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买菜旗下公司又因广告违法被罚,这次是“诱导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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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买菜旗下公司又因广告违法被罚,这次是“诱导饮酒”

2024-04-29 2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新经纬11月2日电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因广告内容诱导饮酒、宣传效果无证据证明,叮咚买菜旗下上海柿柿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柿柿顺”)被罚款1.04万元。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9日起,柿柿顺在“叮咚买菜”线上平台销售叮咚定制白桃清酒(清型米酒520ml)产品时,在该产品广告详情页发布“一杯又一杯 好喝到停不下”等诱导饮酒的广告内容。

  在销售叮咚定制气泡果酒(荔枝+柚子+鸭屎香500ml)产品时,在该产品广告详情页发布“停不下来的吨吨吨”等诱导饮酒的广告内容。

  柿柿顺自述发布前述两则广告内容无意诱导饮酒,目的是突出产品口感佳,味道好的特点以此提高产品销量。柿柿顺为发布上述两则广告共支付了300元的广告设计制作费用。

  同日,柿柿顺在“叮咚买菜”线上平台销售当妮护衣留香珠 (草木清香200g)产品时,在该产品广告页面详情页发布“根源净味”“洗涤后放置72小时仍留有香味”“衣服流汗也能香”“火锅聚会异味完全不沾身”等广告内容。

  经核查,上述产品的核心成分为水溶性香味载体、香精及持久香氛因子,无证据证明这些成分能达到前述宣传效果。该广告当事人支付了150元广告设计制作费。 案发后,柿柿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柿柿顺发布诱导饮酒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规定。

  柿柿顺发布广告内容描述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 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

  针对柿柿顺发布诱导饮酒广告的行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1.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400元;针对柿柿顺发布广告内容描述不准确的行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罚款1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柿柿顺已因发布虚假广告、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擅自占用道路等被4次处罚。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资料显示,柿柿顺成立于2019年10月15日,主要在“叮咚买菜”平台上从事日用百货、食品销售的经营活动。

图源:天眼查APP

  另据天眼查APP数据,柿柿顺是Dingdong Fresh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控股公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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