终端35个和40个。椒江流域码头和砂石场、煤场、钢材原料及废钢等堆场按照“淘汰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要求,对违法占用河滩、岸线资源,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生产、环保、安全条件的码头及各类堆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予以取缔。关停三山村28家煤炭企业,“清零”40万吨煤炭,清退后积极开展椒江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及河滨带生态修复。科学划定椒江岸线功能区,严格管控岸线开展利用,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开展生态修复建设,实施仙居县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椒江(临海段)治理工程等。

(三)始丰溪

主要问题:国控沙段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个别月份会出现总磷超标,医化行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主要任务:加强上游里石门水库保护。实施天台八都区块医化行业综合整治,开展氮磷重点企业整治提升,加强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监管。推进西部污水一体化和天台苍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实施临海河头镇百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十三罗溪沿线村庄农村生活治理,天台完成20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新建及改造40个农污终端。天台区域内打造5条农田生态沟渠,对农田内主排水沟渠生态化改造5公里以上。实施始丰溪河岸滩林、滨水防护林修复建设。

(四)永宁江

主要问题:江口轻化投资区内医化、电镀等高风险企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王西-外东浦工业区块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风险,永宁江沿线农作物种植污染,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长潭水库生态补水量不稳定。

主要任务:加快推进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全面推进南城街道十里铺工业园区等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71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院桥镇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黄岩完成14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新建及改造69个农污终端。实施种、养结合的茭白种植模式,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2条。实施永宁江下游段生态环境提升建设、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黄岩轻化投资区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等。确定永宁江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及控制断面,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保障机制。

(五)江厦大港

主要问题:江厦大港承担着防洪泄洪功能,上下游均建有水闸,水体流动性差,生态补水来源缺乏,江厦大港上游水质不佳。

主要任务:实施温岭市坞根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深化提升温峤镇、坞根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纳管范围内农村污水实施纳管改造工程。拆除现有河道内的洗衣设施,建设生态洗衣房。江厦大港设置生态拦截沟1条等。

(六)珠游溪

主要问题:珠游溪干流水质总体较好,部分支流水质相对较差。

主要任务: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截污率,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0公里,对海游街道、珠岙镇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污水管网、溢流井等检查修复、疏通和改造。对寺后溪、石羊溪等排污管网明显不完善的城区区块开展截污管网改造完善。实施永丰工业园区等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南岙村、后郭村等17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纳管。建设1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重点对寺后溪、石羊溪、上枫坑溪开展综合整治。

(七)亭旁溪

主要问题:亭旁溪水质总体较好,亭旁溪沿岸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上游佃石水库蓄水导致亭旁溪生态补水能力不足。

主要任务:推进亭旁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开展亭旁溪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生态缓冲带5公里。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亭旁溪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

(八)玉环湖

主要问题:玉环湖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入湖支流水质相对较差,玉环湖周边农业种植污染面广,支流河道生态系统脆弱,河道、河滨带、缓冲带受侵占,河流水系连通性差。生态用水不足、再生水利用不足。

主要任务:推进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推进科技工业园区楚门区块等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设城镇污水管网配建10公里。建设示范生态农业园,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2条。玉环完成38个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以及10个农污终端纳管改造。玉坎河系、楚门河系、芦浦东塘水系、龙溪水系、芳清河系、干江河系6大河系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玉环漩门湾拓浚扩排、漩门湾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建设干江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提升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

(九)南官河

主要问题:南官河水质在Ⅳ-Ⅴ之间波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生活源是区域重要污染源,管网存在输送能力不足、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河道水系流动性差,水生态系统脆弱。

主要任务:实施南官河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区域内镇(街道)、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截污纳管,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和完善,实现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加强闸门井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改造提升自控系统和水泵、闸门,消除污水溢流现象。开展河道引配水研究,加强引配水工程实施,通过增加闸泵配套设施,增加引清水量,促进水体有序流动。

(十)长潭水库

主要问题:国控断面坝口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标因子主要为总磷。存在季节性藻类暴发问题,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是主要污染源,高库龄底泥淤积。水库周边植被和湿地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扰动和退化。

主要任务:推进宁溪污水厂扩建3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准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准IV类提标改造和库区生活污水外接库区外管网建设。对二级保护区作物执行有机缓释肥补贴,继续推进减药行动,全域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每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7000亩、农药减量增效面积17000亩。实施长潭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50公里以上。实施黄岩溪、半岭溪、上垟溪等综合整治。加强库区坡地等建设涵养林,建设库区山地森林、坡地森林。长潭水库和黄岩溪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建立长潭水库水质监测与预警体系。开展长潭水库清淤研究。

五、重点项目

本次规划共设置重点项目135个,“十四五”期间初步估算投资约203.25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10个,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智慧化管控系统建设;水环境治理项目63个,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和改造、“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排污口排查和整治、船舶码头堆场整治、地下水协同污染防治等;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50个,主要包括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河道综合整治、生态空间修复、亲水空间建设等;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9个,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引水生态补水等;水环境管控项目3个,主要为智慧化水环境监管系统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常抓不懈,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制度,各单位各司其职,推动实施。各地要把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二)做好资金保障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处理、截污纳管建设改造、“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农村污水提升改造、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提升科学治水水平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骨干企业等,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水环境监测监控预警、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推广适用技术。开展生态补水、水系连通、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健康等专项研究,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高压严管依法治水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全民参与机制

广泛深入开展治水宣传教育,加强对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树立治水先进典型。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培训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治水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

附表1

台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治理

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外接工程

根据黄岩城乡一体化排水规划实施库区外接管网工程。

2021-2025

0.5

0.5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2

长潭水库准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改造提升长潭水库准保护区内已建多年或运行不正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21-2025

0.2

0.2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3

长潭水库水源地入库溪流综合整治工程

黄岩溪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疏浚清障20.9千米;堤岸建设共14.65千米,其中生态堤岸6.43千米,新建堤岸2.49千米,加固堤岸5.73千米;新建堰坝4座、加固改造堰坝11座、重建堰坝8座、生态化改造堰坝3座;水毁设施修复28处;河道巡查道路18.8千米,沿河两岸生态绿化12.4万平方米。

2021-2028

1.8

1.0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4

半岭溪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长14.6千米等。

2023-2027

0.49

0.265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5

上垟溪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长1.71千米。

2020-2021

0.10

0.068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6

长潭水库增容清淤工程

水库清淤等。

待定

4

4

黄岩区政府

谋划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7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

长潭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建设长潭水库南部缓冲带上垟乡农村小流域面源生态拦截工程;长潭水库缓冲带平田乡农村小流域面源生态拦截工程;长潭水库缓冲带北洋镇农村小流域面源生态拦截工程;长潭水库缓冲带屿头乡农村小流域面源生态拦截工程;长潭水库缓冲带宁溪镇农村小流域面源生态拦截工程。合计建设生态缓冲带11.245公顷。

2021-2025

0.66

0.66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8

牛头山水库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工程

开展农业面源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湿地系统建设等。

2021-2025

0.6

0.6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9

里墩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

以维护河湖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主,提升河湖生态缓冲带的养分截留、污染物拦截、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功能,系统构建河湖生态安全格局。

2020-2025

0.086

0.086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0

饮用水水源地智慧化管控系统建设

长潭水库水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水质-水量联合监测污染物入库通量站等5种类型的在线监测系统,水质监测预警综合管理平台等。

2020-2025

0.265

0.265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11

水环境治理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

椒江葭沚泾净水厂工程

建设规模3万吨/日(待定)。

2021-2025

0.5

0.5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12

椒江洪家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规模3万吨/日(待定)。

2021-2025

0.5

0.5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3

水环境治理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

江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三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

2019-2022

1.58

0.62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14

黄岩宁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处理规模0.3万吨/日。

2019-2021

0.16

0.05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15

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三期建设规模9万吨/日。

2021-2025

6.14

6.14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16

牧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新建5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厂。

2021-2025

4.28

4.28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7

箬横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新建1.5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厂(土建2万吨/日,设备1.5万吨/日规模)。

2021-2025

1.91

1.91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8

坞根新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0.75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厂(土建1.5万吨/日,设备0.75万吨/日规模)。

2021-2025

1.75

1.75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9

临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工程(二期)

建设规模4万吨/日。

2019-2021

1.26

0.035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20

杜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规模2.5万吨/日。

2021-2023

1.0

1.0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21

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2.5万吨/日提标改造。

2021-2023

0.2

0.2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22

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二期建设规模6万吨/日。

2021-2023

3.9

3.9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23

水环境治理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二期扩建工程(处理规模1.5万吨/日)。

2021-2023

1.0

1.0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24

西部污水一体化项目

天台、磐安两地联动,共同确定污水治理方案。天台拟扩建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51千米一、二级排水主干管和2座污水提升泵站。

2021-2025

1.5

1.5

天台县政府

实施类

25

天台苍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规模1万吨/日。

2021-2023

0.5

0.5

天台县政府

实施类

26

天台县石梁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1500吨/日;新建污水一体化成品泵站1座;配套管网建设。

2020-2022

0.2955

0.2955

天台县政府

实施类

27

三门沿海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1.6万吨/日的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高到准Ⅳ类。

2021-2024

0.45

0.45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28

蛇蟠乡污水处理工程和洞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1)蛇蟠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待定;

(2)洞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新建处理规模5000吨/日。

2021-2025

0.9767

0.9767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29

椒江岩头医化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建设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系统。

2021-2025

4.3

4.3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30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北洋污水处理厂工程

占地面积约200亩,日处理能力10万吨,新建污水管网37千米,分期建设。

2021-2027

10.0

6.0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31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2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

2021-2025

1.68

1.68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32

水环境治理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

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

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

2021-2025

0.1

0.1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33

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和改造

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全市新建污水管网200千米。

2021-2025

3.0

3.0

台州市建设局

实施类

34

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全市污水管网改造150千米。

2021-2025

1.0

1.0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类

35

椒江雨污合流截流井改造工程

完成100个雨污合流截流井更新改造。

2021

0.1

0.1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36

椒江汛期合流泵站应急处理工程

改造原利民、下陈、六号泵站水质提升设施用作处理洪家上洋桥泾片区、下陈鲍浦河南侧片区、机场路片区雨污合流水。

2021-2025

0.3

0.3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37

椒江修复开发大道中水管线项目

修复淤堵管道。

2021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38

路桥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滨海3#、4#泵站建设工程。

2019-2021

0.3785

0.2785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39

滨海5#泵站建设工程。

2019-2025

0.45

0.45

实施类

40

路桥区8#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2021-2025

41

路桥泵站污水应急处置工程

新建两套泵站污水应急处置工程。

2021

0.5

0.5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42

水环境治理

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和改造

台州湾新区泵站污水应急处置工程

台州湾新区22号泵站污水应急处置工程。

2021

0.2

0.2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实施类

43

台州湾新区雨污合流截流井调查和改造项目

对台州湾新区现有雨污合流截流井进行摸底调查,对功能欠缺、年久失修的截流井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强截流井运维管理。

2021-2025

0.25

0.25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实施类

44

仙居湖其园工业区管网建设工程

湖其园工业区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2020-2021

0.55

0.55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45

三门城区截流井运维项目

对三门城区截流井进行运行、维护。

2021-2022

0.01

0.01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46

健跳镇工业区块污水纳管处理工程

建设健跳镇各工业区块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或接入其他厂)。

2021-2025

0.5

0.5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47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到2022年,城镇生活小区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18-2022

20.0

5.0

台州市建设局

实施类

48

台州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到2025年,基本完成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18-2025

28.6

10.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类

49

台州市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18-2025

60.0

20.00

台州市治水

办(河长办)、

市生态环境

局、市建设

局、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50

水环境治理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到2025年,所有其他类基本达到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2018-2025

3.0

1.5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类

51

工业污染防治

医化行业综合整治项目

椒江医化园区、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天台八都区块、仙居现代医化园区等医化园区5个医化园区全面开展医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医化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全面提升医化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开展园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整治,开展土壤及地下水风险排查,开展园区河道综合整治、地下水污染管控等,建成园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

2021-2025

1.0

1.0

椒江区政府黄岩区政府临海市政府天台县政府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52

黄岩轻化投资区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

对轻化投资区土壤及地下水进行隐患排查,控制黄岩轻化投资区土壤及地下水风险隐患。

2020-2022

0.046

0.046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53

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

清理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危险固废和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治理修复堆场下方的土壤。

2019-2021

0.21

0.1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54

玉环非电镀金属生态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140亩专业园区,整合全市对外加工表面处理企业入园区集聚。

2020-2022

1.84

1.84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55

玉环小微企业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项目

健全小微企业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方式,培育第三方集中处理市场。

2021-2025

0.15

0.15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56

仙居华萤矿业大战下林树浮选厂整治搬迁工程

对仙居华萤矿业大战下林树浮选厂进行整治搬迁工程。

2021-2022

0.85

0.85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57

水环境治理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污水治理终端提升改造项目

完成1000个农污终端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2021-2025

1.0

1.0

台州市建设局

实施类

5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项目

到2022年,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2021-2025

待定

待定

台州市建设局

实施类

59

“生态洗衣房”建设工程

在全市建设一批“生态洗衣房”。

2021-2025

待定

待定

台州市治水办(河长办)

实施类

60

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

新增建设氮磷拦截沟40条。

2021-2025

0.2

0.2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类

61

农业清洁化生产项目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养分替代、秸秆还田、绿肥轮作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30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7万吨。

2021-2025

待定

待定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类

62

养殖塘尾水综合整治项目

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基本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

2021-2022

待定

待定

相关县市区政府

实施类

63

排污口排查和整治

金清水系排污(水)口排查和整治项目

利用无人船声呐等手段开展金清水系排污(水)口排查,整治入河排污(水)口。

2020-2021

0.03

0.03

台州市治水办(河长办)、市生态环境

实施类

64

椒(灵)江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椒(灵)江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对汇入椒(灵)江的各类排污(水)口进行排查和分类整治,开展规范化建设。

2020-2025

待定

待定

台州市治水办(河长办)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65

水环境治理

船舶、码头、堆场整治

椒江船舶、码头污染整治项目

开展椒江两岸船舶、码头整治,关停未审批的码头,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2021-2025

待定

待定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66

椒江沿岸堆场整治项目

关停未审批的各类堆场,关停三山村28家煤炭企业,“清零”40万吨煤炭。

2020-2022

待定

待定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67

灵江沿岸修造船厂、码头、堆场整治项目

关停沿岸未审批的各类修造船厂、码头、堆场,进一步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已审批的按要求开展整治。对沿线砂石、矿山开采堆场、矿粉厂进行整治改造或取缔。

2021-2025

待定

待定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68

地下水协同污染防治

椒江区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调查评估和协同防治项目

开展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试点,实施土壤和地下水“分区分类”协同防控,试点推进地下水治理和风险管控工程,探索建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三位一体的立体协同防治体系。

2021-2025

0.27

0.27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69

黄岩轻化投资区地下水调查与管控工程

完成园区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实施园区地下水管控(治理),落实园区内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落实长期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

2021-2025

0.10

0.10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59—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70

水环境治理

地下水协同污染防治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地下水调查与管控工程

完成园区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监测,实施园区地下水管控(治理),落实园区内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落实长期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

2021-2025

1.50

1.50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71

泽国镇工业集聚区地下水调查与管控工程

完成集聚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布设,完成园区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制定实施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

2021-2024

0.05

0.05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72

玉环市大麦屿地下水调查与管控工程

完成大麦屿对台工业区园区地下水调

查、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制定实施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完成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监测,开展周边污染“溯源”,编制实施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巩固方案或水质提升方案,确保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得到改善。

2021-2024

0.05

0.05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73

仙居现代工业园区地下水调查与管控工程

完成园区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监测,实施园区地下水管控(治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

2021-2023

2.00

2.00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7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水质提升

椒江永宁河葭沚段水质提升工程

采取微生物强化处理、排水口应急处理等措施。

2021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75

椒江岩头闸流域水质提升工程

采取微生物强化工艺、生物膜技术、排口管控等措施。

2021

0.25

0.25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76

椒江区主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

开展海门河综合治理,清淤,引调水。

2021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77

椒江鲍浦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鲍浦河全线清淤,并对重点区块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重点河段实施生态修复,将新洪家场浦河的水引入鲍浦河,日引水量40万立方米。

2021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78

椒江高闸浦治理工程

实施椒江区高闸浦治理工程,包括排污口整治、水岸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

2021-2022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79

路桥南官河水系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保峰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入河排污(水)口综合整治工程、支流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支流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底泥原位修复工程。

2020-2021

0.65

0.08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80

路桥金清大港及支流整治一期工程

项目包括十条河及其过水通道和七条河及其支流两部分。其中十条河及其过水通道包括水系连通工程、边坡植被缓冲带构建工程、农业面源拦截净化工程和生态系统构建工程;七条河及其支流包括人工湿地工程、边坡植被缓冲带构建工程、生态系统构建工程。

2021-2025

0.27

0.27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81

水生态保护修复

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水质提升

路桥青龙浦三条埠头及周边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综合运用生态补水异位处理工程、生态补水原位治理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及底泥清淤工程等环境综合工程治理措施。

2021-2025

0.2

0.2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82

临海东大河水质提升一期工程

项目主要采用一体化设备,对河道暗渠来水与河道治理段水体进行旁路净化处理。

2021-2025

0.2

0.2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83

三门国控断面流域治理(珠游溪、亭旁溪)项目

整治、封堵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美丽河道建设等。

2021-2025

待定

待定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84

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

金清大港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在廿二洞闸-金清新闸段开展金清大港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

2020-2021

0.3

0.3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85

椒江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开展椒江大桥以西椒江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生态缓冲带6千米。

2021-2025

0.3

0.3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86

三门亭旁溪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开展亭旁溪沿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生态缓冲带5千米。

2021-2025

0.15

0.15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87

河道综合整治

“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全市创建美丽河湖50条。

2021-2025

待定

待定

台州市水利局

实施类

88

水下森林建设工程

完成椒江区康平河、庆丰河、葭芷泾、高闸浦、江城河,黄岩区海门河等河流水下森林建设。

2021-2025

0.1

0.1

椒江区政府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89

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南官河、东官河和永裕河等河道,总长度17.43千米。

2015-2022

23.3

2.7

台州市东官

河综合开发

有限公司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9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道综合整治

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

云湖及连通河、三才泾、南野份浦、一条河、高闸浦等。

2022-2025

12.5

12.5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实施类

91

台州市七条河拓浚工程

一期(椒江段)疏浚拓宽河道3.06千米,扩建岩头闸至30米等;二期治理河道20.24千米,五洞闸改扩建等。

2021-2030

16.4

1.9

椒江区政府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92

椒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新洪家场浦、三才泾等生态护岸建设和河道拓浚。

2021-2025

5.77

5.77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93

椒江区椒北片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水系综合治理5千米等。

2021-2025

0.9

0.9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94

黄岩区元同溪治理工程(中上游段)

治理河长4.5千米,新建堤防4.3千米,加固堤防5.3千米,新建堰坝2座,重建堰坝3座,拆除堰坝1座,新建绿道925千米。

2020-2023

0.7

0.5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95

路桥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南官河、徐山泾综合整治工程。

2021-2025

待定

待定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96

路桥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40千米,镇村级河道岸坡整治、疏浚等。

2022-2025

2.0

2.0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97

台州市路桥区青龙浦排涝工程(一期)

治理河道21.3千米,新增强排流量200立方米每秒。

2017-2030

21.0

9.2

路桥区政府

实施类

98

台州湾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包含台州东部新区月湖水系连通工程、台州湾新区三甲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台州湾新区月湖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台州湾新区云湖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2020-2025

11.0

5.0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99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道综合整治

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临海段)

实施灵江流域河道综合治理3千米。

2021-2025

5.4

5.4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100

临海市百里大河综合治理工程

河道综合治理30千米,清淤疏浚、加固堤防、新增滨水绿道。

2022-2028

2.0

0.4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101

临海头门港开发区水环境治理项目

对开发区范围内的水系进行综合治理。

2023-2025

0.5

0.5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102

温岭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治理174千米,河道清淤65千米,岸坡整治110千米,新增滨水绿道55千米,水景观文化节点29千米。

2021-2026

3.0

2.4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03

温岭市东部平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整治木城河及周边水系35千米,河道清淤、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等。

2021-2025

1.7

1.7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04

玉环市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

玉坎河系、楚门河系、芦浦东塘水系、龙溪水系、芳清河系、干江河系6大河系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

2020-2025

待定

待定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05

楚门水系水环境治理与提升工程

对楚门水系南门河、北门河、前王河、直塘河等主干河系开展生态护岸、清淤、水系环通、水下森林、水生植被修复等水环境综合治理。

2021-2025

1.0

1.0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06

礁头闸断面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河流系统化水生态修复,完成天开河河段水生态修复工作;同步开展河岸环境综合整治,在河流内自然放养适当比例的食藻鱼类净化水质。

2021

0.05

0.05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07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道综合整治

玉环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

湖泊及河道拓浚、排涝闸、节制闸、淤泥处置和一期堵坝拆除等,其中拓浚湖泊面积约1.74平方千米、保留水面约17.5平方千米、拓浚河道长约18.8千米、新建玉环湖排涝闸1座、改建苔山排涝闸1座、改建节制闸4座。

2020-2025

11.6

10.6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08

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天台始丰溪段)

整治河道58.3千米,新建加固堤防67.6千米、护岸12.5千米。

2020-2024

16.6

10.0

天台县政府

实施类

109

天台县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治理河道总长69.2千米,疏浚河长32.5千米(疏浚工程量12.12万立方米);新建堤防16.4千米,加固堤防46.8千米。

2021-2023

4.2

4.2

天台县政府

实施类

110

仙居县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

治理河道35条;新建、加固堤防16.3千米,新建、加固护岸(含截洪渠)61.3千米,水系连通5.3千米(含新建生态补水管道工程3.9千米),河道清淤(清障)41.3千米,新建张怀湖堰闸站1座,新(改)建堰坝18座,涉及桥梁改拆建31座(拆除后重建桥梁18座、新建桥梁

3座、拆除桥梁10座)等。

2020-2024

7.6

7.0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111

仙居县农村水系连通项目

通过疏通河道,使得仙居县农村水系连通,增加河流流动水量。

2021-2025

3.21

3.21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112

仙居县十三都坑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河长6千米,新增滨水绿道长度3千米,新增滨水景观文化节点4个。

2021-2025

0.36

0.36

仙居县政府

实施类

113

三门县支流整治工程

寺后溪、石羊溪、上枫坑溪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2021-2025

0.058

0.058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1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道综合整治

三门县清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长度7.8千米,堤防加固、滩地修复、堰坝加固、绿道建设及管理等。

2021-2023

0.7

0.7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115

三门县珠游溪大岩山嘴至善岙杨桥段综合整治工程

治理起止点为珠游溪左岸大岩山嘴至善岙杨桥,约1.3千米,治理内容包括堤防新建、水文化、水景观的改造提升及管理等。

2020-2022

0.4

0.4

三门县政府

实施类

116

生态空间修复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黄岩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平方千米,临海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平方千米,温岭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平方千米,玉环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平方千米,天台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千米,仙居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千米,三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平方千米。

2021-2025

1.16

1.16

相关县市区政府

实施类

117

漩门湾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

水鸟栖息地生态修复约1500亩;修复湿地监测系统安装等。

2020-2024

0.095

0.095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18

临海红杉林湿地工程

临海红杉林湿地建设面积2.58平方千米。

2021-2025

0.92

0.92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119

温岭龙门湖生态修复工程

周边水系治理20千米,生态湿地5.21平方千米建设、绿化工程。

2021-2023

3.5

3.5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20

温岭海山湖、礁山湖生态湿地工程

绿化面积17.28公顷,以自然生态公园建设为核心,着力完成两湖的湿地生态营造,绿道游憩系统,湖岸两侧景观工程等建设。

2021-2022

0.33

0.33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21

水生态保护修复

亲水空间建设

黄岩永宁江下游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新建绿道约16.2万平方米、绿化约130.2万平方米、14座驿站约1.4万平方米;改造提升停车场约3.6万平方米、江口老街沿江立面建筑约0.9万平方米、绿化景观约43.3万平方米。

2021-2025

3.58

3.58

黄岩区政府

实施类

122

温岭市双桥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双桥河及周边水系综合整治。

2021-2025

0.4

0.4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23

玉环经济开发区沿湖绿道(分水山大桥至鹰公岛)工程

包括沿湖绿道、桥梁、停车场、景观绿化、游船码头及管理用房等。

2019-2023

0.53

0.35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24

水资源优化配置

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

椒江区再生水补水工程

完成永宁河再生水补水工程,完成九条河再生水补水改建工程;完成前所污水厂再生水河道补水建设。

2020-2021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125

椒江中水回用工程

椒江葭沚泾净水厂中水回用工程,规模待定。

2021-2025

待定

待定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126

椒江洪家片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规模待定。

2021-2025

待定

待定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127

临海杜桥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

实施杜桥污水处理厂尾水2.5万吨/日中水回用。

2021-2025

待定

待定

临海市政府

实施类

128

玉环中水回用工程

玉环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及干江镇污水处理厂增建中水回用工程,对附近河道进行生态补水。

2020-2025

0.4

0.4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实施年限

总投资(亿元)

2021-2025年计划投资(亿元)

责任单位

项目类别

129

水资源优化配置

引水生态补水

主城区核心区水质提升调配水一期工程

包括节制闸、泵站及集控中心建设等。

2021-2025

0.7

0.7

台州市水利局

实施类

130

玉环生态引水工程

以玉环湖为依托,建设引水工程,改善玉环本岛、楚门半岛水质。

2021-2025

0.16

0.16

玉环市政府

实施类

131

温峤断面生态补水工程

改造提升温峤断面生态补水工程。

2021

0.1

0.1

温岭市政府

实施类

132

路桥飞龙湖补水引水工程

路桥区建设飞龙湖补水引水工程,补水到城区河道。

2021-2025

待定

待定

路桥区政府

谋划类

133

水环境管控

智慧化水环境监管系统建设

微型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椒江水系、金清水系乡镇交接断面和重要支流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微型自动监测全覆盖。

2021-2025

1.5

1.5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市治水办(河长办)

实施类

134

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2021-2022

0.2

0.2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类

135

椒江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在椒江新建5座水质浮标站,医化园区重点河道以及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新建一批微型水质自动站。

2021-2025

0.2

0.2

椒江区政府

实施类

附表2

“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县市区

所属流域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2020年水质现状

2025年水质目标

1

温岭市

浙闽片河流

江厦大港

温峤

2

椒江区

浙闽片河流

椒江

老鼠屿

3

路桥区

浙闽片河流

金清大港

金清新闸

4

天台县

浙闽片河流

里石门水库

里石门水库

保Ⅱ争Ⅰ

5

临海市

浙闽片河流

始丰溪

沙段

6

三门县

浙闽片河流

亭旁溪

石岩水厂

7

临海市

浙闽片河流

义成港

金岭桥

8

仙居县

浙闽片河流

永安溪

茶溪

9

临海市

浙闽片河流

永安溪

柏枝岙

10

黄岩区

浙闽片河流

永宁江

永宁江口

11

玉环市

浙闽片河流

玉环湖

分水山闸

12

黄岩区

浙闽片河流

长潭水库

长潭水库坝口

保Ⅱ争Ⅰ

13

仙居县

浙闽片河流

朱溪

下张

14

三门县

浙闽片河流

珠游溪

三小断面

附表3

“十四五”省控交接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断面名称

交接区域

断面类型

断面级别

水质目标

1

分水山闸

玉环入海

县界

省控

2

黄礁

临海-市区

县界

省控

3

红光

临海-市区

县界

省控

4

泽国界

路桥-温岭

县界

省控

5

涛头堍

三门入海

县界

省控

6

健跳

三门入海

县界

省控

7

老鼠屿

市区入海

县界

省控

8

百步

天台-临海

县界

省控

9

温峤

温岭入海

县界

省控

10

滨海

温岭入海

县界

省控

11

罗渡大桥

仙居-临海

县界

省控

12

礁头闸

玉环入海

县界

省控

附表4

“十四五”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1

老鼠屿

椒江区

国控

2

栅浦

椒江区

省控

3

岩头闸

椒江区

省控

4

栅浦闸

椒江区

省控

5

黄礁

椒江区

市控

6

椒北水厂

椒江区

市控

7

下陈

椒江区

市控

8

洪家

椒江区

市控

9

利民

椒江区

县控

10

永宁江口

黄岩区

国控

11

长潭水库坝口

黄岩区

国控

12

温潭

黄岩区

省控

13

大众旺

黄岩区

省控

14

朱砂堆

黄岩区

省控

15

下埭头

黄岩区

省控

16

宁溪

黄岩区

市控

17

佛岭水库

黄岩区

市控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18

鉴洋湖

黄岩区

市控

19

西溪水库

黄岩区

市控

20

上郑

黄岩区

县控

21

柔极溪

黄岩区

市控

22

半岭溪

黄岩区

市控

23

金清新闸

路桥区

国控

24

下里桥

路桥区

市控

25

三条埠头

路桥区

省控

26

五洞闸

路桥区

市控

27

峰江(下里桥)

路桥区

省控

28

坝头闸

路桥区

县控

29

和尚桥

路桥区

县控

30

甲南大道桥

台州湾新区

县控

31

沙段

临海市

国控

32

金岭桥

临海市

国控

33

柏枝岙

临海市

国控

34

渡头范

临海市

省控

35

西岑

临海市

省控

36

杜桥洪家

临海市

市控

37

龙头口

临海市

市控

38

洋头

临海市

市控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39

望江门

临海市

市控

40

牛头山水库

临海市

市控

41

牛头山水库2

临海市

市控

42

童辽水库

临海市

市控

43

东湖

临海市

县控

44

康谷下蒋

临海市

县控

45

溪口水库

临海市

市控

46

温峤

温岭市

国控

47

太平

温岭市

省控

48

滨海

温岭市

省控

49

大溪

温岭市

市控

50

湖漫水库

温岭市

市控

51

花芯水库

温岭市

市控

52

麻车桥

温岭市

市控

53

泽国

温岭市

市控

54

松门

温岭市

县控

55

太湖水库

温岭市

市控

56

横峰

温岭市

县控

57

箬横

温岭市

县控

58

上马

温岭市

县控

59

桐岭水库

温岭市

市控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60

分水山闸

玉环市

国控

61

长屿闸

玉环市

省控

62

礁头闸

玉环市

省控

63

龙王

玉环市

市控

64

泗头

玉环市

市控

65

里墩水库

玉环市

市控

66

石门坎水库

玉环市

市控

67

双庙水库

玉环市

市控

68

城南

玉环市

市控

69

西岙

玉环市

县控

70

芳杜水库

玉环市

市控

71

龙溪水库

玉环市

市控

72

青马

玉环市

县控

73

小陈岙水库

玉环市

县控

74

小闾水库

玉环市

市控

75

玉潭水库

玉环市

县控

76

茶溪

仙居县

国控

77

下张

仙居县

国控

78

曹店

仙居县

省控

79

柴岭下

仙居县

省控

80

谷坦水库

仙居县

市控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81

西岙水库

仙居县

市控

82

下岸水库

仙居县

市控

83

河埠

仙居县

市控

84

罗渡

仙居县

市控

85

盂溪水库

仙居县

市控

86

北岙

仙居县

市控

87

圳口

仙居县

县控

88

永安

仙居县

县控

89

盂溪

仙居县

市控

90

官屋

仙居县

县控

91

里石门水库

天台县

国控

92

响岩

天台县

省控

93

黄龙水库

天台县

市控

94

天台水厂

天台县

市控

95

石岭

天台县

市控

96

前山

天台县

市控

97

人民桥

天台县

市控

98

坡塘

天台县

县控

99

上清溪

天台县

县控

100

桐坑溪

天台县

市控

101

东林大桥

天台县

市控

序号

断面名称

县市区

断面级别

功能区目标

2020年水质

“十四五”目标

102

国清

天台县

市控

103

岩板寺

天台县

市控

104

石岩水厂

三门县

国控

105

三小断面

三门县

国控

106

南豪桥

三门县

市控

107

佃石水库

三门县

市控

108

上叶桥

三门县

市控

109

仙人桥

三门县

市控

110

健跳

三门县

市控

111

沙柳桥

三门县

市控

112

外黎渡

三门县

市控

113

大岙田水库

三门县

市控

114

罗岙水库

三门县

市控

115

施家岙水库

三门县

市控

116

石门水库

三门县

市控

117

邵家桥

三门县

县控

附表5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县市区

所属流域

所在水体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2020年水质现状

2025年水质目标

1

黄岩区

浙闽片河流

长潭水库

长潭水库

湖库

保Ⅱ争Ⅰ

2

临海市

浙闽片河流

牛头山水库

牛头山水库

湖库

3

温岭市

浙闽片河流

湖漫水库

湖漫水库

湖库

4

玉环市

浙闽片河流

里墩水库

里墩水库

湖库

5

玉环市

浙闽片河流

双庙水库

双庙水库

湖库

6

天台县

浙闽片河流

黄龙水库

黄龙水库

湖库

保Ⅱ争Ⅰ

7

天台县

浙闽片河流

里石门水库

里石门水库

湖库

保Ⅱ争Ⅰ

8

仙居县

浙闽片河流

西岙水库

西岙水库

湖库

9

三门县

浙闽片河流

佃石水库

佃石水库

湖库

附表6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序号

县市区

控制单元

水体名称

水体

类型

2025年目标生态流量(m3/s)

预计达到底

线要求的

年度

1

仙居县

柏枝岙

永安溪

河流

2.88

2025年

2

天台县

沙段

始丰溪

河流

1.90

2025年

(备注说明:最终根据国家下达任务完成)

附表7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序号

县市区

所属流域

控制单元

水体名称

2025年

目标富营养

化指数

1

黄岩区

浙闽片河流

长潭水库坝口汇水范围

长潭水库

≤50

2

临海市

浙闽片河流

老鼠屿汇水范围

牛头山水库

≤50

附表8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清单

序号

水体名称

水体

类型

监测指标

评价标准及方法

2020年

水生态状

况现状

2025年水

生态状况

目标

预计达到

目标要求

的年度

1

黄岩溪

河流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环办函〔2013〕320号)流域

生态健康评估指标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

(环办函〔2013〕320号)

良好

2025

2

长潭水库

湖库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环办函〔2013〕320号)流域

生态健康评估指标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

(环办函〔2013〕320号)

优秀

2025

3

椒灵江水系

河流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环办函〔2013〕320号)流域

生态健康评估指标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

(环办函〔2013〕320号)

良好

2025

4

金清大港

河流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环办函〔2013〕320号)流域

生态健康评估指标

《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技术指南》

(环办函〔2013〕320号)

良好

2025

附表9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国控断面汇水范围

水体名称

水体

类型

经度

纬度

修复长度

(km)

宽度

(m)

预计完成年度

1

椒江区

老鼠屿汇水范围

椒江

河流

121.4737

28.6871

6

15

2025

2

黄岩区

长潭水库坝口汇水范围

长潭水库

水库

121.0219

28.5243

50

2025

3

路桥区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金清大港(路桥段)

河流

121.5827

28.49743

5

8-15

2025

4

临海市

老鼠屿汇水范围

牛头山水库

水库

121.2780

28.8398

25

2025

5

三门县

石岩水厂汇水范围

亭旁溪

河流

121.3910

29.0866

5

15

2025

(备注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实施范围,完成生态缓冲带修复达到100公里。)

附表10

天然湿地恢复目标表

序号

县市区

控制单元

湿地名称

湿地类型

2020年的天

然湿地面积

(km2)

“十四五”拟新

增恢复面积

(km2)

1

玉环市

分水山闸汇水范围

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

31.4814

面积不减少

2

临海市

老鼠屿汇水范围

临海三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

4.8167

面积不减少

3

天台县

沙段汇水范围

天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

7.2

面积不减少

4

黄岩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台州鉴洋湖省级湿地公园

省级湿地公园

5.9458

面积不减少

5

温岭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温岭龙门湖省级湿地公园

省级湿地公园

7.8448

面积不减少

6

仙居

柏枝岙汇水范围

仙居永安溪省级湿地公园

省级湿地公园

7.76

面积不减少

7

温岭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温岭海山湖生态湿地

天然湿地

0.8050

面积不减少

8

温岭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温岭礁山湖生态湿地

天然湿地

0.3219

面积不减少

附表11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序号

县市区

控制单元

湿地名称

建设位置所属类型

经度

纬度

建设面积

(km2)

预计完成年度

1

路桥区

金清新闸汇水范围

路桥峰江人工湿地

主要河流入河口

121.3643

28.5261

0.053

2021年

2

临海市

柳溪村-孔岙

临海红杉林湿地

重要入库口

121.345278-121.388055

28.855000-28.894722

2.58

2025年

附表12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清单

县市区

控制单元

水体

名称

水体

类型

土著鱼类

土著水生植物

预计目标

俗称

学名

消失的历史年份

俗称

学名

消失的历史年份

椒江区、临海市

老鼠屿汇水范围

椒灵江

河流

刀鱼

刀鲚

未消失,数量减少

数量增加

《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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