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古人冒名顶替有何花样?朝廷严厉制裁、最高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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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中,古人冒名顶替有何花样?朝廷严厉制裁、最高处以极刑

2024-07-10 22: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贿赂主考官

2、夹带资料入场

3、冒名顶替

其中,尤其以“冒名顶替”最为花式多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假行卷、替考、假冒出身(籍贯)等等。

一、假行卷

在科举制度尚不完善的唐代,有一种名为行卷的特殊考试方式。

应试的考生在正式参加考试前,可以把自己最为得意的作品做成卷轴,送给当朝政要、社会名流甚至是主考官,通过他们的评价鉴定,为自己制造声誉和舆论,以利于将来被录取。

行卷类似于今天的高考艺体特招,一些有特殊才华但无法通过文化课考试的学子,可以利用它进入心仪的大学。

行卷虽然比“一考定终身”更有合理性,但它的缺点也很突出,那就是不能排除有人假行卷:抄袭他人作品、弄虚作假。

比如当时有人把诗人杨衡的诗偷去,搞了一个行卷,最后考中。杨衡后来见到此人,故意拿这首诗问他:“‘鹤声飞上天’在否?”这人羞愧的回答:“此句知兄最惜,不敢偷。”杨衡笑说:“犹可恕也。”

可见,如果当时一个权贵子弟冒用他人的优秀作品,作为自己的行卷,同时还打通各种环节,让一些大人物为自己背书,那么即便是主考官知道实情,也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唐代对行卷的打压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从考官入手,禁止他们与任何学子结为师生关系;同时对考官与朝廷显贵结党的现象,予以严厉打击。

第二种则是釜底抽薪,皇帝亲自把握出题权,把取士的最后一张底牌攥在自己手里。

但是,唐代对于行卷的打压,终究效果欠佳。这道难题,直到北宋开国才得到根本解决。

宋太祖规定:禁止行卷,废止公荐,从而为寒门子弟通过科举走上仕途提供了更多机会。

二、替考

替考,是古代科举中最为常见的冒名顶替方式。

因为古代没有照片,亦没有指纹鉴定系统,所以,如何确定考生是否本人,就成为了一大难题。

一些官宦权贵子弟,知道自己才疏学浅,无法考中,于是便寻找“枪手”,为自己替考。

有的人甚至实行“广种薄收”,用自己的乳名、曾用名、现用名等分别报名,然后请多人代自己考试,哪个考上算哪个。

还有的人用所谓“联号”的手段,雇佣“枪手”与自己一同进入考场。由于事先买通了考官,他们两人的座号相连,这样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让替考者为自己写试卷了。

为了对付替考现象,历朝历代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应对之策,其中主要手段有三个。

一是在准考证上写明考生外貌,比方说“干瘦、黑面、微须”。但是,万一考生因为考前心理焦虑,不小心吃成了胖子,那他就进不了考场了。而如果他前几天熬夜备考,当天忘了刮胡子,满足不了“微须”的外貌特征,仍然是进不了考场。

二是实行“连保”。记录考生的外貌,虽然有效,但一定程度上存在“误判”的可能,而且有的人外貌太过奇葩,实在“不可描述”,那该怎么办?

一些朝代开始实行一种简单粗暴的鉴定方式:“连坐”式的互相担保。

如唐代实行5人连保,如果5人之中有一人在籍贯、年龄、相貌等方面弄虚造假,那么这5人将同时取消参考资格。

三是复试制度。该制度兴起于晚唐时期,由于当时科举受到太多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得最后选出来的进士多纨绔子弟,并无真才实学。

因此,通过复试,再次将过线的考生们筛查一遍,划分出一定档次,并将其中最低一等裁汰掉。

复试能够使那些侥幸蒙混过关者暴露,使真正有才学的人脱颖而出,这是最为有效的考试制度。

三、假冒身份(籍贯)

假冒身份和籍贯,同样是一种冒名顶替行为。

为什么要假冒身份?

这是因为古代对于参考人员的出身,一般会有要求。比如唐朝就规定,有三种人不能参考:曾经触犯法令的人,商人子弟以及州县小吏。

这些人要想参加科举,必须要假冒身份。

为什么要假冒籍贯?

跟现在的高考一样,古代各地区的录取名额也是不一样的。

以宋初为例,当时科举考试分三级:州试和省试、殿试。

州试是在各地州府举行的考试,选出的人员参加在京师举行的省试,最后的佼佼者则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

因为各州府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朝廷给予各地的录取名额也就不一样。比如当时的开封府,其录取名额就要远远高于一般的州府。

因此,许多考生就离开原籍,冒名为开封府人士参加考试,而不愿意参加家乡的考试。

古代对于假冒身份和籍贯的打压主要有下面几种方法:

一是实行考生“连保”,互相保证对方身份、籍贯的正确性。这个前面已经介绍,不再赘述。

二是实行审音制度。审音,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鉴别考生的口音,来确定考生是否假冒籍贯。可见,在当时,想要考中,操一口流利的家乡话,是必备条件。

三是实行多级审查。比如在清代,一个读书人要想参加乡试、会试、殿试,必须首先经过童生试的考验,而童生试又分为了县试、府试、院试三级。

考生历经如此多级的考试,同时也是其籍贯、身份被信息被不断确认的过程。如果他想要在后面的大考时再假冒籍贯、假冒出身,是很容易露出马脚的。

四、严惩冒名顶替者

科举制度是古代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而人才自古以来就是关系国运前途的根本所在。

所以,在大多数王朝,对于敢在科举上动歪脑筋的人,都是给予最为严厉的重拳打压和处罚。

拿清代为例。康熙时规定,凡是主考官有交通嘱托、贿卖关节的,按律从重治罪;到了雍正时,这项处罚直接升级为处斩。

乾隆时,发生过一起“李人恒冒名顶替案”,被替者李人恒以及中间人、“枪手”皆被判处枷号三个月,然后发配四千里外烟瘴之地充军、做苦差,到了发配之所,还要立即杖责一百。

另外,对于如何举报不法分子,朝廷也做了规定:落第之人可以向朝廷揭发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如果属实,则严加究处,而如果是虚假举报,则实行反坐,追究举报者的责任。

由此看来,对于曾经被跌入历史深渊的科举制度,我们还是要重新看待,它并非用八股文泯灭人性,相反却是在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家考试制度的公平与公正。其中许多措施,对今天的高考、公务员考试也有借鉴意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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