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苍溪县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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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溪县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6 05: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

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苍溪县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加快推动我县供需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建立完善“市场决定、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机制,深入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和品牌提升行动,推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供给结构升级、需求结构升级工程,以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为重点,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培育发展既有苍溪特色又有市场需求空间的特色品牌,着力解决在品牌建设上存在的知名大品牌少、传统老品牌竞争力下降、绿色有机产品品牌竞争力弱等问题,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为苍溪县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品牌商标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日臻完善,品牌数量大幅增加,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品牌经济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努力创建10家知名品牌入围四川省品牌产品,在国外商标注册实现零突破。新培育创建天府质量奖1家(包括天府质量奖提名奖),新增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累计培育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著名商标10个,市知名商标20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试点企业2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突破3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突破8张。新培育出口农产品标准化产业示范区1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1个;新创建星级以上农家乐、乡村酒店6家、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旅游景区2个。

三、丰富品牌建设载体,宣传展示自主品牌

(一)做好名标名牌创建培育。以创建“广元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苍溪县名标名牌培育工作。大力培育“苍溪产”“苍溪造”名牌产品,推荐四川省名牌和广元市知名品牌产品。组织开展“质量宣传月”,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和展示,讲好地方品牌历史文化故事;鼓励引导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广告宣传,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农业局)

(二)做好县长质量奖评选培育。鼓励一批优秀企业争创天府(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奖,为行业创新驱动发展树立标杆。持续开展好“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制定支持工业经济稳增促转型企业、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措施等奖励政策;每年召开一次省市品牌企业经验交流会,大力宣传获奖企业,形成获奖企业品牌引领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

(三)做好品牌示范区建设和品牌价值评价。在紫云工业园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文化产业区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各类区域开展国家级、省级品牌示范区创建和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区域品牌,提升我县区域品牌价值。(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

(四)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聘请质量管理专家开展名牌企业质量管理培训,深化首席质量官制度、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引领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教科局)

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搭建品牌培育体系

(一)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落实。深入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等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推进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建设,做好对联系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培育和维权等工作。建立商标培育联络员制度,对辖区企业在注册商标、创建品牌方面给予支持和辅导,有效提升企业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意识,扩大全县商标注册总量和品牌数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自主品牌国际商标注册。支持我县优势产业和企业在境外创建、申请和注册有影响力的国际商标品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引导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逐步把我县农产品出口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

(三)加强商标品牌体系建设。加大对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绿色食品、林业产品、畜牧产品等重点产业产品商标管理的帮扶指导力度,引导、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各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品牌保护。落实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奖励政策,鼓励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

(四)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商标品牌代理、评估、咨询、维权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各行业有关协会、商标品牌有关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等机构平台,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推广运营、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维权投诉协调等完善的咨询指导、业务培训和法律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

(五)加强行政监督执法力度。以保护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加大商标品牌管理行政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品牌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坚决打击恶意抢注、夸大宣传、欺骗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商标投诉渠道,充分强化和发挥区域性商标维权打假以及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互联。(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

五、开展质量提升工程,净化品牌市场环境

(一)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采取执法检查、监督抽查、重点跟踪、巡查回访、建立档案等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建立产品质量监督闭环工作模式,加大不合格产品处理力度和质量问题突出企业约谈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诚信、管理和检测体系,真正实现抽查一批企业,提高各行业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采取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品牌市场环境。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行业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清除品牌环境制约因素。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

六、实施基础建设工程,推动品牌提档升级

(一)加强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相关行业产品和服务领域的标准水平,推动国际国内标准接轨。鼓励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开展团体标准制定等试点工作,满足创新发展对标准多样化的需要。在中小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创建工作,对主持制定(修订)苍溪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对符合我县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工业等技术领域发展方向的标准,由县教科部门给予重要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资助。(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猕产局)

(二)抓好产业示范项目建设。以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具有苍溪特色的行业地方标准,打造优质地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检验检测机构重组。全面开展县域和企业检验检测机构重组工作,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对“苍溪产”、“苍溪造”企业的自验水平能力。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验,抽查比例不低于80%。发挥检验检测技术优势,根据企业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帮助企业培养检验人员,并为企业提供人才实习基地。(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猕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行业领域诚信档案。统一建立全县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建设,统计收集各类基本信息数据,分类监管,有效提高我县各行业自律意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五)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特色产业、行业创建更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猕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示范区创建。在动员鼓励产业专合社、种植大户和现有有机认证企业参与的基础上,积极申请省级、国家级有机产品示范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开展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宣传活动。全面展现各认证认可行业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认证认可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氛围,大力宣传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对名、优、新、特企业的重要性,增强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意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加企业生产效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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