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三合街道罗山村、刀溪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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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丰都县三合街道罗山村、刀溪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3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三合街道罗山村、刀溪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代码:2305-500230-04-01-897260)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丰都县三合街道罗山村、刀溪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环境改善面积32014m2(其中:55户农房改造面积7945.70m2,院坝环境改造面积8162.30m2;路边环境改造面积8972m2;排水沟环境改造面积6934m2),人居环境改造158处。引水管网1248m;安全防护网16210m;新修机耕道3000m;人行便道6943m;排水沟挡墙156.50m,太阳能路灯109盏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256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141.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1.20万元,基本预备费143.32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2052.8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 12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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