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死还难受,小谈古代对出轨女子的残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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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死还难受,小谈古代对出轨女子的残酷刑罚...

2024-06-13 22: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女人有了社会地位,是近一百来年的事情。在长达几千年的男权社会里,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尤其中国的儒学兴盛起来后,女人的社会地位更是低下,失去了人最起码的权利。在家相夫教子,是她们唯一可以干的事。如果女人出了轨,那就更了不得,现在离婚了事,古代是要接受严酷的处罚的。精神上污辱到无极限,生理上折磨到无限极。有的刑罚,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

古代法律对出轨女的处罚

至少成书于公元前五世纪,包括《虞书》、《夏书》、《商书》、《周书》的古籍《尚书》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说明在先秦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待出轨女人的处罚,是将女人处以“宫刑”,让她失去生育能力甚至性交的能力。对待女人如何“刑宫”,有各种说法,大抵是通过暴力击打使其子宫下垂流出,破坏人体的生育器罢。

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李悝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大臣,同时又是一位著名的改革家,他著写了一部《法经》,里面记载着对于出轨女人的处罚,“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对待出轨女人的处罚与《尚书》规定的无异,也是宫刑。说明在战国时期,女人出轨所受到的刑罚就是宫刑。

《史记·始皇本纪》记载了秦朝对于出轨女人的刑罚:“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秦朝对于女人出轨的处罚加重了,那是死刑。而且这个死刑“人人得而诛之”,国家并不是唯一的执法单位,对于女人出轨私刑也是可以的。打比喻说,武松杀了出轨的潘金莲,在秦朝是合法的。

汉继秦律,女人出轨也是死刑,允许私刑。但汉文帝是个比较仁爱的皇帝,他规定女人出轨也可适用于“宫刑”,这是延用先秦法律。不死宫刑的例子,是史学家司马迁。他不是出轨女子,接受了男人最大的精神污辱宫刑,为了写完《史记》。

唐宋时期对于出轨女子的刑罚则和缓了许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女人出轨,只是判一年半至两年徒刑而已。这比死刑和宫刑仁道了不少。出个轨嘛,至于嘛,稍示惩诫就是了。唐律对于出轨女子的轻罚,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那时候是开放型社会,社会对于女人出轨比较宽松。

元朝对于出轨女的处罚又有变化,“诸和奸者杖八十七”,“去衣受刑”。对于女人出轨,要脱光了衣服打。而且元朝允许私刑,杀死“奸夫淫妇”是无罪的。也就是说,武松杀死藩金莲在元朝也是可以接受的。

明朝对于出轨女的处罚,与元朝差不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朱元璋的改革,多打几下而已。清朝延续元、明法律,也可以私刑。但加了“诱奸”的处罚,名叫“刁奸罪”,“刁奸者,不论有夫无夫,俱杖一百。既有夫有弃而外淫,故加一等”,多打个十板、二十板子而已。

从法律上对于出轨女的处罚来看,从打板子至徒刑、宫刑、死刑不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古人发明了许多针对出轨女的刑具,既有官方的,又有私刑的,这些刑具对于出轨女才是精神、生理的梦魇,比死刑可怕得多。

古人发明了许多针对女人出轨的刑具。“牛筋刑鞭”是指将人固定好用鞭子抽打,这个虽疼,但还不算残忍;“断指夹”是指将出轨女的四指置于刑具大力压挤,可以将指骨夹断,可以让人疼痛至死的刑罚;“烙片”是指将烙片烧红将出轨女烤焦的刑罚;“铁处女”是将出轨女放到一个布满钉子的铁盒子里面忍受钉扎的刑罚,严重的直到全身流血而死;“贯耳枷号示众”是将出轨女的耳朵用箭穿在刑柱上,使之不能活动的刑罚;“裸体杖刑”是指将出轨女脱光了接受杖刑的刑罚。

另外,对于出轨女的私刑,最传统的是“浸猪笼”,这个刑罚一般是由宗族执行,把出轨女放到竹编的或是铁制的笼子里面,推到水中活活淹死。清朝时,蒙古一带还流行一种“敦锁刑”,将出轨女放到一个特制的木箱子里面,只有头伸出来。木箱子很小,人大小便都在里面,时间久了,蚊虫苍蝇叮咬,全身腐烂而死。

但以上还不是最残忍的。最残忍的是针对出轨女下体或胸部发明的刑具。针对胸部有“竹排”,把胸夹住施刑,疼痛难忍;还有“撕钳”,将女人的胸部直接扣住,生生将乳房撕拉下来。一般女人会在遭受这样的刑罚后痛死。

针对出轨女下体的刑罚有贞洁带、梨花开、尖凳子、椓窍法、幽闭术、缝阴术、挖阴术、骑木驴等。贞洁带和贞操锁、铁裤衩异名同理,就是将女人的阴部锁起来,只有特制的钥匙才能打开;梨花开又叫苦刑梨、开花梨,是将闭合的刑具放入女人阴道,然后用机关使之开花放大,然后拽出来毁坏阴道;尖凳子是将出轨女放在尖尖的凳子上坐下去,尖凳子穿入肛部疼痛而死;椓窍法是用木撅子反复摧残女性阴部的刑罚;幽闭术是“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关于缝阴术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记载;挖阴术是“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最严重的是“骑木驴”,又叫霹雳车,水浒传中的王婆曾接受这种刑罚,受刑的女犯会被坚硬的木笋反复戳刺下体,直至捣烂阴部、子宫和内脏,木柱从口鼻穿出,是对女人最严重的身心污辱。

一般的女人受到这样的刑罚,那是生不如死。所以很多女人为避免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和侮辱,只要有机会,会自杀而死。

为何女人宁可丧命受辱也要出轨

女人为何明知出轨会有严重的后果,还要继续出轨呢?从人的天性来看,食色性也,对于女人其实也是这样的。性欲是天性,男女都一样。古代对于女人精神与生理的禁锢,使女人严重失去自由,就象将小鸟关在笼子里一样,她一定会千方百计飞出,哪怕屡屡碰壁。从古至今,女人都不乏反抗者,试图从这禁锢中挣脱出来。

南北朝时期刘子业的姐姐山阴公主、唐朝的武则天就是个榜样。山阴公主看弟弟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也向弟弟提出要求,配置若干男人为她提供性服务;刘子业还真答应了姐姐的要求;武则天则靠自己的能力当上了皇帝,为达到这一目的,不惜杀害自己的亲生子女,当皇帝后的武则天都是老年人了,她是六十多岁才当上皇帝的,活到了八十多岁。这二十来年的老年生活,武则天是在男宠的陪伴中度过的。可见女人一旦放纵,从骨子里也是需要男人陪伴的,和男人“花心”无异。

天性使然,古代的一些女人也冒险追求“性的自由”,一如水浒中的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等“淫妇”,哪怕被曝光后千刀万剐。上世纪西方兴起的“性自由”,其实就是女人对几千年性压迫的极端反抗。当然,“性自由”是不对的,但从生理和精神上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兽类都是性自由的,人就是从兽类进化来的,恢复天性而已。只不过人之所以为人,还有耻辱感,有责任感,有道德感,有法律的制约,最终由性压迫、性自由发展到现在的男女平等,社会的进步反映在男女关系方面,现代达到最合理的状态。这个最终的结果,也是靠千千万万女权主义者在长达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争取来的。要知道,古代的女权主义者,是要遭受非人酷刑的。(陆弃)

图文揭秘:古代妇女刑罚十大场景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

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

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古代女犯残酷刑罚 用尿浸竹杖打裸体下身 古代女犯被打屁股是要裸下身的 笞杖是我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

“笞杖”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

笞刑,是指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

杖刑,是指用大荆条、木板或棍棒敲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

二者性质相同,轻重有别。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

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

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

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

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

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

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专门的女牢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

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

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

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

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

乾隆时,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

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道。

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牎敝炖滞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

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

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

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

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木驴又称刺马,妇女犯“淫罪”,则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其残忍。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

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

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

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

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

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

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

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

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

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

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中国古代惩罚"淫妇"! 2017-05-29 17:42

木驴刑罚图解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

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

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

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盘点古代对女子的变态刑罚!!胆小易惧者勿入!!

古代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古代的刑法真是多种多样,惨无人道,特别是对于对于不守妇道的淫妇和犯了法的女犯,必当施与重刑,那么这些女子会面临着哪些灭绝人寰的刑罚呢?下面列举几种最恐怖最残忍的几种,胆小者慎入!

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很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幽闭

幽闭就是针对女性的宫刑,在古代不太先进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确实残酷非常,受刑的女子往往死于非命。“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缝阴术

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着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 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拶刑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拶指旧时夹手指的刑具。

挖阴术。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椓窍法

椓窍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除了上述几大酷刑外,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真是惨绝人寰。那么热衷于幻想穿越古代的女子有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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